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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推动"第一种形态"运用提质增效
来源:滨江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16 15:58:15
“这次谈话不仅指出了我们在工作中的管理漏洞,还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我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我表态,今后一定要落实好监管责任,特别是分工合作方面需要更加合理调配资源,提升工作的感知修复能力。”不久前,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纪工委对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社区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点问题的同时也帮助分析原因,起到了红脸出汗,抓早抓小的作用。

为推动“治病救人”制度化、常态化,更加凸显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滨江区纪委区监委突出实干导向,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考评体系。

“我们结合滨江区委‘三大主题年’工作要求,启动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质行动工作。通过制定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质行动工作办法,对深入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要求、适用方式、适用情形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并逐一细化具体工作步骤,用规范化指导助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提质增效。”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

为确保提醒谈话谈出实效,区纪委区监委着重做好提醒谈话“后半篇文章”,要求各监督主体强化日常监督,从细节处及时发现问题,找准“病灶”。明确被谈话对象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并组织适时开展“回头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被谈话对象及时约谈、批评,推动纪律和规矩意识深入人心。

另一方面,区纪委区监委区分不同情况对症开好“康复药”,进一步做好对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保护,根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研究干部干事创业尽职免责工作办法,通过明确尽职免责工作流程、办理时限以及尽职免责认定结果运用方式,旗帜鲜明地为实干担当干部保驾护航,着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通过以制度方式明确尽职免责的具体要求,为我们在岗位上放开手脚开展工作、勇于担当作为提供了鲜明导向,这是一种极大的鼓励,更是一种关心和爱护。”商务局一名干部在谈及关心关爱制度时深有感触地说道。

“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之一,考验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着力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通过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让有过错的干部及时止损、轻装上阵,激励无过错的干部聚精会神干事创业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