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两任主要负责人在同一个地方摔倒,除了他们自身原因,还暴露出我们相关制度不完善、廉政教育不到位、监督能力不达标。问题已经暴露,当务之急,是要以案为镜,追因溯源,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日前,在杭州市余杭区绿产集团的一场会议上,集团纪委主要负责人面色沉重。
2021年4月,绿产集团下属杭州南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黄永根,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樊秀龙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分别受到政务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这两起案件发生在同一单位,时间轴线连续、案情细节延续、涉案人员接续,十分典型。”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华表示,为进一步筑牢廉洁防线,全面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区纪委区监委对近三年来查处的涉及国企典型案件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合并案件同类项,对具体问题进行细节“画像”,确保问题梳理精确、分析指向精准,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通过分析研判,多起案件中的关联相似之处逐渐清晰: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日常警示教育功效发挥不充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补足、监督力量介入延后......
“区纪委区监委反馈的问题清单,既暴露了我们在日常教育引导中的不足,更凸显了企业相关制度规章不够完善的深层原因。”绿产集团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叶晓福表示,资料显示,不少涉及该集团党员干部的案件是针对相关规章制度中的漏洞和短板,涉案人员“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作祟而犯下错误。随即,集团纪委对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修订,先后完善出台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服务类采购管理制度》、《企业职工奖惩管理制度》、《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16项,并通过突击走访、个别谈话、翻阅台账等方式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中的集体协商、民主表决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消除廉政风险。
“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压力也要层层传导到位。”王华介绍,在区纪委区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全区各国有企业目前已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65项;相关国有企业党委与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1份,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组织中层干部及重点科室工作人员开展党史学习、线上专题讲座等96次,持续敲响廉政警钟,绷紧守纪之弦;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注重外部监督力量的全面参与,引导鼓励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物资采购、后勤维修等方面开展监督。
“清廉国企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既要立行立改,又要久久为功。”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针对相关国企建章立制、整改提升等方面进行“回头看”,确保堵住制度机制漏洞,筑牢思想防线,全面发挥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