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深夜,我一再暗示自己“早点休息,明天还有重要任务”,可躺了很久依然无法入睡。因为第二天我就要参与到一项留置任务中,而这位即将被留置者正是我的一个同事、熟人。
彼时,我正担任着杭州市上城区某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在此前的一次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街道一位社区干部王某有伪造领款签名、截留侵吞企业退休人员慰问金的重大嫌疑,数额至少在10万以上。
这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事关者大,我们立即向上级报告。经过初查,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对王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考虑到案件是由街道纪工委发现,且我对街道社区工作熟悉,组织上安排我进入专案组。
在加入纪检监察队伍时,我坚定地认为这是一份很“风光”的职业——打虎拍蝇,贪官闻风丧胆,群众拍手称快。可真的到了这一天,我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在我看来,我这个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并不是“官”,而是与王某一样的基层干部,平日里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彼此相熟,转眼间我就要去“抓”他,别人会怎么看待我?将来岂不是人人都要提防我?况且王某只有31岁,还处在青春大好年华,经过此案后,人生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想起他平时相对内敛的为人、尚属不错的口碑,我也多少有些不忍心。
顾虑再多,时间也不会停滞。11月1日上午,我和专案组同志们一起来到王某办公室,当着同事的面将他带走调查,当日采取留置措施。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案件事实越来越清晰——王某一个人居然侵吞了59名企业退休人员的慰问金,数额累计达20余万元。“你们公家的干部怎么是这样的人?”在取证过程中,我好几次面对群众这样的诘责。起初我还不太理解,认为他们有些不分青红皂白,怎么把我也说了进去。后来我渐渐明白,很多基层群众并不看具体哪个单位、哪名干部的好坏,他们更关注的是整个公权力系统的政治生态。群众如此痛恨腐败,我们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又怎能因患得患失而不敢大胆亮剑?如果畏手畏脚,表面上看似乎保全了王某的前程和个人的面子,但在群众看来,我们就根本没有履行好党章法律赋予的职责,就不是称职的“护林员”。
12月,案件调查已近尾声,我们开始了下一步工作——挨家挨户地把赃款退还给那59名退休人员。“谢谢你们,谢谢党和政府”“纪委同志,你辛苦了”......听着这些老人感激的言语,看着群众朴实的笑容,我终于感受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风光”,也读懂了肩负的使命,坚定了自己的初心。
今年上半年,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严格对此案开展“一案双查”,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全面完善了制度漏洞和监督机制,杜绝了类似案件再次发生。我们区也针对全体社区干部多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坚决防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此时,我更感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所在。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振聋发聩。如今,我已经调整工作岗位,转任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使命更重,初心不改,我将永远牢记习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谆谆教诲,牢记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以更坚定的信念和更扎实的工作真正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干好事、干实事。(杭州市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来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