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管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城管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项问题,市城管委进行了逐项分析、举一反三,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9条,截至目前,55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94.8%。其中,机关干部年龄偏大、往来款长期未清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滞后等3个问题,因客观或历史原因,部分完成整改,将继续抓好落实。在集中整改阶段,市城管委党委树立全市城管“一盘棋、全市域”理念,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区、县(市)城管部门各层级整改任务清单54份,以上率下、齐心协力抓整改。为扎实推进整改,市城管委党委建立了整改工作例会制、周报制、督办制,成立了整改督办组,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5次整改推进例会,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一、关于“党委班子自身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定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提高“五种能力”。及时修订了《杭州市城管委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杭州市城管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党委抓大事、议大事、作决策的政治定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发挥核心作用。党委班子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自查存在不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消除本位思想。建立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带头领办重点项目10个、主动承担破难项目10个,并实行重点任务挂图作战,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理论武装,营造良好氛围。规范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注重学习形式、内容的多样化和计划的科学化,今年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安排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关于“管党治党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印发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两个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直属各单位规范班子分工、落实廉政责任,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监督指导,推进基层党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内职务、行政职务一肩挑,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在城管局长季度例会上听取各区、县(市)城管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情况汇报,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业意识。
(二)抓基层党风廉政工作成效。在9家直属单位全部配备了党组织副书记、组织纪检员,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有计划地安排廉政教育,印发《城管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以“六大纪律”为主,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549个,逐一制订防范措施,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人员,加强日常监督和谈话提醒。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强化为民情怀、激励担当作为活动,在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中开展巡察巡查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措施,推进长效。
(三)抓城管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市城管委干部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出国(境)、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及“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制度,对漏报瞒报人员严肃查处,今年随机抽查11人均无漏报瞒报或报告不实情况。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做到因私出国(境)证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建立规范福利发放、公车管理等六项备案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杭州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制度》,要求直属各单位,各区、县(市)城管部门第一时间报送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并做好后续跟踪;同时,定期报送管理范围内行业企业发生的与职务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以便及时掌握、及时分析,提升预防力。
(四)抓违法违纪行为执纪问责。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从严执纪问责,把握执行纪律的尺度和标准,对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已免职1人、处分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8人。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切实履行党委把关、决策职能,防控廉政风险。撤销财经领导小组,明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今年以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集体讨论确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同时,专题分析研判直属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指导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制度。
四、关于“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制度执行。健全落实党委季度研究、分析研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分析制度,持续抓好年度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截至目前,党委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各1次、分析研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4次,党委组织城管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交流研讨4次,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评价1次,党建各项制度有序落实。
(二)加强培训交流。开设党务干部培训班、城管系统党建工作论坛,促进党建知识的学习交流。7月份以来,组织党务纪检干部培训2次,开展行业党建工作交流2次,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微党课”比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进党建工作水平提升。
