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反映,发现江陵路钱塘春晓路面出现下沉,对车辆行驶有较大影响。现对你局进行口头提醒,请立即整改并按要求加强路面巡检。”
近日,杭州市滨江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在对区城管局进行驻点监督过程中,对收集的群众问题反映逐一进行现场核实,查实市政管理科在道路巡检过程中履职不到位问题。随后,驻点监督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现场督促形成整改方案,并要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聘用制人员业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释放派驻监督动能,把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滨江区纪委区监委探索派驻机构“巡回驻点”监督新模式,在做好“蹲点式”“融合式”监督工作基础上,发挥“巡回式”监督作用,推动监督“探头”更精准更高效。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处置问题线索23件,立案6件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巡回驻点”模式除了常规派驻机构列席会议、听取汇报、上报材料等监督定式外,各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进驻时间,每次安排2名派驻机构干部,用5至10个工作日深入非驻在单位开展一线办公。入驻前,入驻同志根据被监督单位近段时间的工作实际和信访举报情况,针对性制定方案并列出监督工作清单;驻点期间,通过报备审查、约谈交流、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了解进驻单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的情况,深入查找本单位在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逐一开展提醒谈话或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在“巡回驻点”期间共发出提醒单12份,口头约谈提醒22人次,督促问题整改30个。
同时,为推动派驻监督与其他监督相融合,区纪委区监委还强化对“巡回驻点”的业务指导,通过“室+组”联动机制选派委机关同志参与驻点,就发现的问题集中梳理盘点,把准日常监督工作方向。同时,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监管漏洞时,及时与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步落实。
上个月,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与第一纪检监察室共同对奥体开发运营管理公司进行专项“巡回驻点”监督,对亚运配套工程的五条主要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开展抽查,列席工程项目部讨论会议,就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疫情防控等工作听取了项目负责人汇报。驻点结束后,监督组向区纪委区监委提交“专项巡回驻点监督报告”,认真梳理汇总问题并形成反馈意见,作为驻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台账登记造册。根据监督报告,监督组面对面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治理工作,形成既有驻点又有反馈的闭环工作链条。
“‘巡回驻点’办公是派驻监督形式的一种拓展延伸,推动实现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实质提升,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探头的精准度,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提供有力支撑。”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