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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免责"为实干者担当
来源:临安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21 15:59:43

“多亏了容错免责,我们做事情才没有后顾之忧。”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徐芳霆坦言,要不是有容错免责机制,通过提前报备,该街道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推进不会那么顺利。

2018年,锦南街道上畔村等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招投标,但中标公司与街道签订合同后却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公司施工。由于中标公司经营不善,账号被冻结,只能暂停施工,同时无法支付民工工资。

“一方面项目要继续推进,另一方面如果民工长时间拿不到工资可能会引起集体信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在前不久召开的锦南街道班子会议上,徐芳霆指出了该问题的严峻性,“可否通过第三方公司认可后直接由街道将工资划给民工?先把民工工资问题解决了,再对未完成的工程重新进行项目招投标。”

可这么做是否“违规”?徐芳霆心里没有底,因此提交班子会议进行讨论。

“工作不能停,担子也要挑。”锦南街道纪工委书记吴忠富拿出区纪委区监委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作风保障的实施办法》,和班子成员一起逐条研究有关容错免责机制的相关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适用容错免责的9种情形。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符合容错免责机制中的第八种情形,即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中,为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对现有政策进行局部或适当变通突破。于是,锦南街道党工委根据容错免责程序向区纪委区监委提交《容错免责事项备案表》,说明实际情况,申请容错备案。

备案后,街道首先解决了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在与中标公司协商后,街道将已完工的25.5亩复垦施工费用按施工合同约定,经第三方公司确认同意,直接支付给民工。同时,街道对未完成项目启动重新招投标程序。

近年来,临安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践中,积极引用容错免责机制,细化相关工作流程,通过容错工作前置、纠错工作前移,给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以“容错权”,充分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

此外,临安区纪委区监委还建立重要信访举报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当面、书面、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去年以来,全区共澄清失实检举控告12件,涉及13人、1家单位,查处诬告陷害1起1人。

“这次出台的《办法》还明确了适用执纪问责、澄清证明和回访教育等相关工作举措、机制流程,是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集成和创新。”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严管与厚爱并举,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形成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陷害者的良好氛围,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