(三)加强督查考核。完善党支部“1234”工作规范和“最强支部、最优党员”评比机制,实施大党建“双百分”考核,结合巡察巡查工作“回头看”,对处室、单位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针对河道中心党组织不健全、亮灯中心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河道中心今年1月以处室为单位成立了6个党小组,由处室负责人担任党小组组长,规范了组织生活。亮灯中心完善党建相关制度,明确党小组职责,强化过程留痕、定期督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发挥“两个作用”。
五、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招投标管理。要求直属单位完善内控管理、专项招投标、小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对直属单位工程招投标方面的监管,规定30万以上政府采购、50万以上招投标工作须事先报送市城管委备案审核。定期召开计财工作例会,邀请市财政局专家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授课,提高业务水平。
(二)加强经费管理。2015年以来,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洁养护经费调整定额》《杭州市城市河道闸站养护经费定额》,明确城市河道保洁、河道闸站养护定额,为规范河道养护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
(三)完善招标评价办法。针对养护项目竞争不充分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招标评价办法,综合考虑价格、人员、设备、技术方案、养护业绩等因素,适当提高商务标权重,合理设置资质要求,消除地域歧视。同时,充分培育并开放养护市场,引导养护单位在设备投入、人员技术培养等方面多下功夫,提高市场竞争力,力求选择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设备齐全的养护公司。
六、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围标串标嫌疑”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亮灯工程的招标过程中,多次出现某公司员工代表其他公司参与投标的情况,同时还存在同一支施工队代表不同中标单位施工的情况”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制度执行,进一步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管,一是编制印发了《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了实行市场化招投标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由中心直接委托实施项目服务供应机构的选取程序。二是提高工程实施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把项目班组人员审核关,细化施工合同内容,对擅自撤换项目经理和承包人员的行为,按照每人每次处以相应的处罚,项目经理到岗率要求80%以上。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招标要求,如若发现某公司员工代表其他公司参与投标,及同一支施工队代表不同中标单位施工等问题,将及时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查处。
七、关于“垃圾袋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经落实整改。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在我委的督办指导下,滨江区、江干区于2017年及时落实了整改。滨江区城管局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发放不含可降解成分的其他(非厨余)垃圾袋,共计退还其他(非厨余)垃圾袋215万余只;并约谈三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对违约责任进行追究,扣款处罚并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参与该区局采购项目。江干区自2017年8月起终止与环特公司的垃圾袋采购合同,并约谈了环特公司负责人。此外,滨江区和江干区将约谈记录、扣款凭证、通报批评等相关资料报我委备案。
(二)明确采购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户用垃圾袋采购及管理的通知》,明确垃圾袋采购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三)加强后续监管。加强程序管理,规范招标过程,建立采购备案机制,要求各区将采购情况上报备案。对每批次进行抽检,出现类似问题在系统内通报,并取消中标企业资格。
八、关于“个别退休人员存在兼职取酬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以电话通知、上门走访、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退休干部宣传违规兼职取酬相关政策,让退休人员深入了解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严重性,如实报告兼职情况。
(二)开展专项督查。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中全面开展专项督查,集中清理违规兼职情况,做到了应清尽清,不留死角。
(三)做好思想工作。考虑部分退休人员对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够,通过多次谈话,讲清政策、答疑解惑,努力做通思想工作。目前5名退休干部按规定清退兼职报酬(共计126.87万元),1人办理法人变更,2人选择辞去公职。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剖析根源。因党委会议记录人员不认真、不负责、不严谨,后期整理、审核、归档材料时不仔细、不全面、不到位,导致2012年11月、2015年7月批次党委会议相关内容记录缺失。自2017年5月开始对党委会议记录情况严格把关,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党委书记签字审核,2018年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议的记录、存档、调阅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补齐资料。针对2016年9月、12月批次,2017年9月批次的考察材料不规范,2012年以来的干部选任部分资料缺失问题,我委对照原始材料,严格按规范要求整理补充和完善相关归档材料,确保材料基本完备,便于追溯倒查。
(三)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制定了《市城管委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干部选任工作每个环节的程序要求、相关材料模板及全程纪实内容,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交流促培养。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建立优秀年轻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安排年轻干部参加“百千万”蹲点调研或到省市相关部门挂职,分两批选派城管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城管委机关挂职(第一批11名挂职干部于8月15日到位),多渠道培养锻炼年轻干部。
(二)完善制度促规范。制定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干部职工上挂下派管理规定、后备干部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交流轮岗及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建立干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7个方面内容,推进关心关爱工作落实落地。
(三)培育文化促活力。深入开展城管系统“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最美城管人”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评出2018最美城管人20人。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推出老照片、老故事、老城管人征集,诗词、书画、摄影作品大赛,40周年主题片拍摄,职工运动会,最美事迹报告会,主题党日等“六个一”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凝聚精神力量,激发工作干劲。
