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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彰显“窗口担当”
来源:江干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3 11:35:06

近年来,杭州市江干区切实按照“在全省率先完成清廉建设目标任务”的要求,统筹整合多方力量,积极创新方法举措,有序推进清廉社区(村)建设。面对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围绕“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清廉社区(村)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并出台针对性举措,努力打造清廉社区(村)样板,以实际行动扛起“窗口担当”。 

抓责任,以压力促动力。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要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街道深化落实清廉“365”闭环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社区(村)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要严实监督责任,加强和改进对街道、社区(村)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督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用实问责利器,围绕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集体“三资”管理等社区(村)管理的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专项问责办法;深化“一案双查”机制,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江干区纪委监委指导全区各社区(村)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个性化责任清单283份2507条,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听取部分社区(村)和经合社党组织履责情况汇报,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现场评议。同时,加大执纪监督工作力度,指导各社区(村)查找风险点744个,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814条

抓提醒,以教育促不想。要全面加强法纪教育,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以案说廉”大宣讲活动,组织社区(村)干部旁听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庭审。比如,江干区纪检监察干部当主播,创新开展“以案说廉”云直播,实现“线上+线下”廉政教育同步推进,做到教育常抓不懈。要积极弘扬清廉风气,深化本地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建设,经常性开展清廉履职主题教育,持续推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江干区依托本地资源,建立皋亭孝廉文化园、清风海塘廉政文化教育专线等廉政教育阵地,以浓厚的文化氛围熏陶人、感染人。

抓制度,以规范促不能。要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排查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适度提高小额公共资源平台各类交易限额标准,健全完善小额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制度。在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要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和业务招待制度,严格执行村级行政公务“零招待”制度,研究出台经合社业务招待制度;规范社区(村)干部选任工作,完善经合社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社区(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档案。江干区实施村级“三小三规范”工程,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明确22项村级权力事项;开发集体财务公开手机APP,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

抓合力,以监督促不敢。要加强部门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要深化巡察监督,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推进各社区(村)、经合社巡察全覆盖;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落实抄告督办、约谈督办、销号督办“三督办”工作机制。要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七种方式,对工作不力、管理失范的,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对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2017年以来,江干区共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等的10名社区(村)干部作出党纪处理,对其中2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248万余元。(江干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赵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