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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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桐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桐庐      发布时间:2015-11-15 09:16:23

  根据省委部署,2015年5月19日至6月1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桐庐县进行了巡视。8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桐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切实把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严”与“实”的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县委专门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县领导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并,制定了《中共桐庐县委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与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25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推进整改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经过2个多月的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对省委巡视组转交我县办理的260件信访件,县纪委分批进行认真梳理、集中交办,其中涉及大信访的135件、涉法涉诉26件已全部办结,99件纪检信访已办结94件,立案5件,谈话函询10人次。对省委巡视组转交的10件问题线索,县纪委进行了分流处置,对其中6件问题线索采取了谈话函询,目前已全部办结;4件问题线索采取了初核,2件问题线索已办结,目前未发现违纪问题,另外2件正在抓紧办理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5年5月至10月,县纪委受理并处理问题线索193件,涉及县管领导干部21件,通过调查核实,为3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6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重点查处了县供销总社原主任袁建刚受贿、贪污案,原副书记、副主任鲁成水受贿、贪污案,已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问题整改情况

  1.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深化落实《桐庐县政府投资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桐庐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监管。组织开展对县住建局、县交运局等涉及工程项目较多单位的巡察工作,并将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作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方面问题。认真核查反映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关于县水利局原副局长陈民、县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方仕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县纪委分别于2013年、2014年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陈民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给予方仕民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四张清单及权力运行图,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桐庐平台405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运行。梳理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库,开展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试点工作,开创服务工作新模式。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窗口资源,增设经信“零地技改”专窗,提高事项进驻率。积极推进“打包式”审批、模拟审批、联审联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投资审批流程,实现各类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30个工作日内。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制定《桐庐县“中介服务超市”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实体中介平台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打造网络中介服务平台。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标后监管。升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事项实现网上流转、过程留痕、资料可查,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在周边县市地区率先研发并启用“银保通”系统,运用科技手段加密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进一步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深化推行专家评分晒分制,对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随机抽取不低于法定评标委员会人数60%的异地评标专家进行评标。定期召开招投标社会开放日活动,提高招投标的社会知晓度和透明度。利用“标后刷脸考勤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项目标后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考勤系统的7个乡镇(街道)和97个项目提出整改举措,明确限期整改。县招管办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项目专项检查和季度性常规检查,对标后履约不到位的各方责任主体加大通报和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今年5月以来,累计检查各类工程项目280个,发现各类问题267个,对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58份,约谈相关责任人26人次。关于分水镇、横村镇违规招投标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关于土地出让及出让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4.规范土地出让,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对所有经营性用地一律采取公开招拍挂出让,对招拍挂工作重点环节关键风险点进行梳理。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建立地价评估及会审制度,经营性用地出让由两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以价格高者经集体会审确认后作为出让起始价,出让方案报请省市主管部门批准。推动产业用地分类服务改革,扩大公益类用地政策保障领域,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供应用地差别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的,坚决予以纠正处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的规范使用。关于2008年至2013年违规返还和使用土地出让金问题,违规返还的企业土地出让金已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进行办理,违规使用的土地出让金已收回整改到位。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 2015年8月以来已收回1600万元,剩余土地出让金,将继续采取书函、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催缴,对仍不缴纳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原副县长童明利用职权在政府土地出让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受贿、收礼问题,已于2012年进行立案查处,给予童明开除党籍、行政降级处分。

  三、关于村干部“小官巨贪”现象比较严重问题整改情况

  5.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基层走亲、党员固定活动日等渠道,将《桐庐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发放到全县所有村民,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制度落实。认真抓好《关于推行村级建设项目“阳光工程”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进一步对加强村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等各环节的日常监管。总结提炼杭黄铁路(凤川街道段)阳光征迁的做法,探索推行“阳光征迁”工作。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单两网”制度,依托智慧农村平台开发完成村级大额支出网上审批系统,进一步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探索实施村监委履职清单、实绩清单、月评清单、民议清单“四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村级民主监督实效。在全县21个行政村试点开展“村账民管”,公开吸收更多村民参与村级“三资”民主监督管理,使村级财务活动更加透明、规范、有序。

  6.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当前村级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今年5月启动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基层干部利用职权截留、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方面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调查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截止目前,已对32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审计,收集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52件,19名党员干部因违纪受党纪处分,4名党员干部因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另有18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在调查中。关于城南街道下洋洲村原党总支书记兼经合社社长朱永平违纪问题,县纪委已于2014年进行立案查处,给予朱永平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无期徒刑。

