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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六巡视组向余杭区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20 16:03:42
  近日,经省委同意,省委第六巡视组向余杭区反馈巡视情况。
  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余杭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疗购销等领域腐败案件频发,且窝案串案多;少数党员干部自律不严,有的领导干部家属违规高息出借资金获利,有的利用公款存放谋取私利;“小官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一些镇街、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有的镇街、单位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两局”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式主义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节庆活动效果不佳;部分党员干部担当不够、执行力不强。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且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意识不强。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有的决策还不够民主、科学;用人视野还不够开阔;执行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政策还不够严格;有的镇街正职调整未按规定报批。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此,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是严防“四风”反弹,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巡视组强调,余杭区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杭州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徐文光在表态时说,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余杭区近几年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也重点指出了余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了十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区上下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要虚心接受,正确对待。面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主动“对号入座”、反躬自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刻剖析产生原因,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按照巡视组提出的巡视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务求实效。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内容、职责分工、责任单位、时间节点,把整改措施深化细化具体化,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整改好。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用好成果,推动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和巡视组的意见精神,努力找准上级要求和余杭实际的结合点,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余杭一以贯之、落实落地;要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大抓基层,借势借力推进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完善源头治腐的制度保障,着力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