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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3000余件 余杭党纪政务处分案件零申诉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4 18:00:30

“金某和彭某同单位,违纪情况也大致相同,之前彭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我室认为现在给金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偏重,容易产生申诉隐患。”近日,在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一次案件协审会议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近年来,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好案件质量关,以连续22年3000余件党纪政务处分案件零申诉、零错案的“铁案工程”,有效维护了党政纪律的严肃和权威。 

多级会商确保大案要案“零出错”

区纪委区监委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三级会商制度,对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在区纪委内部小范围会商形成统一的意见,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则邀请法、检等部门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法官一起讨论案件的分歧点。如果仍然存在不同意见,将邀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分管领导进行三级会商,避免出现纪委和司法机关各执其说的情况。

今年6月,在查办区城管局副主任科员沈某涉嫌受贿、诈骗案时,因对其犯罪事实存在争议,因此启动了二级会商会议。会上,区公安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就受贿和诈骗的具体数额展开讨论,最终就存在争议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等问题达成一致,为后续实现诉判一致、降低申诉风险奠定良好基础。

据统计,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区纪委区监委共查办27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累计召开一级会商9次,二级会商16次,三级会商6次,从未发生改变、追加、减少罪名的情况。

分片协审推动办案质量“全升级”

2019年1月,在审理一般党员戚某违纪案件过程中,案件审理室在终审时认为对其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过重,有引发申诉的风险。工作人员通过认真比对以往案例、查阅资料后,最终给出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建议。这是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分片协审办案的一个缩影。

为确保定性量纪的尺度标准统一,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将全区划分为四个片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采用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初审,基层办案单位间交叉协审,案件审理室终审的方式,对案件程序是否到位、证据是否齐备、定性量纪是否恰当等进行全方位审查。

据统计,近5年来,余杭区纪委区监委运用分片协审的方式,累计办理自办案件400余件,协审案件700余件,纠正量纪偏轻43件,量纪偏重39件,不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件。

暖心回访为受处分干部“解心结”

沈某是区住建局的一名中层干部,2019年6月,其因履职不力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之后一直心里压力较大。一方面担心同事朋友对自己有异样的看法,另一方面认为现任岗位与个人专长不匹配,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区纪委了解情况后,迅速组织人员到沈某所在单位,和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一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在领导和纪委工作人员的安抚鼓励下,沈某某也逐渐放下了包袱,之后其本人工作精神状态也有了较大改观。

为体现严管与厚爱相济,帮助受处分的干部尽快调整好心态,区纪委区监委还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帮带工作制度,分级分层分类开展“暖心回访”。通过回访了解被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让被处分人员在看到执纪执法的力度的同时,也充分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近5年来,累计回访受处分干部36名,用严管和厚爱化解被处分干部的“心结”,避免申诉等行为的发生。

“将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有助于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权威性,更是推动“纪法”“法法”顺畅衔接的重要保障。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分片协审、分级会商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质量。”余杭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