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8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坚持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本轮巡察是对区审计局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推动区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二是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三个方面13个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实行领导、责任、时限、措施、目标“五到位”,一项一项盯紧抓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以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自查自纠、改进工作,对照整改清单,修订完善制度,防止整改问题反复和回溯。巡察共反馈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完善制度12项,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共计9人,退回款项1621.85元。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学习近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的工作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二是制定《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
(二)关于“尚有区四办、区委编办等10余个部门未予审计”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区划调整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梳理,结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编制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四办及相关单位审计力度。
(三)关于“审计工作质量方面”问题的整改
1.针对“2018年以来,原下城区审计局每年有一个审计项目获评全市优秀,原拱墅区审计局4年仅一个审计项目获得全市优秀,与兄弟区县(市)存在差距。”认真全面学习省市优秀项目评审规则的相关标准和工作要求,从源头审计项目计划立项开始选题谋划优秀项目,在审计项目实施时选择重点项目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审计项目质量,选送更多高质量项目入选优秀审计项目,2022年区审计局共有两个审计项目获得杭州市优秀审计项目。
2.针对“2017至2021年,原拱墅区审计局共发审计移送处理书12份,原下城区审计局仅2018年、2020年分别各发1份审计移送处理书。”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移送力度,确保应移尽移。主动学习省市审计问题移送的最新相关要求和标准。同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提前进行沟通会商,对涉及拟移送事项事实尚不够清晰、证明材料尚不够充分的,及时补充查证,进一步提高移送成功率,今年已移送问题线索3条。
(四)关于“审计整改督促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审计整改。梳理工作流程、完善机制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二是大力督促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已到2个月整改期限的全部审计问题在全省审计整改系统里上传整改报告及详细的佐证材料,对2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也必须上传详细的整改方案并每个月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将符合省市准入标准的审计问题主动上报省市清单,以区委办督办单的形式明确整改方案和措施的上报期限。2022年12月我区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得分99.46,排名全市第2位,全省第9位。
(五)关于“内审工作指导监督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指导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问题整改。一是已对全区内审单位按照重点单位、一般单位、群团单位进行分类,建立重点内审单位工作群及时上传下达信息。二是强化内审业务指导,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内审项目实施、案卷质量提升等工作。三是举办全区内审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内审处领导授课,全区53家内审单位的内审机构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了培训。
2.关于“内审队伍独立性难以保证”问题整改。一是根据《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积极建议省市进一步明确内审独立性细则标准要求;二是按省新规相关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建议加强内审队伍独立性建设;三是督促各单位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审工作队伍,明确要求财务等五类不相容岗位不得兼任,确保内审工作独立性。
3.关于“内审工作未纳入审计评价范围”问题整改。内审工作列入有关审计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在审计报告中反映被审计单位内审工作情况。
(六)关于“审计成果运用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信息工作考核通知》,敦促全局干部积极撰写审计专报,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定期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建言献策。二是年初设定目标,将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道路建设内容融入审计专报,落实专人对责任科室督促提醒,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2022年上报的126篇报告信息被各级领导批示和被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采纳112次,其中,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43次。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超标准资金已按原渠道予以收回。二是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与业务条线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三是继续每年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四是分管领导对当前从事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党组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八)关于“财务报销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规定。二是报销时三级审核,严把审核关。三是强化内审业务培训报批审核。四是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管领导对当前从事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九)关于“外派审计组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外派审计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外派审计组日常管理。二是分管领导对当前从事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十)关于“党支部台账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规范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要求,规范台账记录和整理。三是分管领导对当前从事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对现任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十一)关于“机关内控制度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拱墅区审计局公文处理办法》《拱墅区审计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拱墅区审计局审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
(十二)关于“干部选拔程序方面”问题的整改
对照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并加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制度。
(十三)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会议对巡察发现机关干部出入境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当事人对个人因私出境逾期未补办书面申报手续的情况进行了深刻检查,党组书记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党组书记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拱墅区审计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四是落实专人、专柜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保管重要资料。
下一步,区审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审计业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审计工作中。一是增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和“主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党组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纪问责到位、考核督查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始终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紧紧抓住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三大项13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针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针对需要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修订完善的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9505352;文晖路1号603室(信封上请注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10004;电子邮箱:6538522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