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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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18:29: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1123日至12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622日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对照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的29条意见,我们一一对应,逐条梳理,由局主要负责人总体抓、负总责,6名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共提出了110条针对性的整改举措。对重点问题,组成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直接督办。全局上下政治同心,认识统一,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落实中央精神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梳理中央及省市关于文广新工作的重要文件,7个工作日内列入局党委会或局办公会议题,集体学习、研究决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落实。先后学习了习总书记文艺思想论述、给牛等老艺术家的勉励信、对浙江和杭州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等重要内容。

(二)深入贯彻文化领域国家法律法规精神。局党委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听取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汇报。全面推进国内领先、杭州特色的“1+X”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模式。全市已累计发布公共文化服务地方规范19个。

(三)下达《关于开展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对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全市群文分管局长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再次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在全市教卫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督促未达标区、(县)市加速工作推进,确保2018年底基本完成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49条。

 二、关于“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定位与省、市委要求有差距”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党委会就机构改革相关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认真配合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走在省前列,初拟并上报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和《杭州市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最多跑一次”等重点改革项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全年研究文广新事业改革发展不少于2次。

(二)服务城市国际化战略。持续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广度和深度。2018年已重点输出文化交流项目17个,引进13个。组织参与文化部海外“欢乐春节”活动,2个艺术团队在海外主流剧场及城市中心广场演出20余场,观众90余万人次,媒体报道阅读量超过1300万人次。重点引进并参与承办“匈牙利当代艺术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培训班”等文化交流项目。

(三)下发《关于举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美术书法摄影展的通知》《关于组织举办全市文广新系统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迎国庆群众文艺精品展演活动的通知》,作品申报、节目遴选、场地对接等工作有序推进。

(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局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基层单位组建相应工作组,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领导。①推进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建设项目。广电监测中心用房已接收,建设用房所需特种设备和辅助设施项目招投标已全部完成,设备已陆续上架,年底前投入使用。②推进市群众文化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群文中心、非遗中心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已通过消防审批;正在协调展品展项项目资金、协调招投标工作,力争在年底前进场施工。③积极推进杭州艺术学校迁扩建项目落地。艺校选址和局部控规调整已获部门联审通过,接下来将加紧完成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

(五)扎实开展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出台《杭州市创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2018年创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要点》,推出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拓展文化消费空间等“十项举措”,数字阅读提升等“八大项目”。启动浙江省暨杭州首届文化消费季,创新实施文化诚信消费柜、无人值守文创书店等四大板块30余个重点项目和活动,探索“互联网+文化消费”杭州模式。

(六)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以“阅读+信用”模式,将借阅服务与个人信用相关联,打造不受地域、空间限制的“无边界图书馆”。目前,已绑定读者约16万余人,借还图书达20万余册次,通过“读者小信用”助推“社会大诚信”。

三、关于“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已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分析研判1次,已在中心组学习、系统工作例会上安排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开展“最美基层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积极挖掘推广全市基层文化人的闪光言行。已编发《杭州报刊审读》、《杭州视听评议》共24期,实现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零插播”,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认真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8年“我们的价值观”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局年度“我们的价值观”主题活动方案,于422日启动杭州市第十二届西湖读书节,已开展《40年,点亮人生的一本书》广播系列专题节目、讲书人大赛、十大书香社区、十大书香机关评选等80余项活动。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双百分制”考核。

(三)加强互联网等新业态文化市场管理。组织专项集中排查活动。228日至32日,全市总计排查网络文化单位1111家,对11家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对8家经营单位责令整改。88日至10日,集中排查了全市22家从事网络文学业务单位的运营情况,立案查处3家。依托驻淘宝工作站,加强淘宝网管理,协调处理违规店铺1.2万余家,处理涉嫌违规商品32万余件,关闭违规店铺58家;加强闲鱼平台二手书籍交易管理,协调平台处置违规卖家1500余个,处理涉嫌违规商品3.4万余件。开展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研判,于718日召开媒体通报会,公布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网络游戏以案施训活动,提升全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四)进一步抓好全国首创的杭州市文化市场管理诚信网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杭州市文化市场管理诚信网新增设信用评分、信用动态、企业诚信、政策法规等栏目,将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文化市场执法信息统一纳入到杭州市文化市场管理诚信网,加强动态管理、综合管理。 截至目前,公布并上报市信用办红名单企业23家,黑名单企业8家。被约谈的信用扣分企业共28家,信用评分在C级范围企业58家,D级范围3家,提高检查频率1家。