十一、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对2016年12月批次提拔中漏报个人事项的3名同志再次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中进一步规范个人事项报告要求,将“凡提必核”落到实处,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上半年在干部晋升考察中,1名干部因个人事项报告不实被取消晋升资格并免除原有职务。三是今后将进一步把好干部任前审核关,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杜绝“带病提拔”。
十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公务接待规定,从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报销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严禁接待提供烟酒、超标准接待或将接待任务摊派给下属单位,厉行勤俭节约,招待活动在内部食堂进行,从制度上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二是责成市政中心对CCTV内窥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修复并完成车载安装工作,恢复车辆原有检测功能,并举一反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产性质和用途。
三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开支。7月3日将未及时清理的房租结余款95850.63元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今后每年清理一次财务暂存款,做到应缴尽缴。针对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清算工作,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历史遗留往来款余额减少了70.25%,并于10月25日向市财政局递交了要求处置核销历史遗留往来款的函,争取在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完成往来款清理工作。
十三、关于“城管事业发展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前瞻课题研究,创新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具体要求,围绕城市管理热难点问题,开展城市管理课题研究;学习先进城市大城管体制机制、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等管理经验,拓展视野;定期收集整理各行业科技动态,为行业发展和城市管理提供前瞻性、可复制的前沿经验,推进科技强管。
(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管理考核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综合执法专业化建设有关工作,主动对接市编办,加快推进改革。理清与市级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理顺两级城管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各司其责、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大城管新机制。全面清查梳理管理死角和监管盲区,推进城市管理责任范围“全覆盖”,确保不留监管空白。调整优化城市管理考核,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考核的导向性、科学性、精准性、公正性,确保属地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指挥棒”、“识别仪”作用。
(三)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强化作风效能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强化为民情怀、激励担当作为活动,强化“四个意识”,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提振城管队伍的“精气神”。二是完善信访受理工作制度,加强对信访热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对近几年突出的信访问题展开回头看和现场督查,有效解决投诉交办难、反复投诉问题。三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逐项分析城市管理审批服务事项,研究在各行业监管上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资料、完善监管制度,紧紧围绕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探索智慧化审批方式。四是加强一线指导服务,推行建设部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结合“百千万”活动和“双千结对”活动,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服务帮助。今年9月份起,在全市城管系统推出“行走杭州”活动,发动全体党员和机关干部深入一线,走上街头里弄,查身边问题,改身边环境,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向“服务型”机关转型。
(四)提升问题破解能力,推进管理精耕细作。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加强城市管理顶层设计规划,提升管理标准,完善规范制度,强化监管考核。围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餐饮油烟等热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定向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全力破解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具体如下:
1.关于网租自行车。加强对单车企业的监管和考核检查,强化执法查处,办理执法案件170余件;指导各城区对互联网单车的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文明骑行倡议,开展“三弯腰”帮扶行动工作,今年以来共帮扶车辆321.65万辆次。
2.关于垃圾分类管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加强对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的抽检频次和力度,落实各区专管员配置,开展杂色桶专项整治,在机关率先推进强制分类,开展分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2908家。截至目前,新推分类小区1382个,分类小区达到3413个,创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60个、市级示范小区200个。
3.关于违章建筑整治。加大存量违建执法查处,对首批 “无违建”创建街道进行无人机普查覆盖。在全省首推住宅小区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已覆盖3062个小区),在城区和县(市)培育住宅小区违建信息报告制度推进工作示范点。
4.关于停车难问题。拓展智慧停车诱导覆盖面,对外提供诱导服务的停车泊位12.8万个。研究泊位对外共享开放模式,推出城市级共享泊位服务平台,目前用户点击量达39万次,日均预约停车流量约15车次。推进道路停车信用支付,为治理停车难提供杭州方案,获得市领导批示表扬。
5.关于文明执法问题。深化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队容风貌督察,今年以来督察执法中队313个次、城管执法人员2728人次、执法车509辆次等,发现违规问题244个。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树好新时代杭州城管执法铁军排头兵形象,今年共有11名执法人员被评为“最美城管人”。
6.关于智慧城管建设。拓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推出违停在线罚缴、犬证在线办理等便民举措,在国内率先推出共享信用服务亭,打造国内首个城市级共享泊位平台,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推进流媒体升级系统、GPS服务中心、数字城管处置通IOS版等项目建设,夯实智慧城管信息基础平台和业务支撑。
