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使用的那辆丰田越野车,今天已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开标,以22.3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近期,浙江省建德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专程来到市委巡察机构汇报巡察问题最新整改情况。
这是建德市委巡察机构有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的一个典型例子。2017年以来,建德市委巡察机构坚持巡改并举,强化督查,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真正落到实处。2017年,共推动问题整改232个,督促个别单位退回违规发放的资金33万余元,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抓动态督查,促进限期整改。制定巡察整改时间表,要求每轮巡察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一个月“时”报送阶段性整改进度,一个月“后”一周一报整改进展。通过动态督查,持续加压,督促限期整改。
抓回访督查,促进深入整改。巡察整改期限届满后,巡察办会同巡察组进驻督查单位,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民主测评、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避免巡察整改“留在纸上、停在口上”,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抓专项督查,促进长效整改。针对被巡察单位延期整改问题、长期坚持整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防止整改“不了了之”和“一阵风”。
截至目前,建德市委巡察机构对2017年已进行巡察反馈的16家市级机关单位,开展阶段性督查3次、回访督查4次,专项督查1次,实现被对被巡察单位“回访全覆盖”,即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至少回访一次。通过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疑难问题的解决。
同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在全市层面建立完善了35 项制度,内容涵盖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干部选拔任用、民主集中制建设、行业协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村级债务化解等方面。
“巡察整改,不仅要围绕‘点’上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而且要举一反三,在‘面’上建章立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巡察整改标本兼治。”市委巡察办负责人陈小龙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