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了领导干部,就更要带头学习和模范践行新《条例》,争当学党纪、守党纪、宣传党纪的排头兵。”11月8日,杭州市上城区召开新提拔任用区管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金晓东对一年以来获得提拔重用和转任重要岗位的50余名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会前,上城区纪委还给每位与会人员发放了一个“清廉大礼包”,里面装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监察法》、警示和廉政教育书籍、视频等资料。
这是上城区学习宣传新《条例》的一个缩影。8月底,新《条例》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上城区纪委第一时间专题制定学习宣传新《条例》的方案,通过组织协调、任务分解、工作指导,向全区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基层党员群众“三级推进”,宣传新《条例》入脑入心。
先学先用,“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
8月29日上午,上城区委常委会专题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区委书记陈瑾要求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传达,各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常委班子要先学先用,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好“一岗双责”。区委决定,将组织学习新《条例》的情况列入各区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区纪委领导主动当起了新《条例》的宣传员。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金晓东赴紫阳街道开展宣讲;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毛明秀对全区建设、征迁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专题授课;区纪委常委何瑶应区纪委退休党支部的邀请,对已退休的纪检干部们宣讲新《条例》。此外,全区多家单位“一把手”也分别以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落实学习贯彻新《条例》任务。领导干部带头担当责任,不仅增强了学习实效,也带动了宣传热潮,发挥了“头雁效应”。
全员测试,机关党员干部“一个都不能少”
以考促学,以学促用,11月2日至9日,由上城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共同举办的“学党规党纪,守纪律底线”知识测试正在全区各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中如火如荼地开展。
本次测试的60道试题全部来自新《条例》、《监察法》和“清廉上城建设”有关内容,于11月2日在《上城报》和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并发放答题卡供党员干部们作答。“考点都是应知应会知识点,只要认真学习,不难取得高分。”区直机关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测试预计将有3000余名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截止11月8日,已收到答题卡2000余份,已经批改好的答卷正确率超过90%。待全部答卷批改完毕后,将对各单位测试结果进行公开通报,保障实效性和严肃性。
除此之外,各单位还自发举行多种学习活动,让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尽快掌握新《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如区纪委专门发文要求各室、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组织一次全员学习讨论、开展一次对照新《条例》检查、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上述工作均须在9月底前完成。清波街道通过摇号方式抽取街道社区党员、公职人员分批参加新《条例》闭卷考试,最终要实现全员通过测试。
深入宣传,让基层“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
“党员的年龄段不同,学习方式也不同,我们特别设计了一则‘新《条例》以案说纪’微信H5,有针对性地向全区中青年党员推送。”上城区直机关纪工委书记陈晓明说,这一则微信H5选用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上发表的一些最新典型案例,结合漫画形式表达,言简意赅,便于阅读记忆和学习掌握。
不论是新技术,还是老方法,只要能让基层党员群众更好地学习新《条例》,就都是好办法。清波街道纪工委在古色古香的小巷里做起了清廉墙绘,把新《条例》、《监察法》、反腐败、倡清廉的有关知识和宣传内容画了出来,让附近居民在走街串巷时学习党纪法律、感悟清正的社风民风。南星街道纪工委书记童邵恩结合新《条例》的新内容,创作了一首诗歌《清廉社区颂》,在街道社区张贴传颂,积极引导基层党员群众争当党纪和清廉的守护人。“只要能让大家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各种宣传手段我们都愿意尝试。”童邵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