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理由是……”
“被告人的行为既有公务性质,也有私人事务性质,辩护人认为应当作出准确区分……”
11月26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判由上城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法庭上,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展开辩论,旁听席上,上城区纪委区监委的业务骨干们认真聆听,从法庭控辩中积累办案经验。
这样的旁听学习,上城区纪委区监委今年已组织了10次。审查调查线和案件审理线干部们把庭审现场当做教学课堂,从自己亲手办理案件的控辩焦点中,梳理同类案件调查取证的方向,总结法律适用的方法。
为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查调查业务能力,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上城区纪委区监委推出庭审旁听、案件评查、业务培训“三堂课”,将学习、交流、操练、实战结合起来,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案件评查,制度先行。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向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10项审理工作制度,并针对审查调查中的不同程序,编印一整套模拟案卷,进一步明确参照标准,发挥典型案例模板的引导作用。“模拟案卷囊括了自办类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模版、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类简易审理模版、恢复党员权利类审理模版等不同情形,便于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关工作时,对各个环节流程进行查阅对照,起到指导办案、规范程序作用。”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汪光旺表示。
模板作指引,评查提质效。案件审理室通过全面筛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评查,从真实案件里发展问题、纠正偏差、强化规范办案意识。针对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办案经验相对不足、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区纪委区监委又推出案件审理协审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案件质量把控。
“日前,我们刚刚就一起基层党员违纪案件向承办该案的街道纪工委出具了《协审意见反馈表》,共反馈了涉及证据瑕疵、量纪适法意见等方面的十多条意见。”据案件审理室主任周晖介绍,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室已对56件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开展协审,共提出涉及程序、证据、事实、定性等四方面的协审反馈意见392条,推动案件质量隐患整改26个,规范业务流程3项。
除广大机关党员、社区党员外,上城区还有1.7万余名两新组织党员,他们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为此,针对两新组织党员违纪案件办理的业务培训课也“新鲜出炉”。案件审理室进一步规范了两新组织纪委有关案件报批备案程序、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程序等流程,并将两新组织纪检干部纳入审理业务培训,针对企业党员常见的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类案件进行了专题指导。
“第一次参加纪委组织邀请的业务培训,确实是雪中送炭,有了专业的指导,我们在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更有底气了。”辖区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纪检干部黎洁在参加完10月的案件业务培训会后表示。
“审理部门是纪委监委案件质量的最后关口。我们要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规范性、权威性作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上城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该区将继续发挥好庭审教学课、案件评查课、业务培训课“三堂课”作用,盯紧程序标准的规范、执纪尺度的把握、审查调查的精准三个方面,着力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