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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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4-22 08:54:1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7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淳安县进行了巡视,11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淳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淳安县委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研究,提出细化整改方案,并同步开展相关整改落实工作。2015年11月20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市巡视办审核通过。2015年12月8日,淳安县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正式下发和实施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整改举措和责任。2015年12月18日,针对整改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由县委书记牵头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对若干重大整改问题予以了明确。截止2015年12月底,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交办的232件信访件已经全部办结。通过信访件转立案4件,查处党员干部14人(含问责、组织处理类10人),其中县管领导4人(党纪处分1人、问责3人),通过巡视整改共挽回经济损失258.5万元。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阳光水岸”项目案件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课,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省市县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警示教育。二是对县审管办、住建局、审计局、财政局、水利局、国土局等工程建设监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全面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腐败问题。三是深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行动,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列入专项整治和巡查的重点内容。全年共收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线索49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9人。对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中排摸出的37条问题线索,移交乡镇纪委调查核实,涉嫌违纪的给予了严肃查处。

(二)关于以会议纪要、简复单等形式违规邀标、直接发包问题的整改。县政府已全面停止以“淳政阅”、“府办简复”等形式就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代建等事宜做出决定。县招管委研究下发《淳安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今后依法可以实行邀请招标、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提交县招管委集体研究决定,确保程序规范合法。

(三)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对代建单位的招投标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相关企业代建项目问题的整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明确相关企业代建的项目中,已经完成招标的子工程进一步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工程质量;未完成招标的子工程,均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二是举一反三,明确今后的代建项目中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招投标。明确代建费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代建项目必须实行建管分离,对特殊公益项目、特殊时间要求项目可以实行邀标,但必须经县审管委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等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今后将实行“在建工程飞行检查制度”、“工程建设领域统一举报投诉电话及交办制度”、“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制度”等新举措,加大标后监管及查处力度。四是出台了《淳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规变更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嫌转包、分包的9家工程建设企业处以总计34.27万元的行政罚款,对相应9家监理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加强一线现场与招投标市场联动管理,共对32家企业做出招投标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扣分处罚,15家企业被列入招投标市场黑名单。

(四)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纵容或通过打招呼等手段为亲属承接工程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查处违纪干部,对排查出的4名县管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二是结合已查案件,举一反三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准则》《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乡镇部门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到省廉政教育基地(萧山南郊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通报,对工程监管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加强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三是集中三个月时间对2015年度全县在建的200多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和台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强工程领域监管职能部门联动,县纪委立案查处9个工程违规转包问题,并对6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处理及问责。

二、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少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侵吞国有资产并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整改。吸取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小金库”案的深刻教训,下发《淳安县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检查实施办法》,在县属国有企业中全面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通过各国有企业的自查自纠和县国资办组织的重点检查,未发现国有企业存在明显的“小金库”问题。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创新国资监管手段,出台《关于加强淳安县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意见》,在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关键岗位轮换、货币资金处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职工食堂管理、非正常经营户监管等八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小金库”的设立,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缴问题的整改。按照“应收尽收、应到尽到、应快尽快”的原则,专门成立清算小组,对7个欠缴土地出让金项目落实专人进行包案处理,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公证送达催缴、司法诉讼追缴等方式,全力抓好欠缴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公告解除合同1宗,协议解除合同2宗,出让金催缴到位1宗,因企业困难正在协商处理中1宗。另外两宗地,1宗已经缴纳90%的出让金,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督促催缴,力求动工建设、实现政企共赢;另1宗地已进入司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金提醒告知、催缴等工作制度,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防止土地出让金逾期缴纳或不足额缴纳情况的新发生。

(三)关于大额国有资金投入未能发挥应有作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淳安县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土地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的土地管理。二是完成汾口浪川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适时安排用地指标用于园区内的基础配套。同时,积极做好园区内成熟土地的“农转用”,尽快发挥土地效益。三是按照“满足基本配套,节约量力而行,成熟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推进园区内临时道路、排洪渠等配套工程建设。

(四)关于部分政府采购设备质量较差问题的整改。一是县规划展示中心电梯等设备质量问题,鉴于电梯采购到位并经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目前仅支付了30%的合同款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已互发律师函,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剩余尾款支付问题。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指标的审核,合理确定采购预算。同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招标文件的制定管理,避免劣质低价产品中标。三是严格按照淳安县政府《关于加强特殊设施设备项目管理的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加强对电梯等特殊设备的政府采购过程监管,对采购设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四是实行特殊设施设备政府采购结果综合评价制度,加强对特殊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标后管理。完善政府采购黑名单管理制度,提高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导向作用。

