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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实施案件互审机制 提升办案质量
来源:江干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18 18:38:45


“没想到是你们找我谈话,我这个事确实不应该,但也请组织考虑具体情节,给予从轻处理。”因为酒驾被立案审查的党员李某某在接受审理谈话时表示,之前的案件调查中自己对待街道纪工委调查人员的态度不好,心理一直有顾虑,害怕处理时被“穿小鞋”。当发现找自己审理谈话是另一街道纪工委的同志,他就放心了。

近年来,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区监委本着规范程序、提升审理质量的原则,在各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实施互审协审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全区8个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互审案件65件,无一起申诉案件。

在实践中,江干区将8个街道纪工委划分为两个片区,每片区设片组长1名,明确街道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由该街道所在片区的片组长授权片区内另一街道纪工委审理小组审理。“通过这种互审的方式,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被审查人的各项党员权利,防止出现审理中的‘人情案’,确保公正审理。”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同时,通过‘互审’机制,从物理上实现查审分离,做到审查调查与审理互相协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切实规范了程序,提高了基层办案质量。”

今年6月下旬,彭埠街道纪工委根据片组长的授权,审理了另一街道序化大队林某某的违纪案件。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彭埠街道纪工委发现涉案款物未暂扣的情况,于是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至负责该案审查的街道纪工委。该街道纪工委立即根据要求,找到林某某,讲清相关制度规定,对涉案款物予以暂扣,确保了办案程序的合规到位。

“为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在互审程序结束后,还有一个把关环节,即区纪委区监委审理室协审。”该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金涛说,协审一般采取阅卷方式,如有必要,经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同意,可与被审查人谈话,并制作笔录。

“我们对经审理认为原审理报告认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或者发现遗漏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则依程序退回呈报协审的街道纪工委,要求补充完善证据后再呈报协审。”金涛表示。

比如,区纪委区监委审理室在协审一起党员涉嫌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的案件时,发现证人证言中的售卡时间、收卡时间与涉嫌违纪党员的收卡时间存在误差。随即,承办人员联系呈报协审的街道纪工委,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截至目前,通过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审,已有2件协审案件被退回补证,切实做到被审查对象的错误性质定性准确、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