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人员中的徐某某、陈某,是机关党组织2021年发展的党员……”近日,一份内部通报核查的酒驾醉驾名单,引起了杭州市拱墅区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的注意,两名同志发生酒驾醉驾时,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定期思想汇报中却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其后被确定为预备党员前的政治审查阶段,该问题仍旧未被发现,严格的发展党员程序为何没能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工作人员敏锐地发现了个别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随即成为该组项目化监督的主题,并被列为该区纪委监委5月份政治监督“四清单”的一项内容。
今年以来,拱墅区纪委监委突出政治监督首责,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和监督单位工作重点,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从小处细处入手,聚焦具体事、具体人,以项目化监督为抓手推进政治监督高质效落细落实。
“政治监督不是‘遥不可及’,而是融入日常的。我们从发展党员的日常监督中发现和分析政治问题,切入单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找到政治监督和监督对象职责任务的结合点。”拱墅区直机关纪工委书记蔡萍介绍道。
拱墅区纪委监委依托现有日常监督项目化工作机制,在贯通日常监督和政治监督上做实文章,运行程序上,“自选—会商—申报—交办”流程确保问题精准发现;运行机制上,“申报交办、项目报告、过程管理、问题处置、质效评估、监督专报”等六项工作机制和“八步工作法”确保监督精准推进。据悉,此次“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共收集全区33家机关党组织2021年发展和转正的92份党员档案,对档案进行了逐一审核,实地走访相关党组织,发现问题5个,要求17家党组织全面自查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责令8家党组织对11位党员开展批评教育,各单位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
“这个会议记录是主要负责人先发表意见,不符合末位表态的要求。”“这个单位2021年32个项目中有8个30万元以上的项目没有组织公开招投标,24个10万元至30万元项目中,14个邀请招标或询价,10个直接发包,内控制度执行落实的问题要检查核实。”5月10日,拱墅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前往监督单位开展“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落实情况督查。
本次督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督查重要内容,通过掌握“三重一大”事项的规范落实全面掌握“树木”“森林”情况,提高精准研判能力,为净化政治生态把脉会诊、抓药开方。
派驻一组通过对7家党委部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内部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的查阅对比,以及日常列席相关单位“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归纳梳理出“三重一大”事项规范落实方面存在会议讨论不充分、主要负责人未落实末位表态、内控制度执行有偏差、制度落实不规范等4类8个问题,提出督查意见3条,并对5名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相关监督情况将作为该组今年精准政治画像和政治监督报告的重要依据。
“我们本着政治监督‘重在日常’的原则,积极探索政治监督在重大问题研究、重点工作决策和重要工作推进中的有效监督形式。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项目化政治监督举措,通过‘内容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的‘项目工程’,把政治监督做细、做实、做出成效,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拱墅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