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8月4日至8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西湖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11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西湖区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和讨论确定《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并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王立华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区委常委为成员,对巡视反馈的13项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剖析,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严格抓好整改落实。经过即知即改和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巡视组交(转)办的30件次各类信访、问题线索,已办结29件次,办结率96.7%,剩余1件区纪委与区检察院正在进一步初核中。相关问题线索中,党政纪立案处理1人,移送司法1人,追缴违纪款合计2.9万元。
一、关于少数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的整改
1.加大对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2015年共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信访举报25件,加强对各类线索的梳理调查,排查和初核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公房管理等领域问题线索4件。严肃查办区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严重违纪案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围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线,组织开展“首善爱廉”教育讲堂、“七一”微党课大赛等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组织全体区管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对因故缺席轮训的66名党员干部分批补课,严格按照满分通过制的要求进行党纪知识在线测试,确保“廉考”、“党课”动真格、不走过场。
3.加大提醒和警示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5年共对885名党员干部实行谈话提醒,及时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205个,切实把好党员干部违纪之初的思想意识关。利用“勤廉西湖”官方微信平台,剖析三坝社区窝案、双浦老沙村原书记违法案件等身边典型案件,结合2010年以来查办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较强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4.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产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制度规定,对8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整改问题10个。健全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全区572名区管干部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35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做到问题苗头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
二、关于公房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
1.切实加强整改。针对安置房源信息长期由区住建局下属单位个别负责人掌控、未公开招租、租金坐收坐支或下沉二级单位的问题,立案调查区住建局房政科原副科长利用直管公房租赁的职务之便贪污违纪问题并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着力于摸清公房底数,严格按照市住保局制定的相应政策和相关规定,规范落实区公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已完成全区直管公房普查梳理,共有直管公房1121套,其中住宅1033套,非住宅88套,直管公房信息统一录入市住保局信息系统,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完善长效机制。为巩固整改成果,切实解决“公房出租及租金管理不规范,未公开招租、租金坐收坐支或下沉二级单位”等问题,进一步严格管理,完善机制,落实长效。一是加强租赁管理。推行“阳光租赁”,开展公有住房承租资格公开招租试点,目前有2套空置公有住房已通过专业评估机构的租金评估,并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申请网上公开招租,并于今年1月29日出台实施了《西湖区直管公房监管制度》。二是规范租金收缴。严格执行杭房局(2015)113号文件精神,直管公房的房租按房屋计分核租分值确定租金,房租收缴情况每月报市住保局备案;住宅类公房承租信息全部进入杭州市直管公房管理系统,明确承租人及租金收缴标准;非住宅类直管公房由各房管所依法管理。目前,全区88套非住宅直管公房中,除一座寺庙和一座公共厕所外,没有无期限及无偿使用的直管公房。下一步,将全面推行租金管理系统,实现直管公房的租金收缴电子化,租金收缴情况全程网上监督。三是落实长效管理。针对原房管站(所)队伍老化、管理能力落后的问题,对5个房管站(所)进行了整合,优化管理队伍,现合并后的西湖区城中房管所已挂牌成立,管理人员已初步到位,下一步重点抓好管理人员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关于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加强问题整改。要求西溪湿地经营公司、区发改局、区安监局三家涉事单位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落实整改。区监察局已对三家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集体谈话,予以批评教育。西溪湿地经营公司领导班子专题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工程建设修缮、室内外装饰、弱电网络建设维保、生态绿化建设维保等项目必须通过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各类活动、广告宣传、旅游纪念品、各类经营发展方案、刊物编印等品牌营销为公司平台公开招投标类项目,由招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实施公开招投标事务,确保不发生类似现象。区发改局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凡是涉及工程招投标、审批、财务管理等事项以及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审核,一律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决策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由派驻纪检组全程加强监督,防止再有违反程序的情况发生。区安监局完善和修订了财务管理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相关规定,明确有关程序和要求,落实专人对工程管理进行监督负责。
2.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执行《西湖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业主内控管理的实施意见》,依照规定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工程按照不同标准,全面实行公开招标。规范完善招投标制度,尽量减少评标定标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堵住漏洞。截至2015年11月底,共监管各类工程招投标备案、管理525件,累计招标成交投资额26.83亿元,未发现串标围标行为。
3.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特别是针对招投标等环节着重加强规范管理,一旦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关于违反财经纪律较多问题的整改
1.切实加大“小金库”问题治理工作力度。区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检查,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信息系统,将国库集中支付扩大到镇街,对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2015年个人公务卡结算金额2646万元,为上年的2.12倍。
2.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刚性。针对以业务费、会议费名义列支经费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严格细化和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支出定额标准,加强项目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健全单位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出台《西湖区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和西湖区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会议费和培训费实行定额标准管理、“三公”经费实行总额控制管理,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下降18.54%,其中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分别下降69.59%、44.51%。
3.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各个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针对违规发放补贴、转移规避接待费检查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在2015年国庆中秋期间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中发现26家单位公务接待清单不规范、报账程序不规范、现金使用不规范等9类问题,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督促全部落实整改到位。开展预算单位账户清理及公款存放专项整治工作,已撤销29个账户,督促相关单位收回跨行存放公款,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
五、关于“苍蝇式”腐败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1.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已查处的案例,以“勤廉西湖”官方微信、“首善•爱廉”教育讲堂等为载体,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人的忏悔和教训形成震慑,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2.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完成117个村社财务清理、116个村社年度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村社集体产权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指导24个合作社开展股份制改革,积极探索对城区街道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
