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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索引式”审理保障案件办理规范高效
来源:钱塘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28 16:06:00

2023年2月,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华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据悉,该案是钱塘区监委成立以来办理的首例在职区管干部留置案,法院宣判认定的犯罪事实与罪名,与该区监委的《起诉意见书》一致。

案件审理工作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起着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作用,专业性较强。面对全区从事审理工作的人员普遍较新、案件审理实战经验普遍缺乏的实际,钱塘区纪委监委通过构建“索引式”审理业务指导体系,打造出条目清晰、操作简便的审理工作“用户友好界面”,对案件事实认定、定性审核、证据固定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撑。

可“索引”的前提是有章可循。钱塘区纪委监委按照“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的要求,编印了委机关本级、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三个类别,涵盖审查调查和审理两个阶段的系列模拟案卷,供相关人员按需“检索”、对照参考,有力夯实了规范办案“基本盘”。“案卷还采用了情景模拟的手法,将典型案例融进文书模版制作全过程,让示例示范更形象直观。”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金涛介绍。

有了“面”上支撑,还要有“点”上“对焦”。“首次讯问时,应当向被讯问人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党员被留置、逮捕的,立案时应一并报批中止党员权利。”……该区纪委监委集成系统内案件办理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制定出台囊括案件初核、立案、讯问询问、移送审理全程序节点及相应关键审核要点的《审查调查程序措施权限的规范运用与审核指引》,为规范案件办理和开展审理审核工作“划重点”。

除了在“照章办事”上下功夫、做文章,钱塘区纪委监委还聚焦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见多发问题,定期编发《审理工作指引》,建立补短堵漏的快速反应机制。“我们先后就行政、刑事处罚类案件的取证体系和程序,派驻机构案件办理有关程序,审理辅助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形成专题专刊,截至目前,已编印下发《审理工作指引》5期,这些基于工作实际所做的及时关注、规范和传达,不仅避免了我们解答问题时可能出现的口径不一致现象,也为我区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积累了经验和素材。”金涛表示。

有了全面系统的对照和遵循,实际效果如何?钱塘区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促学、以考促优,以随案评查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移送审理和提交协审的案件,在审事实、审定性、审形式、审程序的基础上,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以一案一清单的方式进行“点穴式”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列入系统年度履职考核,以此构建起查、评、督、改、用工作闭环。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区纪委监委评查的案件中,不论是取证和文书笔录制作的规范性,还是案件办理的程序意识,都有明显改善,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在做优做强‘索引式’审理指导体系的基础上,聚焦实效,精准发力,通过建立健全全区审理人才培训管理体系、探索开设‘五分钟课堂’、做实‘训’‘练’结合文章等,持续夯实审理人员业务素养,并以人员能力的‘共富’,实现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的‘双赢’。”钱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