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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强化监督检查 遏制招生歪风
来源:滨江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30 15:28:18

“招生开始以后,所有的信息都在手机或电脑上可以查到,解释得很清楚,不用来回跑、来回问,到报名时间只要带好相关证件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而且还公布了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我们心里踏实!”说这话的是家住杭州市滨江区钱塘春晓小区的一名学生家长,今年9月,他的孩子就要入学钱塘春晓幼儿园。

“为防止招生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等行为,我们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对接,从制定招生方案开始,就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同时,我们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生政策、录取条件、报名方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招生工作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毕业季的到来意味着新一届招生工作的启动,滨江为确保招生工作纪律,遏制招生歪风,在区纪委区监委的指导协调下,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紧盯教育民生热点,主动靠前监督,对准监督“靶心”,拧紧纪律“发条”,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杜绝招生工作中“打招呼”“走后门”和“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发生,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招生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整个流程环环相扣、密切相关。我们针对今年招生工作实际,细化监督方案,为招生工作划出了纪律红线、标明了工作禁区。向社会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监督检查12次,提出意见建议3条。

不仅如此,滨江还把“阳光招生”作为“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一环,督促教育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和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切实增强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准确把握招生政策,依规依纪开展工作。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督促教育局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所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风险排查,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控性的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纪律。同时,该纪检监察组与党风室共同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一线监督检查,对涉及招生工作的信访举报实行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工作是教育公平的基石,也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体现。”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滨江将持续靶向跟踪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规依法处理,用最严的纪律护航“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