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发布后,杭州市委巡视机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即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印《杭州巡视》政治学习专刊,及时发至全市巡视巡察机构学习参考,引导全市巡视巡察干部从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决、迅速地抓好《条例》学习贯彻。
学习先行一步。巡视机构坚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率先垂范,先学一步。认识学习领会十八届党中央两次修改《条例》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实际,立即启动学习宣传,利用巡视机构组办工作例会、巡视机构机关党委会、选调干部学习交流会、干部集中培训等方式,迅速发动全市巡视巡察干部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四个自信”。
讨论充分广泛。全市巡视巡察干部通过逐条学、新旧对照学,在了解掌握《条例》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利用组务会、办务会、支部学习会、市委巡视机构及全市巡视巡察机构工作微信群等渠道组织引导全市巡视巡察干部开展广泛交流和充分讨论,使大家既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也为下一步市、区县(市)巡视巡察工作在力量整合、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思路和方法。
抓好贯彻落实。全市巡视巡察机构及时将修改后《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用于指导筹划下一步的工作。围绕《条例》的学习贯彻,按照市委“五人小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谋划修订《杭州市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抓好巡视五年规划的编制,修改完善巡视工作相关制度,认真参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办的先进经验,积极借鉴基层巡察的好做法,探索相关制度固化的方式方法,推动杭州巡视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