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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靶向施教,警示抓在日常
来源:滨江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5 12:27:13

8月25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杭州市白马湖建国饭店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倪健涉嫌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高新总公司、奥体滨江公司等区属国有企业400余人通过分会场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观看了庭审,让党员干部接受直击心灵的洗礼。

“倪健的工作能力大家有目共睹,但是走上领导岗位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收受酒店业务负责人的贿赂。”白马湖建国饭店相关负责人表态,“我们一定以倪健案为戒,即查即改,从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上、管理制度上着手,堵住权力‘任性’的漏洞。”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国有投资企业、项目等的主要领导监督管理方面的盲区,日前,滨江区纪委区监委向酒店管理方杭州市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工作委员会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其对所管理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在强化制度建设方面,建议书提出,管委会必须将定期约谈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机制固化下来,抓早抓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通过办理倪健一案,我们发现,国有企业业务量大、工作面广,确实是监督的难点和堵点。”负责案件办理的同志认为,“这就要求相关的监管主体必须真正把监督落在日常,从干部的个人事项申报、组织谈心谈话等细节处入手,发挥好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的综合效果。”

除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党纪教育和监督管理外,滨江区纪委区监委注重从多维角度精准发力,把以案警示、以案明纪的震慑效果抓在日常、做在身边。一方面梳理已往查处案例中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事实和忏悔内容,分“国企领导”、“社区干部”、“临聘人员”等5类,编写忏悔录合集,向基层单位发放,要求班子成员通过集体阅读、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区纪委区监委密切联系政法部门,关注典型案件办理进度,按照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原则,分领域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进法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为提升警示教育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区纪委区监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对警示教育的对象、目标、特点、原则、主要方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制度规范方面,区纪委区监委还建立完善通报曝光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震慑力度,要求各单位第一时间传达通报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针对通报案件进行讨论,剖析原因、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