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不足、领导招呼、不懂法律等都不是公职人员可以违反职责规定、违规操作的借口,导致国家财产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原区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建设处处长周某滥用职权一案。为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区纪委组织周某原工作街道分管纪检、城建工作领导,街道中层干部及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科全体工作人员;各镇街、平台及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等190余人参加了旁听。
据介绍,2010年—2012年,周某在开展征地拆迁评估过程中,明知沈某某(因诈骗罪同案起诉)厂房建筑物成色较新,无生产迹象,系违法建筑的情况下,违反职责规定,未调查核对实际情况,也未进行汇报。且在沈某某更换了被拆迁企业名称参与征迁补偿协商后,也未进行调查核实和汇报,致使本不应进行补偿的违法建筑获得补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260多万元。
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各类证据以及询问了两位被告相关问题,两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未提出异议。被告人周某在最后陈述中说,经过这些日子的反省,意识的自己的错误的严重性,认罪悔罪,希望法庭从轻宣判,以后能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法院将择日宣判。
在近3小时的庭审中,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认真旁听,亲眼目睹法院庭审的场面,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不仅了解了涉案人员犯罪的全过程,更真切感受了他发自内心的忏悔。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守纪律,讲规矩”,牢牢守住纪律规矩的底线。作为周某的前同事,星桥街道工作人员张红峰表示,看到过去的同事、“身边人”,出现在被告席上,感概很多。“作为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工作上必须要守纪律、讲规矩,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大家觉得这是一场令人心灵震憾的警示教育课,职务犯罪给单位、社会,更给涉案人员家庭和个人带来了难以挽回的危害,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正确用权,敢于担当,认真履职。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组的方李宏说:“作为一线工作人员,我们都要用好手中权力,不能滥用权力、也不能不用权力,廉洁从政,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大家觉得要摒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敢于善于担当,正确用好手中权力。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利用庭审旁听这一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旨在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以案为鉴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据了解,这也是余杭区纪委制定《余杭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工作实施办法》以来,组织开展的第8次公开庭审旁听。此前,已先后有3500人次的公职人员参加了庭审旁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