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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等9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2-24 15:00:35

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期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杭州市对口支援阿克苏指挥部等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向市委政法委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对机关党的建设研究指导不够,党支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时还不够规范。政府采购不够规范,有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情形。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部分经费违规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够严格,资产管理和租用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委务会议领导核心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加大“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强化机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意识,从严从实抓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针对市质监局,市委巡察组指出,党委全局意识不够牢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统筹兼顾、整体合力发挥不够。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重业务轻党建,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整改不认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廉政教育和风险点防控不够深入。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关与下属单位之间人员借调、借用随意性较大。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出国组团考察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做法。违规“白条”支付劳务费,抓直属单位的审计整改不力。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兼顾和谋划引领,科学推进创新工作与基础工作的平衡发展。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部门和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要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变相开支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向市农业局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党委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把关不够严,存在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干部选任有些环节不够规范,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重要信访和违纪问题重视不够,核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管控意识不够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申报资料和验收要求不符、票据真伪难辨等问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出现“中梗阻”现象,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偏低。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够严格。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尤其是资金划拨、选人用人、执法执纪、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的干部,更要严格要求。涉及违纪违规的要严肃处理。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意识,尽快完成迁建项目的整体验收和竣工决算,完成下属单位整体搬迁。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农业项目验收管理机制。

市委巡察组指出,市林业水利局党委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够强,林业、水利存在“两张皮”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内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较多,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报批不规范,工程变更审核把关不够严谨,建设成本管控不严。干部选任公信力不够高,选拔程序不规范。局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较少,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房产管理存在较多问题。安全生产管理还有薄弱环节。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党委的把关定向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五湖四海、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树立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杜绝将应当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完善内控制度,细化采购操作规程,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在向市民政局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领导班子一度团结协作不够,凝聚力一度不够强。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党建工作质量不高。对干部队伍“关键少数”没有管到位、严到份。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履行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够强。内控制度不全,财务监督不够有力。局属房产管理不规范,一些房产违规处置现象较多。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服务外包采购问题突出。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公务消费执行政策不规范,办文办会有铺张浪费现象。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着力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管“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金的安全和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合规。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坚持不懈抓好自身作风建设。

在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市委巡察组发现,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突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不严。班子自身建设不够重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对宣传杭州、服务杭州有时办法不多、探索不够。对难点问题的处理责任担当、攻坚克难意识不够。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巡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重视。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政治思想工作抓得不牢,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国有房产、政府采购、物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薄弱环节,“三公”问题时有存在。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以用权”。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国有房产、政府采购、物资采购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针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巡察组指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在一些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关键环节上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把控不够有力,未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够规范,干部教育培养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责任落实层层递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有时不够规范。房产底数不清,确权不及时,管理不够到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夯实组织基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房产、项目建设等重点方面的管理。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向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反馈时,市委巡察组指出,落实党工委工作规则不够严格,在“一区双城”“三统三分”工作上系统研究和整体谋划不够,敢于担当、有所作为的意识还需加强。对党建工作研究较少,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大,落实“三会一课”和固定活动日制度有欠缺。干部选拔操作不够规范、队伍结构有待优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够有力,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个别项目拆分规避招标、合同管理不够严格。调研成果落地较少,服务企业工作还需提升。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考核、服务职能。严格落实党工委议事工作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并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强化内部管控,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逐步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在杭州市对口支援阿克苏指挥部,市委巡察组发现,党委站在援疆全局的高度,合力推进援疆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党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党建工作相关制度不够健全。指挥部个别批次存在交接工作不够充分的情况。公务接待、慰问金使用管理和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对援建项目的监管问效还有待加强,有的项目立项、调研、论证不够充分,有的项目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预判不足,影响项目顺利推进。

市委巡察组建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援疆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援疆工作的综合效应。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健全完善行政办公会议制度,抓好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大项目建设合作和民生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援疆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各类资金使用。加强前期立项调研和论证,强化对援疆资金、项目建设和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切实提升援建项目的监管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