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监督检查
形成工作闭环 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1-24 14:54:52

“现将问题反馈如下,请根据问题清单进行整改......”。1月13日,在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会议室里,信访室、案管室和审理室正在对第四季度办结案件质量进行联审。

职能科室联审,是余杭区纪委区监委推行“两员三审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信访室、案管室和审理室根据各线相关要求,对照各自的评分细则,对已办结的案件质量开展评审打分。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由评审科室发出问题交办单,督促承办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压实压细工作责任,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制定《案件质量检查和评审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两员三审制”,形成案件质量检查、指导、评审和整改的工作闭环。

“初核方案里写着要对相关人员王某某、沈某某进行谈话了解核实情况,案卷里怎么只有王某某的谈话笔录而没有沈某某的?”黄湖镇纪委副书记冯轩臣作为本单位的内控员,正对自办件在办结前认真地开展“自查”,同时将该条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

为了着力压实承办单位是案件质量把关的“第一责任”,余杭区纪委区监委要求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室明确一名业务精、工作实的人员担任内控员,在案件办结前,由内控员对该件的程序部分和实体部分开展自查,检查以后形成问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该件承办人员进行整改。

针对派驻、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经验相对欠缺、案件质量参差不齐、急需上级加强指导的问题,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在原先片区协作、纪检监察室联系负责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各纪检监察室指定一名联络员对应联系片区内的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自办件的日常业务工作指导,确保专人跟线、随访随诊、即知即改、一跟到底。

“我们对片区内采取‘一对一’固定专人联系指导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基层线索处置、初步核实、证据收集等环节的跟踪指导力度,从而提高问题处置的精准性,让基层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的节奏快起来、质量高起来。”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史剑峰介绍说。

为进一步传导压力,“两员三审制”要求信访室、案管室和审理室对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纪检监察室自办案件评审实行扣分制,设定加扣分量化指标,每季度由案管室负责,对当季已完成质量评查的自办件,以镇街、派驻和各纪检监察室为单位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汇总表》和负面“成绩单”,评查得分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同时,针对评查出的问题,下发《发现问题告知单》,明确由评查科室通过“回头看”、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如何有效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是我们一直在探索的课题,该制度突出‘点对点’、‘件对件’,强化‘室组地’联动,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有助于全面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