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6楼有间特殊的办公室——“阳光接待室”,平时不“开张”,仅在每周二下午开放,接待室的主人是院职能部门主任,接待对象是药械供应商代表。
“这间接待室,把医生和药械代表之间的交流置于了阳光下,构筑了医院和药企之间的亲清关系,同时也形成了群策群力挑选药品和器械的氛围。”区第三人民医院纪委书记韩丽红说。
前不久,“阳光接待室”正式向全区4家医共体总院推广,并印发《萧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代表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试行)》通知,从源头上推动了医院药械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接待室’采用预约机制,实行‘定人、定时间、定地点’三定制度,药械代表要进医院,提前要通过电话预约;进医院后,须填写注册登记表、佩戴药械代表供应商‘准入证’;整个谈话均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韩丽红表示,“阳光接待室”是药械进入医院的第一道关卡,只有在接待室获得科室主及医生认可的产品,才能纳入后续评估和招投标等程序。
自去年5月开设以来,该院共接待医械代表107人次,药械代表私自进入医院现象大大减少,保障了院内良好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且畅通了药械以最优化性价比进入医院的渠道。
更为重要的是,“阳光接待室”有效降低了医务人员与药械代表交往过程的廉政风险。
“以往,药械代表进医院总是偷偷摸摸,如今有了‘阳光接待室’制度背书,他们‘持证上岗’、光明正大;对于医生来说,特别是设备科和药剂科人员,与药械代表的交流也更有底气和自信,杜绝了因外界揣测的尴尬。”区第一人民医院纪委书记金海港表示,为进一步规范流程,眼下,区第一人民医院正在全力推进“阳光接待、码上预约”项目,今后将实行“预约—接待—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监管,把“阳光接待室”打造得更阳光、更清廉、更便捷,让医药购销监管成为清廉医院建设中的“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