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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落实“领导首谈”制度 提高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余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6-20 15:22:26

“希望你珍惜机会,放下包袱、打开心结,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这是此前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在对该区五常街道原二级调研员徐某德开展“走读式”谈话“领导首谈”的一幕。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余杭区纪委监委下发关于严格落实“领导首谈”制度相关通知,明确按照谈话对象职务职级相适应的原则确定首谈人。“领导首谈”重在给对象讲政策、稳预期,建立平等互信的谈话关系,唤醒对象的党性和初心,让其相信组织、配合组织。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落实“领导首谈”共80余次,充分发挥“靠前指挥、跟进指导、一线参与”作用。

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在同对象进行首场谈话前,主谈人要提前开展案情安全分析预判,全面收集掌握对象的基本信息,涉及对象的个人履历、工作表现、权责范围、家庭情况、性格特征、心理素质、生活经历、违纪违法事实与证据等进行多渠道、多方向收集,精准描绘对象的“政治画像”,进而制定清晰、完整的谈话方案。

“首次与对象谈话,我们尽量避免生硬的、命令式的谈话方法,从前期收集到的基本情况谈起,从而使得谈话内容能引起共情共鸣,提高对话的效果,为我们后续的审查调查工作打响了‘头炮’,做好了‘铺垫’。”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开展领导首谈,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办理案件的突破口,将“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谈话理念贯穿其中,在方式上以“谈话”“讯问”转为“谈心”,在关系上从“对立”转为“互动”,结合组织政策、党纪法规、思想道德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情感和政策攻势,从党性、情感方面感化审查调查对象,使之端正态度、消除对抗情绪和侥幸心理,积极交代问题,从而达到教育人、帮助人、挽救人、转化人的目的。

在首谈结束后,审查调查组还安排专人对对象心理变化的动态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描绘心理变化“路线图”,做好实时分析研判,持续跟进对象的心理变化,掌握对象的思想动态,在关键时刻再次做好与对象的谈话工作,突破案件的难点、堵点。

“落实领导首谈,旨在使对象消除戒备心理、消融对抗情绪、消化宽大政策,助推被审查调查人员主动讲、深入谈、坦白说,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打下坚实基础。”余杭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