7.关于占道经营问题。扩大街面序化检查和考核覆盖范围,完善街面秩序管控机制,大力治理8类乱象问题,促进街面管控水平提升。加强执法查处及日常信息采集,对屡教不改、多次重复发生的占道经营行为从严查处,今年以来查处案件5815件。
8.关于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牵头开展为期4个月的市区餐饮污染专项执法工作,对市区餐饮居民楼下餐饮店进行全面普查,累计排查16849家,立案查处1027家,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9.关于噪声污染问题。积极参与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的大气环境保障工作。加大对噪声污染特别是市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1604件。情节严重的在建工地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强化长效管控机制。
10.关于违法养犬问题。强化执法保障,规范遛犬行为,完善领养机制,推出宣传、办证、年审、防疫一条龙服务,实现“跑零次”,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
11.关于公厕布点及改造提升。高标准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完善公厕专项规划,将《杭州市公厕专项布点规划》报市发改委申请立项。设置“第三卫生间”,首创“潮汐厕位”,落实配建公厕“三同时”制度。
12.关于河道劣五类水剿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20个生活小区的建设任务;加强河道生态清淤、配水,今年以来对30条(段)56公里河道清淤37万方,引配水总量为20亿m3,城市河道水质稳定达到四类及以上断面占62.79%。深化四级联动治水机制,深化河长制,形成良好的治水氛围。
13.关于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问题。积极挖掘潜力,深化减量控量,优化垃圾处置调度,设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临时)资源化利用点21个。九峰项目、淳安垃圾焚烧项目投入运行,五个分类减量综合体等项目平稳推进。天子岭超量问题整改进展顺利。
14.关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证最大处理量;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减少混接水量,今年已完成316个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完成1700余处疑似雨污混接点的核查、整改;有序促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十四、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即落实问题整改。一是全面整治工商大学人行天桥存在的多处台阶破损、栏杆锈蚀、油漆脱落等情况,已于7月底完成。二是亮灯工程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差价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已于2017年12月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针对施工单位存在的弄虚作假及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现象,对施工单位给予1万元罚款、监理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三是市政设施三个标段养护项目中提前支付的进度款,已于2016年第一季度予以扣回。
(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亮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暂行)》《景观照明废旧设施回收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了施工和监理单位评价、工程建设管理、照明设施废旧物资拆除和回收的监督和管理。印发《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路灯电费支付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亮灯工程款支付管理。
(三)强化业务培训考核。7月下旬召开计财工作例会,对合同管理等业务进行培训,强调规范合同管理和养护进度款支付工作,推广江干区城管局经济合同信息化管理先进做法,供系统各单位学习交流。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及城区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完善考核办法,督促养护单位责任到人,强化自查自改;要求管理单位加大对设施的全面检查,做到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桥梁现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及时考核扣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规范各项经济活动。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期间,累计免职1人、处分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8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62项,其中党建党风廉政类10项、干部监督管理类5项、财务及招投标管理类12项、城管业务类35项。今年以来,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721”工作法,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打响“贴心城管”服务品牌,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道路增亮等民生实事、民生热难点问题实现更大突破,市城管委报送的两办信息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14件。在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城管铁军系列活动中,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全国住建系统劳模韩京礼、全国十大最美环卫者张永芳、浙江好人朱善翔、“最美杭州人”西湖女子巡逻队等一批先进典型,城管队伍新形象逐步展现。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综合执法保障等重点工作和民生“关键小事”,邀请社会各界走进城管,深化“全民共管”工作,共管共治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截至11月底,在各级各类媒体报道城管工作2571篇,第一季度杭州城管在全国城管行业政务微博中排名第一,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下一步,市城管委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遗余力,不留遗憾,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全面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齐抓共管的局面;扎实推进“全域提升、全面提质”行动,深化行业党建工作,推进城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打好“六场硬仗”、实施“六大行动”,牢固树立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理念,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方法、作风、标准、体系、品牌,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把各项管理工作做细致、做精致、做极致,加快推进城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精细化管理“杭州样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5808050;邮政信箱:杭州市香积寺路302号市城管委,邮编310014;电子邮箱:cgb@h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