三、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共梳理汇总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39件,调查核实36件,5 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党员干部低价购房、向服务对象借用车辆、长期无息借款及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5人因违规收受工程承包人礼卡礼品受到党纪处分。据统计,2015年全县共主动上交礼卡29.8万元。三是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的轮训、“指尖党章”测试、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县管领导干部年度廉政谈话等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档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推行领导干部凡提必查机制,实施个人事项报告联合审查,重点对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等内容进行审核,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放贷谋利问题的整改。一是1名乡镇领导干部因利用分管工程建设管理的便利条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于2015年9月29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举一反三,通过落实自查自纠、组织抽查、督查整改等举措,对领导干部个人资产、银行贷款等进行调查。建立了纪委、组织部协商共享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资料制度,15个纪检派驻机构建立健全了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先后对三批次拟提拔县管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三是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梳理,加大约谈查处力度,做到防微杜渐。2015年,已对全部671名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三批94名新提拨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同时通过信访、巡查、督查等收集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谈话提醒,全年共约谈县管干部50余人。

(三)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关于干部问题线索传递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对全县县管干部重大事项申报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并对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二是严肃查处原科技局局长郑百成严重违纪案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及时召开部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的相关规定》,理顺了有关线索的移送工作。

(四)关于部分医疗系统党员干部收受商业贿赂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查处原威坪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国荣受贿案件,深入开展医药回扣清退工作,积极做好医药购销领域腐败案件的侦办协查工作,针对此次医药回扣案件中积极主动清退回扣款的医护人员,采用谈心谈话、政策宣传、批评指导、观看警示片等方法进行处理,既稳定了医疗队伍,又让医护人员受到了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专门进行了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的集中学习和测试, 开展政协民主评议卫生工作,印发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方案》,在医疗系统全面开展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能力意识、纪律意识主题教育。三是集中开展医疗系统党员干部教育整治专项活动,制定实施《卫生计生工作效能及行风督查制度》、《淳安县医疗卫生机构统方管理暂行办法》、《淳安县卫生计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举一反三,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

四、关于村干部腐败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少数村干部利用村级工程建设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一是青溪新城坪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毛云祥、村委会主任吴来星因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收受贿赂于2015年10月20日均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以此类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大宣教警示力度,2015年已在全县下发村干部腐败典型案例通报5期,共通报本县查处的村干部案例32起;并开展村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中廉政培训,落实廉政谈话、个别约谈等举措,进一步提醒教育村干部筑牢廉政防线。三是加强县乡纪委联动,落实线索每周一报、每月汇总、每季盘点制度,及时收集涉及村级工程领域问题线索;抽调纪委、招管办和住建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村干部插手工程、村级工程不招标和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73条,并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和主管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关于少数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和社保资金、利用职权贪污受贿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15年以来反映村两委主要干部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抽调纪检干部对反映村干部的疑难信访开展区域协作以及跨片区办信工作,化解了一批久拖不息的信访件。全年共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7件,村两委干部被问责108人。严肃查处浪川乡芳梧村原党总支书记王昌平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二是开展全县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轮训,组织乡镇部门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以王昌平等案例为题材,拍摄“党纪在身边”系列微电影,深入进行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相继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的配备及纪律教育培训工作。

(三)关于少数村干部不讲规矩乱作为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农村基层作风集中巡查,重点排查村干部乱批屋基、违章建房、在本乡镇承揽工程、乱砍滥伐等违纪线索。通过作风巡查,共发现乱批屋基和违章建房问题线索9条,全部予以查处。左口乡石岭后村村委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在被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村委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下发淳安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标准30条、村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出台和实施村干部行为规范20条。三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对村监会履职不力导致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追究村监会主任监督责任,2015年村监会主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9人,受到效能问责3人。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务”公开,推行党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落实村级财务逐笔阳光公开和“三年轮审”制度,已经完成村级业务招待费专项检查、171个村的村级财务抽查、130个村的三资管理绩效审计抽查等工作。经过努力,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明显下降,2013年为1341万元,2014年为777万元,2015年为105万元。

