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建设工程的标准应该统一。每个街道对小额工程的要求都不一样,我们在不同街道做,每次都要问,每次的答复都不一致,这对我们企业来讲,就是个负担。”近日,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助推亲清政商关系的督导检查时,收到了这么一则反映。
近年来,余杭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加大,涉及镇街、村社的小额建设工程数量井喷式增长,每年涉及金额达20多亿元。这一问题引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高度重视,在随后的几次走访中,该组将该问题作为重点进行了收集,发现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同时还发现小额建设工程领域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纪检监察组经过仔细调研,找到了问题症结。
“4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国家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但400万以下的就没有了。”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春根说。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余杭区虽然也有相关的职能部门,但职责并不统一,难以形成高效的责任闭环。比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有全区小额建设工程的数据,也有一定的监管职能,但却没有行政执法权,相关的执法权和行业指导职责在住建部门。而作为业主单位的各镇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管理。
“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各镇街的职能科室在对辖区内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中,经常是发现了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有时候甚至连问题都发现不了。”张春根坦言,这是基层普遍反映的情况。
针对小额建设工程中发现的这些问题,纪检监察组督促区住建局出台了《小额建设工程行业指导管理细则》,围绕小额工程政策执行、招标活动、施工管理、安全文明、质量管控等5大类内容,梳理出负面清单40条,并统一了执行标准,为监管部门实施精准监督提供了政策依据。
同时,督促住建部门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协商,建立了小额工程评价体系,将小额工程管理与企业诚信体系挂钩,对存在违规转包、违规拆分等问题行为的施工、监理企业及个人进行联动扣分,相关数据与建筑市场信用网、招标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共享,及时公布企业评价和信用排行。目前,已处理施工企业12家,监理企业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