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钱塘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区内“大棚房”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为什么杭州东方沙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棚房’问题至今没有整改进度?”在督查中,纪检监察组发现一处“大棚房”问题整改阻滞不前,于是向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经了解,该公司原以经营休闲观光农家乐为主,在前两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因存在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设施的问题,且违法违规面积达5.49亩,被列入整治对象,当时经过多番督促,已整治整改到位。但在此次“回头看”中,又被发现在原清理整治位置违规搭建猪舍、鸡舍,涉及面积1.56亩,出现局部反弹。
原来,该公司在集中整治后认为“风头已过”,抱着侥幸心理又悄悄恢复部分搭建。这次“回头看”中被发现并通知需将反弹问题整改到位时,公司负责人以“现经营业态也与农业相关”“后续会走审批流程”为由,拒不配合自整自改。
因整改期限未到,且该公司负责人抵触心理较强,区农业农村局将这个点位暂时“搁置”了下来。
“‘大棚房’问题整治事关守住耕地红线,只要明确违规违法,就要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不留余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周红表示。随即,纪检监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克服畏难情绪,以慎终如始的姿态和决心,“一把尺子量到底”。
其后,经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实地督导,再次明确该公司违规搭建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无法申请作畜牧养殖类农业用地,应尽快依规完成整改。“拖一拖”“赖一赖”幻想破灭,最终该公司按规定完成了违规部分拆除、原始功能恢复工作。
眼见“大棚房”问题“回头看”工作已近尾声,却仍有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漏网之鱼”,为此,区纪委区监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逢棚必进、逢棚必查”原则,对前期排查情况进行再梳理再确认,并针对整改情况逐项审核界定,同步签字背书,推动履职和责任落实。
在“大棚房”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中,钱塘区完成2018-2019年81个“大棚房”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问题的全部核查,新排查相关设施农业项目639个,共发现反弹问题8处,新发现问题2处,合计占地21.9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经全覆盖实地督查,确认发现问题悉数整改到位。
针对“大棚房”问题局部反弹现象,区纪委区监委责成业务部门分析梳理产生原因,针对在实行网格化长效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特别是远离行政村的垦种地块和各街道托管范围“飞地”,尚有部分地块日常巡查频次较低问题,和对违法违规农业设施采取的执法强制措施相对贫乏问题,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主要载体,守住耕地红线是保障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的大事,区纪委区监委围绕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回头看’专项监督,确保问题彻查彻改、一处不落,以强监督促重大决策刚性落地。”钱塘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