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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分岗分层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来源: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0:27

  5月23日上午,市民政局组织局系统70余名党员干部赴省法纪教育基地——南郊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这次教育活动,是市民政局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的廉政教育之一。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按照部门和行业特点,把廉政教育对象划分为全体党员干部、领导岗位及重点岗位、新提职及新招录人员等三个层面,在每个层面确定不同的教育重点,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活动,力求做到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取得实效。一是针对全体人员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在以往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教片、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如:与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合作,在机关大厅举办了“缅怀英烈、勤政廉政”图片展。充分利用民政资源,组织参观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对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及周边省市民政系统违纪案例进行收集、剖析和点评,编印成册,发放至每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等。二是针对领导岗位和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将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拥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的人员,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人员,确定为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发放廉政教育资料、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等方式,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教育。根据当前形势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重点岗位人员发送预警信息。在加强教育的同时,针对少数中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处并通报了2起违纪案件,使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再一次受到了岗位风险教育。三是针对新提职和新招录人员开展廉政知识教育。针对新提职和新招录人员对廉政知识和拟任岗位廉政风险所知较少的情况,组织新提职和新招录人员开展了党纪政纪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内容涉及《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十八大以来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等,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晋升和任用的参考依据,力求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