3.强化监督执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把贯彻执行情况列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认真落实镇街纪(工)委书记专职专用要求,压实工作任务。2015年,共受理群众反映基层村(社)干部的信访举报202件次,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安置、10%留用地开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以权谋私,以及贪污、挪用、挤占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14起,给予党纪处分14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行村社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基层村社(经合社)干部的监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村社党风廉政巡查,将巡查的触角向基层村社延伸。
六、关于个别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
1.驰而不息正风肃纪。针对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宴请、基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西湖区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2015年全区共组织450余人(次)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19次,先后3次派出34个区委、区纪委专项督查组,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送礼金礼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查实叶埠桥社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买赠礼品茶问题,对社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党纪处分,对社区班子和街道驻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2013年以来,共对5名参与赌博的基层党员干部予以党纪处分。在国庆中秋期间,连续下发4期通报,对2015年查处的13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区纪委紧盯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组建8个作风检查组对全区20家单位及所属站所、村社开展明察暗访,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2.加强制度规范执行。要求持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区委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考核奖励政策和津补贴发放工作,以镇街为重点,紧盯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现金奖励慰问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专项审计监督,督促8家单位落实整改,清退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34.54万元。认真贯彻浙江省《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严格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2015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礼金、礼卡、礼券等折合人民币12.072万元。
3.切实强化教育引导。针对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顶风违纪行为,西湖区认真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认真整理和汇总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制作了《中央八项规定红线手册》,共向全区各镇街、区属单位及基层站所、村社党员干部发放4000余册。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纪律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专题党课、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培训、党纪知识测试、两项党内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行动指南,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养成纪律自觉。
七、关于少数党员干部腐化堕落问题的整改
1.加强“德”的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定力,增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弘扬社会正气上作出表率。
2.强化考核约束。严格执行《西湖区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重点针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5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注重反面测评与社会评价。严格执行《西湖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试行)》,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专项调查等方式,结合“社交圈”、“生活圈”考察、延伸考察,征求服务对象及相关知情人的评价意见,进行正、反双向同步测评。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干部提拔任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和加强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3.加大惩处力度。畅通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廉洁自律行为的监督和检查。2015年共立案调查5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生活纪律问题,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经查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1.整治干部担当不够、执行不力问题。区作风办制定下发2015年度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将作风建设7方面45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15个牵头单位,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区纪委重点围绕服务保障G20国际峰会这一圆心,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出台《关于在全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落实中加强执纪监督问责的实施方案》,2015年共开展检查43次,发现问题12个,提出意见建议12条,落实整改措施8项,对2名科级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针对少数机关干部上班时间玩电脑、看电视剧、手机炒股等现象,各单位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2014年以来,区作风办加强对全区各单位上班时间炒股票、玩游戏、网络购物的情况全面排查,共效能问责26人,其中批评和通报批评23人,告诫2人,辞退1人。
2.整治部门“中梗阻”、机关效能不高问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并联”审批、“四联”服务模式,深化“清单”动态管理,全区24个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656项,清减率为59.8%,审核确认部门职责391项、公共服务事项133项,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6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14项。顺利承接82项市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权限,要求一般项目从立项(备案)后191天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立涉及工程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等26个类别250家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完善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对10余家中介机构进行处罚。以落实河道整治长效化管理为主题,开展“公述民评”活动,解决问题24个。全年共受理96666作风效能投诉件389件,问责处理54人。加强明察暗访力度,开展“效能与您同行”活动35次,发现问题34项,发放效能监察提示单41份,约谈10人。
3.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全落实改进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立“1+N”干部考核体系和区管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月报季访”制度。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深化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和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持续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13人,营造敢担当有作为的浓厚氛围。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3位区领导带领26个牵头部门按照年初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抓好55项工作任务落实,层层传递责任。区委书记做到“四个亲自”,带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19名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均向区委书记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全年17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督促镇街、区属部门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区73家单位均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针对区住建局、区人防办等单位班子成员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区纪委于2014年10月启动对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党风廉政巡查后,及时将该问题向区委“五人小组”汇报,区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约谈区住建局、区人防办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两家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及时落实整改。在2015年4月对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党风廉政巡查回访的民主测评中,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力的满意率分别达到96.4%、94%,均为所有问题满意率的最高值。区委对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排名末5位的镇街部门党委书记,要求严格对照要求加强整改。区纪委在推动“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基础上,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发送“责任分工报告书”23份,明确分管责任和履职要求。针对巡查及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分管领导发放问题抄报单4份。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2015年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13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先后听取6家单位35名区管副职、7名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启动1例“一案双查”,追究1名区管干部的领导责任。
