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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揪"蛀虫" 严防基层"微腐败"
来源:滨江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26 16:34:33

不久前,杭州市滨江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通报了两起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涉案两人在社区小型工程发包过程中,违反程序直接指定施工单位,并接受施工单位吃请、收受贿赂。线索来自于不久前滨江开展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发现,正是因为“小微权力”失察失管,才直接导致这两起违纪腐败的问题发生。

“由‘小微权力’引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层次不高、危害不强,但这些‘小微权力’的运行与群众关系极为密切,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侵蚀了干群关系,更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滨江区纪委区监委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与不正之风,把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突破口,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机制和“红白榜”问题线索单独管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区纪委区监委紧盯小额资金这个核心关键,进一步健全加强对“三资”的监管,把巩固惠民政策落地、规范小型工程建设、合理使用小额资金等纳入数字化系统管理,全程动态监管,共累计监督征收项目回迁安置、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程、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等10个领域重点问题,移交问题线索20余条,立案5件5人。

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公租房、回迁房分配问题,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以嵌入式监督方式对房屋质量、分配方案、分配过程和信访受理全流程监督督促,与分管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6次,听取专项汇报4次,列席党组会议3次。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督促社发局和三家街道卫生院规范药品采购行为,推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除此之外,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治理进行专门部署,构建了一套区、街、社三级的立体监督网络,明确目标方向,厘清责任分工,督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行业主管单位,针对本行业本部门业务范围涉及可能产生的微腐败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制定防范措施,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区纪委区监委积极发挥7家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强化对“微腐败”的日常监督,实现对全区党政机构监督全覆盖,增强了日常监督的实效性。目前,滨江区收到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件6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紧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小事、小节、小问题,把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抓细、抓小、抓实、抓出成效。”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办实事过程中甄别和消灭微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