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住保房管局纪检组印发《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以中央纪委“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抵御廉政风险能力”为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谈话主体、主要形式、工作程序等方面对如何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工作进行了规定,并提出相关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实行谈话对象的“全覆盖”,切实担负起治党管党重大政治责任。我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充分发挥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和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小组的作用,分三个层级的谈话对象明确相应的谈话主体,暨涉及局系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室)作为谈话主体,涉及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由局机关纪委作为谈话主体,涉及各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由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小组作为谈话主体,确保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受监督。二是秉承“治病救人”的原则,严防党员干部小错酿大祸。我们在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实际及岗位特征,从小处着眼、微处入手,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工作生活中的苗头性问题、重要岗位履职中的不良倾向等,规定了十五种需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的具体情形。并建立起“及时发现、分类预警、谈心疏导、跟踪问效”的谈心教育机制,帮助党员干部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三是征求建议与教育宣传相结合,营造“严管是爱”监督氛围。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及时征求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并借此进一步强化岗位廉政教育。驻在部门班子会议就《方案》专题进行研究,党委主要领导、驻局纪检组长多次在全局性会议上深刻阐述提醒谈话制度的重要意义及实施方式;在对各直属单位调研过程中,纪检组长将谈话提醒制度的推行作为必讲内容。通过前期的广泛宣传,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牢牢树立了“严管是爱、宽松是害”的观念,主动接受监督氛围逐渐浓厚。
根据工作需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还设立了专门的谈话室,1至6月份,组领导已对8名符合情形的谈话对象进行了提醒教育。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好机关纪委和各单位纪检监察小组两个主体,严格执行“一季一报”要求、不断完善“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全面推动谈话提醒教育制度的开展,拟通过该制度的实施为住保房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