  四、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7.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清理整合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将原有63个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减少到28个。修订和完善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清理整合后的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清单管理,2015年28个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共涉及金额11.14亿元,全部在桐庐政务网进行公开。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引入“预算绩效管理数据及报告统计系统”,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2014年度财政支出20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评价项目24个,涉及财政资金2.95亿元。收集整理2015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目前已有19个部门(单位)上报各类项目绩效目标50个。关于百江镇专项资金违规出借问题,已将违规出借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全部收回。关于县经信局挪用“三江两岸”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补助及日常开支问题,已将结余“三江两岸”专项资金及挪用于日常开支资金收缴至县财政。

  8.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桐庐县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桐庐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登记、评估、处置、统计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成立县国资服务中心,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日常管理,并将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统一缴入县国资服务中心账户。开展县属国有企业房产清查工作,重点清查尚未确权房产以及租用、占用、借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情况。升级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将全县乡镇、街道纳入系统平台监管范围,并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关于县农业局赠给物资未办理资产划拨手续问题,已补齐资产划拨手续,并将受赠物资纳入乡镇(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关于县供销总社违规出租房产问题,已要求县供销总社作出情况说明,并责成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租。

  9.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和措施,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清理工作,加强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严格管理。强化财务核算管理,在县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纳入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对资金账外循环、违规报销等问题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清理出74个设立依据不足的银行账户,目前已撤销35个,其余账户将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加大财经纪律检查力度,完成对纳入预算管理的22家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专项审计,着手对列入今年重点检查的专项资金开展全面检查。

  五、关于顶风违纪问题整改情况

  10.整治公务接待违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桐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管公务接待行为,防止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今年5月至9月,全县公务接待(公务活动)开支670.9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7.03%。组织开展公务接待(公务活动)饮酒“四不”承诺活动,明确“省内客人一律不喝酒、省外客人一般不喝酒、喝酒不劝酒、喝酒不喝多”4个方面具体规定,全县33名市管及以上领导干部、690名县管领导干部、3690名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注重常态化监督检查与突出问题查处相结合,加大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两名副县长因违规饮酒分别给予告诫6个月、告诫3个月处理。关于县人社局就业管理服务处违规列支报销同城招待费问题,县纪委已于2015年9月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就业管理服务处原主任陈永祥党内警告处分,副主任徐建国诫勉谈话,并进行全县通报。

  11.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庆事宜问题。深化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纪律规定,严明县管领导干部除操办婚丧事宜以外,不得以乔迁、孩子入学入伍、寿诞等名义大办宴席。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事前承诺、事中抽查、事后报告制度,并将党员干部操办婚庆等事宜列为谈话提醒的情形,根据干部管辖权限实施谈话提醒教育。今年5月以来,县纪委已对15名县管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进行约谈提醒。认真受理群众关于违反规定问题的投诉举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关于县环保局原局长汪文清以乔迁新居名义收受礼金问题,县纪委已于2013年进行立案查处,给予汪文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

  12.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出台全县规范考核奖励方案,并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考核奖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专项审计监督,重点审计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对14个乡镇(街道)、临时机构津补贴发放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以整改抄告单形式及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县人社局违规发放“开年红包”问题,县纪委已进行调查处理。

  13.整治公款旅游问题。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人数,从严规定时间,无实质性学习考察内容一律不予审批。严格落实《桐庐县因公出国管理办法》,对因公出国(境)实行出访计划、人数和经费三重控制。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对违反规定、超出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今年5月至9月,全县因公出国(境)费用17.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6.71%。进一步控制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疗休养活动,严格按照3年1次,每次时间5天之内,费用2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郑玲带队外出公务活动中违规游览景区问题,已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六、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14.整治党员干部及家属违规参与非法集资问题。针对党员干部及家属违规参与非法集资问题,制定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问题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围绕重点行业、人员、迹象和区域,对全县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机构、人员进行排查,共排查投资咨询类公司136家,发现查处非法集资类案件1起,涉及集资人员共计31人,2010年以来未发现有党员干部及家属违规参与非法集资问题。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及配偶参与民间出借资金情况摸底调查,认真排查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同时,将县管领导干部债权债务情况作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项说明。

  15.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额外利益问题。严格贯彻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组织开展单位银行帐户及领导干部亲属在银行系统从业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问题线索。研究起草《桐庐县县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试行办法》以及《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公款存放招投标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为亲属谋取额外利益问题。

  16.整治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今年5月以来已对参与赌博的13名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关于瑶琳镇百岁村党委书记刘正荣参与赌博问题,瑶琳镇纪委已于2014年,给予刘正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改情况

