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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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归口联动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3-02-10 14:52:4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了归口联动巡察。10月1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标准要求,全程负责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一是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整改。局党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整改单位、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到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养老服务科牵头抓总、相关科室协调配合”的整改氛围。二是盯紧弱项,找准靶点精准施策。针对本次巡察整改集中反映的区民政局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带头履行管理职责,要求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提升监管意识,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章程,业务科室加强政策学习研究。紧盯问题产生的责任主体,在管理、监管和业务服务上狠下功夫。三是建章立制,系统完善工作制度。立足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内部管理,狠抓薄弱环节,出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拱墅区老人公寓规章制度汇编》等若干制度,进一步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标本兼治。

一、在“区民政局履行养老服务管理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一)关于“对下属单位预决算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区老人公寓组织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了预决算编制业务知识,区民政局对区老人公寓2023年预算编制进行审核,与区财政局召开2023年预算对接会,进一步明确2023年预算情况,严格按照预决算编制要求做好2022年度决算报表编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方案,出台《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过2家第三方安全巡查机构每月巡查、各类节假日督查,局养老服务科不定期核查、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聚焦养老服务消防安全、消防审验备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反诈防诈等重点事项,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拉网式”“滚动式”“起底式”隐患排查。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台账,每次发现问题后反馈整改单给机构和街道,机构整改后发第三方核实并报局养老服务科备案,局养老服务科不定期进行抽查,对阶段性服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2个月进行通报,形成常态化监管闭环管理机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监督检查走过场,存在‘纸面’监管”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的管理服务情况监管。通过明察与暗访结合、书面与实地结合,从现场看、具体事、群众说等多个方面客观的检验工作效果。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通过线上监测、数据比对、统筹分析等形式,确保第三方监管实效。20229月起,我局将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养老电子津贴、入住机构护理费补贴等四类数据进行核对,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平均每月比对数据约30万条次。在今年第三方监督检查合同签订时,明确监管规则,如考核要求、拨付方式、具体操作等,丰富监管手段,杜绝“纸面”监管现象。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遵章守规意识不强,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一)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原下城区老人公寓相关档案资料保管不善问题的整改。加强下属事业单位台账保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整理归档,确保提供材料及时、规范、准确。寻回部分缺失的资料凭证,目前全部在局档案室规范保存。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区分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下一步,我局固定资产处理将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做到过程透明合法。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拱墅区老人公寓日常管理与自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脱节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拱墅区老人公寓内部管理规范,修订《拱墅区老人公寓规章制度汇编》并开展自学,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做好相关记录。修订完成《拱墅区老人公寓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绩效考核。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日常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结合《拱墅区老人公寓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物资管理规定做好归类管理,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仓库和物资管理工作,确保长效管理。将日常管理情况纳入职工绩效考核。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安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拱墅区老人公寓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加强消防安全台账管理,规范管理《每日防火巡查及记录》,确保严记录、严保管,同时认真做好其他各类消防台账的查漏补缺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食堂收费采用现场收取现金方式,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修订《现金管理制度》,对收取现金的,全部做到现金日清月结。申请开通银联POS机转账或支付宝、微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方便老人以及子女使用银行卡、支付宝等无现金支付方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处置工作。制定材料领用清单,明确材料领取人、领取物品、领用时间等。健全内部督查机制,将执行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纳入职工绩效考核。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关于现金收入未做到日收日清,现金长期滞留”问题的整改。申请开通银联POS机转账或支付宝、微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修订《现金管理制度》,严格现金收支,强化内控管理,做到日清月结,规范现金日记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资金流与签署单位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拱墅区老人公寓已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设施使用费支付方为杭州和睦老人公寓。修订完成《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个别支出无签字审批”问题的整改。由财务人员及时核查并已对缺少审批人签字的进行补签。强化内控管理,修订完成《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事前审批、事后报销执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财务支出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对于缺少的财务附件进行补充装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财务报销审批和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报销和凭证管理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 关于“餐费补贴开支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开展餐费补贴发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发放的餐费补贴应退尽退。强化内控管理。存在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报销流程,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维修改造存在拆分合同嫌疑”问题的整改

修订《拱墅区老人公寓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零星工程的规范管理,确保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修订《拱墅区老人公寓财务和合同管理制度》,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合同管理制度的学习。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方面

(一)关于“落实上级要求未能契合基层实际”问题的整改

出台《拱墅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拱民〔2022〕1号)、《拱墅区关于构建社区居家养老大照护体系的方案》(拱养老领〔2022〕1号)等文件,对阳光老人家站点建设布局、资金补助予以明确。重点优化“阳光老人家”服务站点的考核及评星标准,将服务站点对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满足情况、老年人对站点的服务评价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并适当提高前述两点在站点考核指标及评星机制中的比重,在落实上级要求的同时,激励“阳光老人家”站点提供贴合实际的服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攻坚破难意识不强,推进‘医养一体化’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整合养老、医疗和康复资源,以“阳光老人家”全覆盖为基础,优化建设康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养服务。目前全区按照“五有”要求(即有设施器材队伍标准数据)已建设北景园、馨和园、博养、佰乐时光、招商观颐、桃源6家康养联合体推广分级分类服务照料模式。大力推进日托式或嵌入社区的喘息式微型托养机构建设,引导优质医养企业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目前全区26家示范型“阳光老人家”均由第三方运营,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体系,在大关街道德胜社区、天水街道仓桥社区试点推进;共建设8家机构187张认知症专区床位,打造从社区预防干预、家庭支持到机构照护的认知连续照护链。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养老服务队伍人数不足”问题的整改。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926工匠日杯”全区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通过扩大引入渠道培训竞赛等方式增加持证护理员数量。今年累计新增161人,全区每万老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6人。各街道完成258名助老员招募,积极引导助老员参与护理员等级考试,确保队伍稳定。通过“社区智治在线”“墅智养”等数字化平台减轻基层养老干部工作负担,“数据跑”替代“人员跑”,提高工作效率。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专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推荐46位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到杭州市轻工职业技能学校培训考试,其11人通了中级考试,15人通过初级考试。此外依托辖区内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中大金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专业能力培训,今年累计培训114人。在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中,我区获得团体第二的好成绩。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服务时间不足”问题的整改。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拱墅区社区助老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拱民〔2022〕2号),规范不同频次的探视要求,为特殊老人开展走访探视活动。出台《拱墅区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拱现社办〔2022〕17号),完善为老服务志愿服务机制引导中大金石、全日医康、三替集团等32家熟悉老人生活习惯的优质机构为辖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五个牢牢把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和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在整改落实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效。突出政治引领,一如既往提升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区委要求,坚决执行“问题归零”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筑牢政治忠诚,夯实思想根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政治本色。盯紧整改弱项,一以贯之落实从严治党。紧扣方向定位,紧盯责任主体,坚定谋事创业之心,牢记为民服务之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持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管理、服务上下功夫,切实与老百姓实际需求相结合,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效果导向,一体推进整改提升工程。局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立足当前,放眼长远,举一反三,注重成果提升,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为制度,坚持常态巩固,严防问题反弹,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提高养老服务工作质量,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整体公共价值评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8399778;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 (信封上请注明“归口联动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3;电子邮箱:hzsgsqm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