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的案件中,有身为民警知法犯法,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的,有醉酒驾车后试图逃避查处,不仅严重违犯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还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实在是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日前,杭州市钱塘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醉驾典型案例,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学习讨论,进一步以案为鉴为戒、坚守纪法底线。
去年10月以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钱塘区纪委区监委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对接,全面梳理汇总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涉案人员信息,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涉案人员身份比对及处置情况起底,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并有序启动处置程序。
除了起底问题线索,区纪委区监委还将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例如,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区纪委区监委在依规对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同时,倒查参与酒局人员,发现共同参与酒局的该局工作人员李某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等问题,后依纪给予李某某处分。此外,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督促该局深入查找问题源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集中教育整顿、常态化谈话提醒等,推动纪法意识入脑入心,并建立完善廉政谈话、请销假等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助推管党治党从严从紧、常态长效。
酒驾醉驾发生了,人员所在单位是否落实了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是否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情况?区纪委区监委还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坚决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责任。日前,该区公安分局民警张某某因醉酒驾车被予以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区纪委区监委坚持“一案双查”,针对该局相关分管领导、所在科室负责人等因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情况,给予谈话提醒、诫勉等问责处理,并要求该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全方位、多层级、全覆盖的案件警示教育,力促以问责促明责、履责、尽责。
与此同时,区纪委区监委还多次联合公安交管部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时段路段对2100余辆车开展了酒驾醉驾问题检查,对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一律“先停职、后核查、再处理”,并按程序启动追责问责。
专项治理重在抓集中、集合、集成,要长治长效还需制度机制保障。针对过去部门间信息互通联动不及时、不完善的问题,区纪委区监委通过建立健全与公安交管、组织人事等部门间的快速反应、信息通报、线索流转等机制,构建起互通及时、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闭合回路。
“酒驾醉驾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高压线’,切不可因法纪意识淡薄、教育管理存疏漏或心存侥幸而逾矩踩线,害人害已。”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持续通过强执行、强教育、强问责,警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远离人生“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