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业局《关于加强杭州市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三个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继新修订完善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中建立了项目退出机制,列出了受扶持主体的违约责任清单等,这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并配合驻在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的一项具体举措。
去年年底以来,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照指出的八个方面问题,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在全面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通过督促建章立制、明确规则、细化措施,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廉政建设薄弱环节防控三方面着重监督,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台账、整改台账,督促驻在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意见整改,借势借力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用好巡察成果强化问题整改。
督促制定出台了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决策议事规则,界定决策议事内容,在议题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原则和纪律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特别是对局属9家事业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及会议记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科学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干部考核、人事任命公平公正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督促市畜牧兽医局修订完善《杭州市畜牧兽医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督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强化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驻在局制定下发《关于对<杭州市农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大额资金支付的补充通知(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杭州市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重新修改完善制定3个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管理机制,建立项目违规处理机制和验收不符合标准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防控项目资金使用中的廉政风险。
强化对廉政建设薄弱环节的防控。督促制定、规范对局属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在内控方面,从管理总则、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九大类15项方面进行细化;在财务管理方面,完善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管理规定,会议、培训、接待等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在制度执行方面,确保培训费用清单列支清楚、内容完整。督促市畜牧兽医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办公用品等物资管理的通知》,对“三公”经费使用、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加强督查,规范管理。日前,还严肃处理了2名处级干部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理,并做好警示教育提醒工作。(缪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