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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为审理工作提速赋能
来源:钱塘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01 16:51:01

“调取书证、视听资料的,应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和资料原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审查调查部门在起草立案呈批报告时,原则上应提出对其予以免职的建议。”……日前,杭州市钱塘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金涛结合制定出台的《审查调查程序措施权限的规范运用与审核指引》阶段运行实际,面向全系统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讲解,在场“学员”听得尤为专注。

案件审理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专业性较强。为破解杭州区划优化调整、区纪委区监委正式成立之前审理工作人员少、实践少、经验少问题,该区纪委区监委集成外区转入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办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出台《审查调查程序措施权限的规范运用与审核指引》。该《指引》从问题线索和初核,立案程序,留置、讯问、询问等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取证工作的规范要求与审核等方面形成51个审核要点,既作为审理审核工作主要条目,也是指导规范办案的“宝典”。

“这个案件的高效规范办理,离不开《指引》的及时出台运用。”不久前,钱塘区河庄街道办事处原调研员陈金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是该区纪委区监委成立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案件的主要承办人之一、区纪委区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李坤坦言,人员整合融合、机制规范尚待成熟运行的背景下,《指引》提供了贯穿全过程的规范办案指引,让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办的千头万绪中有了对照和遵循。

除了做好案件办理过程措施程序运用的规范指引,钱塘区纪委区监委还注重以考核评查促案件质量和人员业务双提升。成立尚未到一周年,该区纪委区监委已组织开展两轮案件质量评查,逐案逐卷形成评查问题反馈单并组织整改问题“回头看”。

“我们组织各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人员形成案卷评查组,通过评前集训、交叉评查、‘回头’评查等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审标准,对去年以来已办结案件查问题、督整改,以纠改一个个具体的案卷‘小’问题,补上审理人员的实践课,并最终指导实现执纪执法的规范提升。”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评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并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年度考核。

“这种评前培训+集中评查的方式,让原先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我快速、高效了解、理解专业度较高的审理工作,帮助很大,十分‘解渴’。”作为新提拔的区管干部,临江街道纪工委书记张鹏飞专门申请加入案卷评查组,全程参与了评查工作。

据悉,两轮评查已结案案件18件,发现问题130个,实现案件应评尽评,督促问题应改尽改。

此外,该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还拟制下发了实操性较强的全流程模拟案卷,并定期梳理全区审理工作常见的共性问题和疑难问题,以月刊形式编发《审理工作指引》,为审理实践做好持续、全方位“答疑解惑”。最新一期的《审理工作指引》聚焦酒驾醉驾类案件的取证及审核工作,专题开展详尽的指导、辅导。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全区审理业务人才库制度,并探索运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复盘”机制,在规范提升的基础上,精准发力、靶向提升,以组合出拳的方式促审理工作质效并升,并以此为重要基础支点之一,撬动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钱塘区纪检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