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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纪委“三学合一”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群众路线学习教育
来源:淳安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26 10:33:07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淳安县纪委注重“三学合一”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助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分层次集中学。一是召开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带头学习。二是召开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三是召开党小组会议,3个党小组自行组织学习。四是分管领导组织分管科室人员学习,各科室负责人组织所在科室人员学习。五是由委局主要负责人上党课,进行专题辅导。集中学习内容包括《论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书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时间贯穿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整个阶段。

  二、多样化分散学。一是读报学。通过阅读党报党刊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的专题报道,阅读《今日千岛湖》先进事迹专栏,重温毛泽平感人事迹。二是电视学。观看中央《新闻联播》等时事政治新闻,观看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反腐前线》和杭州电视台《廉政经纬》栏目,加强警示教育。三是网络学。通过领导干部学习中心、学习新干线、公务员在线学法等平台进行学习,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上网浏览中央和省市纪检监察官方网站,学习法律法规,“最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先进事迹,实时掌握反腐倡廉新动向。四是文本学。将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相关材料通过文件传阅的形式送至每个领导和党员干部,要求全文通读,系统学习。

  三、个性化交流学。一是典型交流。根据县活动办“三级联学”要求,召开委局机关内部交流学习会,选择6名学习优秀的同志作典型发言,其他同志通过学习园地书面交流。二是主题交流。落实“三思四省”学习讨论活动要求,开展“四风之害”大家谈活动,党员干部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三是重点交流。召开一次业务学习交流会,每人围绕“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进行交流发言。畅谈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主业主责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对当前和今后如何抓好主业主责的具体做法和设想,促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