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纪工委在开展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该街道半道红经合社董事屠某拖欠集体房产租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街道纪工委随后对屠某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最终追回其全部欠款,屠某也因此被责令辞去了经合社董事职务。
去年以来,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创新日常监督方法,探索实施日常监督项目化管理模式,在推动日常监督更加精准有效的同时,也让以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履职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选题共找 两级监督实现优势互补
“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而现实情况是作为日常监督‘主力军’的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等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受制于各自局限,造成日常监督工作泛化、虚化。”拱墅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其结果就是基层的工作重心‘被信访举报牵着走,跟着暴露出的问题跑’,导致监督活动零碎、力量分散、责任泛化。”
为此,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围绕“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和“怎样实现监督精准有力”,探索推行日常监督项目化管理工作方法,构建了“申报交办、项目报告、过程管理、问题处置、质效评估、监督专报”等六项机制,对日常监督工作进行项目化、标准化、全过程管理。由此一来,日常监督的开展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套路,而是经过“自选—会商—申报—交办”的固定流程,形成监督项目后精准开展。
“具体来说,就各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针对走访调研、基层巡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或者暴露出来的问题,申报季度监督项目,经由区纪委区监委项目化管理工作专班的评估审核后,形成正式的监督项目,再授权交办给各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除了基层报题,专班也会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点题。”拱墅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介绍。
在查处大关街道东苑第一社区居委会原副主任沈琨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过程中,拱墅区纪委区监委针对其在分管社区停车收费期间,利用人工收费记账的漏洞,侵占100余万社区停车费的问题,启动了项目化监督工作,要求实行人工收费的6个街道全部开展停车收费管理监督检查,最终推动相关社区设置电子道闸,实行自动计费、收费。其中湖墅街道在实现无人化停车计费后,今年1-10月,街道共收取停车费84万余元,同比增长743%,从源头杜绝了公共停车费被侵占的隐患。
答题共解 全程指导管控项目进度
监督项目立项后,由各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将项目方案抄报相关街道党工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传导压实党(工)委(党组)的日常监督主体责任的同时,也为项目开展赢得支持配合。
而作为项目的“发包方”,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专班和联系纪检监察室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会全程指导跟踪,全程把握进度,协调助力推进。工作专班每季度牵头召开日常监督汇报会,逐个项目听取汇报,由工作专班成员对“监督发现问题”“采集资料信息”“问题查纠”“人员问责查处”“推动建章立制”5方面内容按照30%、10%、25%、25%、10%的比例进行量化打分,项目化监督得分情况在全系统公开通报。
“除了推进已有项目的落实,召开日常监督汇报会也有利于在全区层面发现共性问题,进而集中解决。”拱墅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说道。
今年上半年,部分街道纪工委自主开展了对高龄老人津贴等惠民资金超发问题的监督,区纪委区监委经过会审后,结合前期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认为此类问题存在相当的普遍性,随即在全区开展了专项监督,共采集9万余条数据,经过案管数据分析系统碰撞后,筛查出异常信息800余条,各纪检监察室联合街道纪工委对异常对象进行逐个对比,确认超发618人次,涉及资金38万余元。在厘清每个超发问题背后的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后,拱墅区纪委以超发时间和超发金额两个维度为标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相关责任的306人,分别给予不予问责、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立案审查等处理。
提升本领基层监督见实效
“日常监督项目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除了日常监督的质效有了显著增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履职能力也明显提升。”拱墅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
拱墅区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在项目化监督中发现拱墅区电子政务学会有大量非常规的财务发票。经了解,拱墅区电子政务学会既无公车也无货车,也没有离开杭州参加过会议,但2014年至2017年的账上却有差旅费、通行费等。
为查清这些支出的真实性,纪检监察组调取学会成立以来所有会议凭证48本,将一张张出租车发票、过路费等112张全部清理出来并仔细核查,最终查实电子政务学会负责人用私人发票抵账的事实,追回违规报销资金17.49万元。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纪检监察组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情况,进一步对该学会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学会经营管理混乱,财务报销审批、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承接政府委托的科研项目质量差、无效益,最终建议主管部门对该协会予以注销。
“项目推进过程就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过程,特别强调由表及里,发现更深层次的问题,监督越精准有效,问题暴露越充分,后半篇文章也才越有效。”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经过更多的“实战历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突破能力也实现了从弱到强的质变。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在一次日常监督中发现了一起时间跨度近20年的案件线索,在区纪委的指导下独立办案,最终查实了相关人员非法侵占公共财物共计94万余元的违纪违法事实,靠着扎实的取证工作实现了一天内移送司法机关的成绩。
据统计,自日常监督项目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拱墅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完成监督项目140个,通过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19个,推动建章立制274项,诫勉5人,党政纪处分9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500余人,集中收集监督项目的基本情况、基础资料26大项1万余条,切实增强了日常监督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