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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实行“阳光招生”画好教育公平“起跑线”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06
  一段时间以来,建德市新安江城区中小学生择校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冲击了正常招生计划,加剧了入学矛盾,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7月,建德市开始破冰之举,下大力推进“阳光招生”政策,实行“零择校”,画好教育公平“起跑线”。主要做法有:一是摸清情况,制订“硬杠杠”。市教育局多次组织召开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街道和社区,倾听基层群众、家长期盼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确定“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制订《建德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工作方案》,实施《2012年新安江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重点规范城区中小学的新生招生录取,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二是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首先是进一步明确条件、细化政策,根据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调查摸底情况,对新生生源进行分类,按户口、家庭房产等情况将新生分为四类,四类生源分四批次有序招生;其次是统一程序、规范过程,严格按照划分的学区招生录取,禁止跨学区择校;最后是广泛宣传,耐心解释,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绘制新安江城区招生区域划分图,通过建德新闻网、《今日建德》、建德教育信息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实现信息公开,政策透明。三是接受监督,筑牢“防火墙”。坚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或赞助费,严禁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招生,严禁托关系、打电话、递条子;做到“三公开”:公开划片范围、招生规定、录取过程等政策规定,公开各批次录取学生名单,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并落实义务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举报反馈、教育行风评议、行风问题督查督办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