3.强化落实监督责任。针对监督责任落实“逐级乏力”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11个镇街纪(工)委班子,成立8个综合派驻机构和7个单独派驻(出)机构,实现对全区区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2015年以来,11个镇街纪(工)委、15个派驻机构以专题汇报、季度例会等形式,定期向区纪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汇报情况,认真完成94项“监督责任”重点任务。区纪委常委会先后专题研究转塘街道、三墩镇纪检监察工作,实地为镇街纪(工)委“把脉问诊”、破解难题。针对个别基层纪检组织不想监督、不善履职、不敢查处、不愿追责的情况,层层压实监督责任,2015年对查办案件不主动、进度滞后的5个镇街纪(工)委书记实行约谈,并建立廉情分析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周报等制度,实行季度排名通报、末位约谈,切实激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积极性和战斗力,增强主责主业意识,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对确实不适宜纪检工作岗位的镇街纪(工)委书记,将在今年换届中予以调整。
十、关于个别党员干部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干扰巡视工作问题的整改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特别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强化“顾大局、讲原则、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针对个别领导违反政治纪律、严重干扰巡视工作等问题,已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规范,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对人选的任职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对确因工作、岗位需要破格的,明确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情形从严把关,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坚决防止未经批准破格提拔情况的出现。
2.规范干部推荐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5个《操作办法》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制定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4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对凡是提拔任用干部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着力解决民主推荐不够规范等问题。同时明确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要严格按照提拔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严格将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干部调整中,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3.严格镇(街道)党政正职调整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的规定,强调除因受党政纪处分不适宜担任现职需调整等特殊原因外,把握好换届时序和干部调整到位的关系,做到镇(街道)党政正职原则上任期内不再调整。同时,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凡涉及街道党政正职未满三年进行调整等事宜,上报市委组织部预审报批,未经批准的,决不上会研究。
4.规范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程序。进一步加强了对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西湖区科级干部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各镇街和区属各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监督。2015年,区委组织部共指导30余个区属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科级干部任职资格14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区属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
十二、关于“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即查即改,立即整改。针对3家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即查即改,调整交流2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截至目前,根据甄别核实的情况,全区超配的26名干部已全部消化整改到位。针对未批先设区政协11个镇(街道)政协工委和相关镇(街道)副书记兼任政协工委主任的问题,经区委研究决定,按照“谁任命、谁免职”的原则,由区政协免去各镇街副书记兼任的政协工委负责人职务,设立镇街政协委员工作组(临时联络机构)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协调工作,不设正式机构、不占编制员额、不配备专职人员。根据区委研究意见,区政协于1月7日召开四届二十次常委会,协商通过撤销镇街政协工委机构,原由区政协任命的政协工委负责人职务一并取消。
2.做好结合,限期整改。限期完成区建管中心、西湖科技经济园区管委会等6家事业单位配备处级干部的消化整改工作,结合国企改革方案,已先期调整交流2人,2016年1月份调整交流7人,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其余人员的消化整改。针对10个镇街多配兼职党(工)委副书记等情况,通过交流调整消化3人;剩余7人要结合换届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3.严格制度,杜绝反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设置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机构规格和职数配备干部,严格执行报告和预审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全过程监督,在未出现职位空缺前不考虑干部调整工作,从严控制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发生,确保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政策的严肃性。
十三、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整改
1.按照要求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区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先后与违规兼职区茶研会会长取酬的区级领导谈话,已按要求退还了违规领取的补贴。
2.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的再清查。下发《进一步严格规范严肃纠正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再次清查,并要求全体在职和退休干部签订承诺书,经批准兼职的,承诺不在企业或社团领取任何报酬;未兼职的,承诺未经组织批准,不擅自到企业或社团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同时,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必须在上报的统计表格及承诺书上签字背书,为今后问题追查提供依据。
3.严格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兼职的审批工作,对不符合兼职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坚决予以纠正。截至目前,共审核区管干部兼职6人,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同意兼职的4人,不符合条件未同意兼职2人。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区委清醒地认识到,滋生“四风”、腐败等问题的土壤还未完全根除,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深入地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开展正风肃纪,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切实发挥镇街纪(工)委专职专用和派驻监督全覆盖作用,加强全面纪律审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打造“勤廉西湖”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证。二要扎实抓好整改。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并抓好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对正在整改的“‘三超两乱’治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三要用好巡视成果。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全区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实干至上、行动至上,抓好巡视成果运用,把巡视的压力转化为发展的动力,助推西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始终坚持“一高一进位、争先创一流”,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敢于担当、勤政务实的干部队伍,凝聚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正能量,不断取得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新成效,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西湖的生动实践提供根本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935124;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1号西湖区纪委,邮编:310013(信封上请注明“对西湖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hzxhjw@163.com。
中共杭州市西湖区委员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