五、关于顶风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少数单位违规发放福利、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一是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电话,广泛受理变相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等问题举报。在全县及时通报已查处的违规发放福利、变相公款旅游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二是抽调县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人员就变相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等问题进行5次检查。审计局已完成对全县预算单位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违规支出的重点审核把关和动态监控,各乡镇部门每季进行自查和签字背书。全年共查处变相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等问题3起,处理党员干部3人。

(二)关于少数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券的问题。一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5年已下发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7期,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加大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力度,国庆、元旦前后,纪委、财政、审计采用查阅农家乐、酒店发票存根等形式检查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等方面情况,共查处公款吃喝3起、公车私用5起。

(三)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的整改。通过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和廉政短信等方式重申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纪律要求。节日期间,通过县电视台、今日千岛湖、淳安清风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和电话,广泛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问题举报。以典型案例为警示,教育倡导节俭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婚宴不收礼金,营造良好社会风尚。并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举办婚庆报备制度,2015年共有8名县管干部就子女办婚庆事宜进行报备。

(四)关于部分党员参与赌博、酒后驾车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就赌博、酒驾等线索传递机制,并形成具体操作办法。二是将大排查大起底排摸出来的51名因赌博等问题被公安行政处罚的党员线索传递给相关乡镇和派驻纪检组,给予限期办理。三是结合日常正风肃纪检查、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将“酒局”、“牌局”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7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起违规参加酒局的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六、关于党员干部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深刻吸取相关案件的教训,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对1名乡镇分管征地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因征地工作未能按期完成诫勉谈话3个月问责,并改任其他职务。2015年12月28日开始集中开展了县管领导干部“双强双比”年度考核,2016年1月底完成。2015年12月组织各单位集中开展中层干部述职巡察评议工作,2016年1月底前完成。2015年12月4日对县国土局、县水利水电局两个单位进行重点巡察评议,2016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且呈层层递减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县委主体责任一度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5年12月,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带队对23个乡镇和部分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是严格执行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制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问题和不足的,下发整改建议书。三是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明确要求,责任到人,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已经把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

(二)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的要求,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2015年共有8起“一案双查”典型案例,处理党员干部13人,其中县管干部6人。二是下发《开展村(社区)和县属各部门下属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在2015年12月底前均完成主体责任汇报。三是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分7个组,对23个部门和9个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关于少数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乡镇纪委、县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了乡镇与县级机关纪委定期汇报履职情况、乡镇纪委书记与派驻纪检组长每周上报工作和外出请假报告等制度。二是加强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乡镇纪委书记、新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行政村纪委班子成员业务培训,建立纪检干部办信办案实战培训机制,制定实施《乡镇纪委区域协作实施办法》并开展区域协作办信办案3次,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信访办理三色督办制度的通知》,有效提高了乡镇纪委办信办案能力。三是出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考核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推行单列考核。同时,对反映纪检干部的信访件,县纪委安排专人进行专项调查,做到绝不护短、绝不姑息。

八、关于个别决策不够民主、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3年个别指挥部项目推进决策不够民主科学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整改工作:一是举一反三,完善并严格执行县委工作规则,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科学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程序。二是加强对拟引进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明确引进重大项目提交四套班子联合研究决策,防止盲目开展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大量资金投入造成资产闲置。三是出台《淳安县完成征地前期工作的土地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地块的管理。同时,对地块进行详细规划,加快推进土地的二次招商。四是对重大决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失误的实行问责追责,防止决策的草率和简单化。

九、关于“三超两乱”治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对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3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专职党委委员进行了转岗消化,切实纠正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对县委办超配3名兼职副主任进行了消化,加快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步伐。

十、关于结构型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县管副局(乡)级后备干部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统筹调整县级机关部门、乡镇后备人选;专题研究了结构性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并走访相关单位开展结构性后备干部人选排摸,建立结构性干部专题库。下一步,将在干部调配中逐步整改到位。

十一、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学历造假问题的整改

针对一名乡镇领导干部学历造假,取消其转任重要岗位的考察资格,并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同时,举一反三,推进干部档案审核工作,重点开展了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

通过巡视意见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鼓舞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淳安县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取信于民。一是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以及我县在专项整治、作风巡查中发现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持续发力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并要继续抓好相关专项整治,常态化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全面深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两学一做”等教育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64812488;邮政信箱:淳安县纪委信访室,邮编311700(信封上请注明“对淳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cajw@qq.com。

中共淳安县委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