四、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2018年度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中心组学习单独记录,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已在党委会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应向党委书记请假,不是参加上级组织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一般不予准假。进一步重视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在计划选题时,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注重把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全局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学习交流时,党委书记带头把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结合起来,重点发言人把理论学习与分管工作结合起来。今年,已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

五、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局党委会已2次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分析研判推进系统基层党建工作2次。组织召开了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交流暨党务工作培训会,交流今年党建工作情况,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领导就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开展业务培训;传达市党建考核指标培训部署会议精神,并根据杭州市《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和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事项清单,完善基层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各基层单位进一步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每月固定党员日的活动内涵,开展理论学习、电教片学习、参观展览、为民服务等主题活动;认真参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百千万”、“四提一争”等主题教育活动。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局党委已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全年专题研究不少于4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各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自上而下逐级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实现廉政建设责任全覆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应加强对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全年为所在支部和联系单位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6位班子成员已上党课7次。

(二)加强廉政风险排查。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对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举措再进行一次研究、梳理,已查找廉政风险点106个,建立防控举措106条。

(三)强化党内监督。组织一次上轮巡视整改情况分析会,推进重点问题的整改到位及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进一步重视纪检信访,分管领导听取了纪检信访工作专题汇报;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抓信访反映问题的核查工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市非遗中心、广电监测中心、艺术学校开展内部巡察,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深化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七、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巡察反馈谈话中反映多年前个别领导干部在字画管理上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涉及的书法作品已收回入库,已督促相关单位制定了受赠字画作品管理制度,并按新制度限期对原存受赠字画进行拍照编码分类登记,相关情况已专题上报。

(二)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党委书记在局系统工作例会、系统干部党课上再次宣讲“八项规定”和近期杭州市问责案例,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领导为党员干部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局班子成员听取了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廉政风险点的警示提醒。各基层单位对个人上交的礼品、礼卡、礼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其中杭州图书馆自查登记清单已报市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实物拟待全市统一集中处理时上交,其他单位自查无此类情况。

八、关于“落实中央精神不够及时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局《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基层单位已按要求制定“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并做好今年相关研究决策的记录。各基层单位班子报备班子成员分工,已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

九、关于“艺术品保管漏洞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邀请专职书画家对局机关所有封存实物进行清点并重新登记造册,所有物品与原封存清单相符,机关党委和计财处全程监督,所有实物已转移至杭州图书馆恒温书库按规定进行保管;已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字画类固定资产保管工作的方案》,今后将严格抓好落实工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对征集的非遗实物与老物件进行了系统盘点和清理,补齐了相关存档材料,固定存放位置,配备监控,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核对,建立相关制度和单独台账,确保征集工作有序开展。

十、关于“观摩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621日出台《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观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包含了基本原则、主要用途、使用对象、绩效目标、购票标准、财务管理等内容。设计《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演艺观摩票领用单》,与演艺观摩的购票记录明细进行配套,从制度上确保艺术观摩资金的使用规范和演艺观摩票的去向明确。

十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参照浙江省文化厅2018716日印发、91日开始试行的《关于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抓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管理,开展全市调研,为出台《杭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做准备。于今年6月下发了《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督查工作的通知》(杭文广新发〔201821号),涵盖传承人的传承情况、传承效果实施跟踪等内容,目前,全市均已完成自查,督查正在进行中。

十二、关于“大部分劳务费缺乏支付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局财务制度,明确劳务费使用需提供的资料及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规定做好会前审批手续、严格支付标准,严禁超标准支付。制定局报刊审读员、视听评议员资格条件及遴选程序。