  17.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全面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全县32个部门共梳理主要职责524条、具体工作事项1998条,职责边界事项47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76项,公共服务192项,并全部上网公布。深化开展“三诺三比”电视问政活动,10月15-16日,分3场对14个乡镇(街道)、10个重点部门以及开发区、商务区主要负责人开展电视督诺问政,通过暗访视频督诺、市民代表问政、主要领导点评等环节,对各单位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加强对“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或严重影响全县工作完成的问题,启动分层次约谈、问责和组织处理机制,今年已对存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加大作风效能问题查处问责力度,今年5月以来,办理效能投诉件49件,5名工作人员因作风效能问题被问责。强化干部考核评价,深化实施《县管干部“四比一争”考评办法》、《重点工作专项考察办法》和《不敢担当情形问责办法》,对领导干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季察年考和季度实绩通报,对5名两次通报较差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47名考评成绩较差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八、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8.严格党委主体责任层层推进。认真抓好《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年中组织专项检查组,对牵头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通知》,深化落实“四个一”举措。全面落实书面报告,深化专题报告,在上半年专题听取14个乡镇(街道)、18个部门主体责任汇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在《今日桐庐》开设“落实两责书记谈”专栏,今年5月以来,已有4名党委书记、8名纪委书记(组长)结合自身实际谈认识、谈举措,营造浓厚的落实“两责”氛围。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基层政权,深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定期工作交流会、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领办基层党建项目、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建立专题分析研判、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双百分制”考核、基层党建工作问责等机制,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政治责任。

  19.严抓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三转”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深化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引导更多精力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抓好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的同时,深入实施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项考核,制定下发《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在规模较大、工作任务较重的4个镇(街道)配备纪委专职副书记。根据省、市纪委要求在派驻8个纪检组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全覆盖”工作初步方案,研究起草《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狠抓纪检干部自身建设,开展对纪检干部作风效能专项督查,严格监督责任履行不力责任追究。围绕“四个着力”开展两轮巡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领导包案、乡镇部门片组协作、基层纪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全程报告等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合力。

  20.严肃责任追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严格执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不敢抓、不愿抓、不会抓的,依纪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家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其中1家单位被“一票否决”。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注重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今年月6月下旬、8月下旬分别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乡镇(街道)和重点县级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年底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

  九、关于干部工作不规范不科学问题整改情况

  21.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破格”提拔程序。参照城区做法,做到对提任县管副职须担任中层正职满3年,提任县管正职须担任县管副职满2年的要求。按照破格提拔有关规定,无论是竞争性选拔还是结构性干部选拔,有破格的均事先报杭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做到未经同意不上会。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制度,修改完善《桐庐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制定出台《署名推荐县管领导干部人选实施办法》,并实行全程记实。按照上级要求,对乡镇部门行政副职转任党组织副书记、乡镇(街道)行政正职转任党(工)委正职均按照个别提拔要求,严格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及任前公示等程序。2014年12月以来,已对转任重要岗位的4名同志,按照个别提拔要求,严格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及任前公示等程序。

  22.治理“三超两乱”问题。规范临时机构设立,对未经市编委审批的县督查考评办等临时机构,按要求进行整改,一律不设置正式机构和不核定人员编制。积极消化超职数配备,除兼职超配8名以外,对还存在结构性超配的江南镇政协工委主任、横村镇政协工委主任等3个职位,争取在年底前通过交流、换岗等方式消化整改到位。认真梳理全县情况,争取在年底前对县人大、政协4名未转移人事工资关系的领导干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2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除上级党委干部调整联动及工作特殊需要外,县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在同一领导班子一般应当满3年。同时,稳定乡镇干部队伍,尽量保持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任期内稳定,除特殊原因外,一般应当任满一届。乡镇党政正职因工作特殊需要,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严格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24.加大结构型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抓好年轻干部储备,从清华、浙大等高校引进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8名,其中90后5名。注重梯队建设,实行后备干部动态调整,确保85后年轻后备干部和88后培养苗子保持在100名左右。抓紧物色县管正职年轻干部人选,争取按上级要求完成35岁以下的乡镇党政正职要有4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32岁以下乡镇党委副书记要有4名的目标。加大正职女干部的配备力度,逐步达到党政工作部门正职女干部要有4名以上的目标要求。高度重视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按照乡镇总数1/3左右的要求,逐步完成4至5名乡镇党外干部的配备目标。

  25.加强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核。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核查财产申报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序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对审核中发现存在错报、漏报的22人进行教育批评并要求重新填报。今后,深化实施《拟提任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办法》,通过个人自报、联合审查、信访复审等三道关口,增强对干部财产真实性的审核,对有3套房以上的进行约谈说明,对错报、漏报、瞒报的及时进行纠正,并视情作出组织处理。今年5月以来,已对18名拟提拔县管干部财产申报内容进行核查并公示。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县委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更加注重全面、始终坚持从严、突出长效治理,真正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把“两个责任”全面、具体地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四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同时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巡视问题整改,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扎紧权力运行“笼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桐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为建设以“生态美、城乡美、产业美、人文美、生活美”为内涵的中国最美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64212825;邮政信箱:桐庐县581邮箱,邮编:311500(信封上请注明“对桐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tlxc581@163.com。

  

  中共桐庐县委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