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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制定《杭州市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市纪委宣教室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2:53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工作和创新成果,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和廉洁杭州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杭州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 制定了《杭州市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对于激励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水平,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一、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区别不同媒体评分。

  一是考核办法体现公平原则,积极征求采纳各方意见并经过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总的来看,《办法》吸纳了绝大多数人的意见,设定的内容和分值标准对所有被考核单位一视同仁,力求以客观性为主,减少人为量分因素;二是按照重要性和影响力的原则,根据宣传稿件所占媒体类别(分为中央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所占版面的大小及其位置(分为头版头条、通讯、消息和简讯),或者电视台节目频道影响力大小、不同节目类别,区别对待。

  二、以分层分级为方法,创新设置考核分值。

  一是创新突破以往的分值设置惯例。打破传统的百分制,不设考核分值上限,即分值上不封顶,根据被录用稿件的媒体等级、质量、关注度和贡献度设置不同的分值,进行累加计分;二是加大稿件的影响力权重。即加大了稿件获得领导批示和多次转发的分值权重。如领导批示一次最高可得300分;同一篇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实行累加计分。三是根据领导级别,区别其批示分值。将领导批示分为中央领导、省部级领导和市级领导等级别,依次设置分值,强化稿件份量。

  三、以奖励惩处为手段,注重考核通报评比。

  一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纪委宣教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地各单位发稿情况,年末通报全年新闻宣传综合情况,并将通报结果报送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各室(厅)主任、各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和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二是奖先罚假。每年底,市纪委将组织开展综合评比,严格执行量化考核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鼓励先进、奖勤罚懒。市纪委将评出全年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稿件,并进行通报表彰,以此调动广大宣教工作者的积极性,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对新闻报道稿件内容失实或重要新闻线索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影响,或虚假报本单位刊发稿件情况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将全年新闻宣传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终工作业绩考评之中,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