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抓好五方面的督促和推动,助力市审计局党组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以上率下,督促责任传导到人。驻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督促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召开专题党组会,将4个方面10项问题和相关建议意见逐条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解到人,将问题、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期限明晰化、表格化。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改进月度工作例会形式,吸纳处室负责人参会,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工作效能。
注重实效,抓好工作整改结合。将巡察问题整改与审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将问题整改抓常、抓长、抓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省、市重要精神和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审计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市审计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
由点及面,紧盯长效机制建立。深刻剖析巡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从完善修订制度入手,着力抓好长效机制建立。督促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符合审理办法》、《市内部审计协会培训费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市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协审工作考核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审费用支付办法》等3项制度,完善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案件查办协调配合的若干规定》。
严厉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处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漏报、公务接待不规范、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合理、市内审协会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追责,责成1名当事人向局党组作了书面检查,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教育谈话,对其中1名党员取消了优秀党员的评选资格。
优势互补,推动巡察审计联动。建议加强巡察与审计的协同配合。将巡察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年度安排及时对接,把审计全覆盖和巡察全覆盖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实现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消除监督“盲区”。巡察前,审计提供相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书等资料信息,为明确巡察重点方向提供一手资料。审计项目立项、执行前,与巡察进行对接,了解巡察发现的问题,明确审计重点和方向。通过计划对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多维联动,提升巡察和审计监督的综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