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5月7日,杭州廉政网发布了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后山村原党总支书记马平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2016年12月,乾潭镇后山村原党总支书记马平、村主任盛标、村监会主任翁志林,以虚设土地征用款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37530元,其中16530元用于违规发放村两委干部用车补贴。马平、盛标、翁志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6日,马平、盛标、翁志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我们外出办事、开会大部分都是用书记和主任的车子,一年下来也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了。”
“是啊,现在我们工资这么低,应该适当补助点车费。”
2016年12月的一天,后山村年终财务审账会上,说起车费补贴的事情,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
大家把目光集中到村书记马平身上,看着大家期待的眼神,马平觉得有点坐不住了,“现在车费补贴走正规报销途径肯定不行的,大家说说有啥办法可以变通。”马平说道。
“我们可以虚设项目套取资金来支付车费补贴。”有个村干部提议。
大家纷纷表示赞同。办法有了,那么通过谁来套取资金呢?一番热烈的讨论后,确定以村监会成员阮某某、章某某的名义虚设土地征用款来套取资金。一方面出于安全保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便于后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017年1月20日,由村报账员陈某某负责经办,经马平、盛标签字同意,翁志林审核签字后,以阮某某名义虚报土地征用款20000元,其中10000元用于车费补贴,马平、盛标各分到4000元。同时以章某某名义虚报土地征用款17530元,其中6530元用于支付其他村两委干部车费,翁志林分到900元。
查处经过
2017年3月,杭州市纪委“百千万”第二蹲点调研组在乾潭镇后山村走访过程中,有部分村民向调研组反映村级财务公示栏流水账内有两笔支付给阮某某和章某某的土地征用款有问题,因为两人的土地未被村里征用过,怀疑是村干部虚套资金。3月20日,建德市纪委将该问题线索转交给乾潭镇纪委,镇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核实。
调查组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确定了“先调取证据资料,再谈话突破”的总体思路。
调查组调取了后山村2016年以来的财务凭证、土地征用清单和会议记录等材料,在取得一系列客观证据后着手安排与马平等人谈话。
“这笔20000元的土地征用款你是否清楚?”调查人员向马平出示了2017年1月20日的原始凭证。
“这笔钱年底的时候用掉了......”马平的眼神一直躲闪。
“用在哪儿了?给谁用了?怎么用的?”
面对一连串的质问,马平如实交代:“有1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还有1万元用于给村两委成员发放车费补贴。年底时,大家都要求补助点车费,考虑到这一年工作确实辛苦,大家待遇也不高,我就同意了。”
“作为村书记,套取集体资金来发放车费补贴,你觉得你的做法正确吗?”调查人员问。
马平羞愧地低下了头,“我们自以为这个办法比较隐蔽,轻易不会被人发现,谁知道细心的村民一看流水账就发现问题了。我作为村里的一把手,无视纪律要求,心存侥幸,现在真的是追悔莫及啊。”
调查组人员找到村监会主任翁志林,告知他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要对其给予处理。经过思想教育,翁志林表示自己确实监督不到位,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2017年12月6日,经乾潭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平、盛标、翁志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点评
如此发补贴当严惩
马平等人以工作辛苦为由,套取村集体资金发放车费补贴,自认为手段隐秘,却在群众的监督下露了马脚,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监督无处不在。
该案的查处,暴露了马平等人党员意识模糊,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清,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戒惧。而作为村监会主任的翁志林非但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还参与其中,最终被严肃处理。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还存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抓重点,紧盯新特点,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同时将干部自律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推动作风持续深入好转。(浙江省建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柴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