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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纪法联合” 提升治理质效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2-02 18:42:06

2020年9月29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首恶分子鲍小渊进行了公开宣判。鲍小渊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等十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该案其余30名涉黑涉恶同伙连同背后的4名“保护伞”也一一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至此,盘踞多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一网打尽。

事实上,此案丰硕战果的背后,既纪检监察干部和公安干警等“纪法卫士”与邪恶的斗智斗勇,也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探索实践。

谈及该案“打伞破网”的过程,富阳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孙洪颇有感慨,“该案时间跨度长、地域广,人员关系交织复杂,隐蔽性、对抗性都很强。然而此案的突破与否,对地方社会经济政治生态影响极大。”

鲍小渊是淳安人,在当地根基很深,为彻底查清案情,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职能优势,与公安富阳分局对案件实施同步介入,并成立专案组,两家职能互补、信息共享,为查清查透、除恶务尽做足准备。

在案件推进遇到瓶颈时,富阳区纪委区监委与公安富阳分局加强线索研判和传递工作,摸索出“清单式”管理模式,将掌握的“3.28”案件线索分责分工,安排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人联系公安调查组,确保重要线索和关键信息即时、充分对接,扩线深挖。同时,专案组实时“每周一会”制度,深入探讨交流,形成综合分析意见。

“公安的办案人员在翻阅材料时,发现鲍小渊承接的淳安县界首乡玛璜村安置点和严家村安置点工程上存在问题,当即向我委传递关键信息。”孙洪介绍说:“通过初核发现其涉嫌行贿的线索后,我们立马兵分两路,一路对鲍小渊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思想上进行攻克另一路与公安一起翻阅工程档案,顺着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牵出背后的‘深水鱼’。”

经过两个部门多次分析研判,调查对象的心理防线被一一击破。淳安县委巡察办原主任胡晓明,淳安县千岛湖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家兵,淳安千岛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党工委原副书记许冠钧,建设科原科长钱昌法4名“保护伞”一一浮出水面,并在违纪违法证据链上相互印证、形成闭合。

据富阳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章明介绍,早在2018年,区纪委区监委就根据《监察法》有关规定与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形成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规定。此后区纪委区监委查处该区环卫处系列腐败案件中,发现当事人还涉嫌公安机关管辖的串通投标罪名。根据三方既定的协作规定,区纪委区监委协调公安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同步推进,在各自基本犯罪事实查清的基础上,由该区纪委区监委出面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三方配合,形成“一方主办、分别立案、提前协商”的办案机制,按相关时间节点要求移送至检察机关再合并审查起诉,极大提高案件调查和侦破效率。最终,此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人,行贿人1人,相关企业主3人,2名区管干部因一岗双责落实不力被追究领导责任,在当地引起震动。

“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我们改革中坚持纪法双施双守,在思想理念、机制制度、力量整合、运行模式上不断探索实践,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纪法贯通、整合资源体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全过程,并与政法机关同向发力、资源共享、集成作战,充分释放监察体制改革红利和监督治理效能”。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