十三、关于“电影惠民工程招标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加强与宣传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杭州电影惠民工程”有关项目立项时间、财政年度经费下达时间、招标时段、实施时间之间的矛盾关系。2018年杭州电影惠民工程项目,已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招标,经过两次流标最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完成了招标工作。对于百场电影子项和特殊人群子项严格在合同签订后实施。进一步加强“杭州城市电影惠民工程”各项目日常实施管理,对承办单位的违约倾向,开展约谈等行政管理手段。“青少年电影伙伴计划电影课堂”(含大师课堂)已按照审计结论向实施单位扣减未完成的内容费用,并收取违约金。

十四、关于“大额图书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杭州图书馆、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已进一步完善图书采购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出台《采访编目业务流程》《编目中心文献资源采购流程》《杭州图书馆文献采购订单发放原则》,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馆部财务规定、“三重一大”规定,重大项目经费支出需经馆部班子研究决定。两馆2018年度的图书采购工作已按新规定执行。

十五、关于“课题经费支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在党委会上明确并在局系统工作例会上强调,加强同市发改委、采购办的联系沟通,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不分标,不拆标。已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制定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已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重大经费支出需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

十六、关于“专项资金超范围、变更使用情况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8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注重预算的细化,确保预算编制更精确,“联乡结村”已安排了项目经费,将严格精准执行预算,严防出现专项资金超范围、变更使用情况。

十七、关于“项目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支付工作。党委书记已在党委会上对分管领导提出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分管领导已在系统工作例会上进一步强调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各业务处室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标书、局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项目资金报批工作。

(二)进一步把握项目实施时间。“特定人群观影活动”、“青少年电影伙伴计划”为我局电影院线建设和电影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为解决活动项目实施时间与财政资金拨付使用规则的矛盾,采取了先预付,后期根据考核情况再行结算的举措。今后将进一步统筹把握好项目的实施时间,避免项目资金提前预付的情况发生。

(三)进一步做好履约保证金的收缴工作。目前,非遗中心新馆正在建设中,将按照招标的工作程序,抓好履约保证金的收缴工作。

(四)进一步抓好数字出版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已制定《“数字出版贷”风险补偿金委托管理协议》《杭州市数字出版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合作协议》等项目启动实施细则,拟杭州文创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五)杭州市广电学会对农专项资金余款6915.49元已经上交,我局已按规定上缴国库;青少年电影伙伴计划专项资金余款51600元已与执行单位进行清算支付。

(六)进一步完善了“我送你秀”购买服务的支付标准。

 十八、关于“执法总队罚没物资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和没收物品管理制度”,总队已设立先行登记保存、扣押和没收物品保存仓库,由在编专人负责保管。

(二)规范管理程序。依法没收的各类物品,凭没收物品清单,经核对后登记入库,分类存放;销毁没收物品须填写《没收物品销毁清单》,经总队领导批准,由保管员、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出库销毁。

(三)加强监督检查。总队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不定期对罚没财物的制度建设、罚没财物的移交情况、出入库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罚没财物及时入库、登记数量与库存实际相符。

十九、关于“图书馆博文专修学校办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杭州图书馆已于今年1月初向杭州市图书馆事业基金会提出停止委托社会教育通知,目前,创办博文专修学校时图书馆原出资费用3.49万元已收回,相关费用均已清查清退,同时不再提供相应办学场地。基金会和校董事会商讨研究后,决定对博文专修学校进行注销处理,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图书馆博文专修学校进行审计,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博文专修学校停止办学后,已由杭州图书馆社会文化活动部接管社会教育、公益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十、关于“党委会和行政工作会议界限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题报审制度,对议题进行提前报批,对两会内容进行区分;并分别形成记录。严格落实《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及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局领导班子会或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已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二十一、关于“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开展干部队伍状况分析,制订干部使用计划,已完成局机关正副处长、正副调研员、直属单位正副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机关、直属单位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将基层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局系统党建“百分制”考核。

