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街道党员徐某因醉驾被查获,经核实党员身份后,现将问题线索予以转交。”11月6日,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拱墅交警大队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检查,将现场查获的一名党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移交给半山街道纪工委。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看似是个人行为,但因身份特殊,易造成负面示范效应和引发社会舆论,同时,背后可能隐藏的“四风”问题,如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查处后包庇袒护、干预执纪执法司法等,都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
为使本次专项治理走深走实,该区纪委区监委突出机制运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即公安交管部门在现场执法中查验身份,初步判断当事人可能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第一时间口头通报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便于纪检监察机关尽早介入,更好衔接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前述徐某醉驾一案正是该机制的生动实践。
“纪工委已收到党风室转来的徐某醉驾一案,已按要求倒查回溯,做到案件‘四查清’‘两监督’,未发现‘四风’问题线索。”拱墅区半山街道纪工委书记所说的“四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这一“清单式”工作机制作为本次专项治理重要抓手,确保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此外,区纪委区监委还建立“倒查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即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责任。
“酒驾醉驾入刑已有十年却屡禁不绝,高压态势下,总有党员干部以身试法,来看这几位党员干部……”在区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基地,来自拱墅交警大队的于彬警官正在给台下一百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在该基地,VR沉浸式、纪律审查、模拟法庭等一系列体验活动让参观者不再是“看客”。除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外,区纪委区监委还坚持效果导向,在教育内容上下功夫,通过分析单位违规违纪数据实现宣讲内容按需定制、约课上门,让警示教育由“大水漫灌式”到“精准滴灌式”转变。
目前,该项专项治理正有序推进,截止11月底,全区共9人主动向组织报告存在酒驾醉驾问题,同时,区纪委区监委利用“大数据”碰撞、信息预警等手段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建立的信息通报长效机制已建立,正顺畅运行。
“我们将全面剖析各案例,坚持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对问题突出高发的单位,通过约谈提醒、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