二十二、关于“对下属单位班子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14日前,已完成局直属单位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9月份开展了杭州艺术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工作,8家直属单位均已配齐了正职。

(二)局党委书记已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一对一谈话;参加新班子民主生活会并提出要求;确定了每位局党委班子领导联系一家直属单位,定期参加直属单位会议活动的要求。结合局系统党建工作培训会议,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培训教育,推动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内部制度落到实处。结合机构改革,将进一步配齐配强直属单位班子。

二十三、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开展公务接待时,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关公函,制定对应接待方案,严控陪同人员数量等。已按照公务接待要求报销接待费,报销时已要求有接待方案、接待菜单;培训、会议用餐不在接待费中开支。

二十四、关于“出国()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出国人员行由把关,根据《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行由把关,非项目职能范围的人员不予审批。进一步加强程序把关,必须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必须对因公出国(境)团的行程及参加人员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二十五、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局党委书记已累计与局管干部、直属单位文化人才、重点职能处室负责人等谈心谈话100余人次,赴直属单位走访30余次。6位局领导也均按照各自分工主动到各基层单位指导工作,与分管处室长和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二)设计“社区圆桌会”党建品牌,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区、街道、社区文化工作者300余人走进全市街道社区,有700余名群众为文化工作提出了823条意见,进一步理清了思路,争取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制定局基层调研报备表,加强基层调研工作的统筹安排与日常提醒。以机关基层党支部结对联建、结对帮扶、“百千万”蹲点调研、在职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载体, 推进机关和基层单位的融合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教育与督查。

二十六、关于“各类会议过多、评审评比评奖过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精减会议的要求,制定局大型会议报备表,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严格落实省、市清理规范各类评审、评比、评奖的规定,制定局奖评工作报备表,开展各类奖评工作重新报备工作,目前没有发现违反省市清理规范的情况。

二十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一轮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的配备工作,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杭州市文化馆、杭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杭州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已配备党支部书记。

(二)已完成中共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支部委员会的成立工作。

(三)已完成杭州图书馆党总支部升格成立中共杭州图书馆委员会的请示与批复,计划中共杭州图书馆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进行,争取年底前完成。

(四)已完成杭州艺术学校党支部升格成立中共杭州艺术学校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与批复,计划中共杭州艺术学校总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进行,争取年底前完成。

二十八、关于“艺校房地产租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责成杭州艺术学校规范转租行为。局领导已与艺术学校班子成员谈话,责成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租赁单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已向杭州艺术学校交纳20万元资金,并承诺年底前将欠款归还完毕。

(二)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基本确定借用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开展过渡教学,以根本解决艺校校舍老旧小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房地产租赁问题。目前,搬迁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十九、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法规,314日前,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局机关正副处长、正副调研员、直属单位正副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已开展一轮局机关、直属单位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314日前,非遗中心已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已完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二)杭州图书馆、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混岗人员清理工作,将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同步完成。

(三)关于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积极参与市人才办、人社局对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修订,参与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文化人才发展规划(2018-2022)》的前期调研与汇总修改,制定了《高层次文化人才管理政策参考目录》,上报了推荐省“万人计划”候选人选1名,申报省文化厅文化创新团队1个,审核报送C类人才17名。深入实施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各单位上报项目正在审核中;做好职称评定工作,已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图书类、群文类、广电类、艺术类等7个类别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继续抓好各类现有文艺骨干的培训,举办全市青年编剧培训班、基层文化队伍业务培训等。

 目前,巡查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21项,杭州艺术学校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创建等重点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党务干部、系统年轻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时调整到位,具体问题整改完成率超过90%,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风政风作风进一步转变,干部队伍工作激情和精神面貌有了显著提升。

下一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做好巡察整改的全面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党委书记做到“四个亲自”、党委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把好用人关口。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大力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加强干部交流锻炼,激励系统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局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直属单位制度,带头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局《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字画类固定资产保管工作的方案》《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观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25794085257963;邮政地址: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解放东路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310026),电子邮箱:wgxj@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