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将巡察反馈的4类15项问题细化为42个子问题,建立局领导领办、处室牵头的整改责任机制并通过签订责任书和任务书加以固化,然后采取整改领导小组至少每周1次会议督查、局领导深入基层现场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协同督查、整改情况网上全程纪实督查等举措加以推进;特别注重在强化党的领导中推动问题解决,通过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化等举措,着力提升局党组核心作用和推进基层基础全面过硬。以铁一般意志推进整改工作,解决了“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信息中心在日照分析中存在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三合一问题”等一批老大难问题。久久为功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落细落小抓好作风建设,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
一、关于“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未能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审议单位工作目标和计划,对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以及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未能有效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问题
一是抓好大学习。7月23日上午,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尤其对党组的工作原则、职责、审议事项、议事规则等进行了重点学习。二是抓好大调研。7月13日、7月17日,局党组负责人带队向市审改办、市环保局等党政分设的兄弟单位学习取经。三是抓好大落实。7月23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并明确:(1)执行落实好局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2)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3)制订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细化局“三重一大”内容目录、规范决策程序等;(4)加强对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目前,相关制度已制定完成,经8月20日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出台。
(二)关于“领导班子示范引领不够,带领规划系统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担当意识还显不足,开拓创新精神还有欠缺。在建设世界名城、国际化新要求下,推动规划转型升级,前瞻性、全局性眼光引领我市新一轮快速发展上,与市委市政府要求有一定差距,造成大规划理念落实不到位,城乡统筹规划管理工作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脱节,市区融合推进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不够。”问题
一是打造干事创业好生态。持续开展提升“执行力、创新力、担当力 争当规划铁军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强化以上率下。制定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文化体育年活动,做好“一季一赛”。以“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为抓手,着力整治“三不”现象。二是加强班子成员管理。以落实“两责”为主要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日常提醒等制度。7月12日,召开半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会,局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长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细化分解并定期听取汇报。年底,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内容并在全局公示。三是抓好新一轮总规修编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省委省政府对杭州的发展要求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到深圳、广州、成都、武汉等城市开展调研并形成专报。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目标任务,起草了杭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两规合一”工作专班专组,推进“两规合一”。四是积极推进全市域规划统筹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统筹管理的意见》《全市规划统筹管理的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完成《杭州市拥江发展战略规划》并推进规划实施。积极推进市规委会工作,完成调研报告起草和市规委会完善方案制定。完善了杭州市多规融合信息平台功能,并向三县(市)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宣讲。五是努力提升规划推进乡村振兴的服务力。结合“百千万”活动,以编制和实施好建德市大慈岩镇“一镇十二村”规划为主攻点,先后向全市派出11支服务团队,完成2个镇和17个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并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规划新模式,专门为镇村干部等非专业人员量身打造了《镇村干部规划手册》,先后制定了《关于乡村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乡村规划编制规程(试用版)》等文件,制作了《筑梦·乡村规划之杭州探索》和《杭州市乡村规划汇编》等手册;制定了《关于实施驻镇规划师和乡村规划员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乡村规划联络员工作章程》。推进“数字下乡”活动,在下姜村开展试点;常态化推进数字大慈岩建设,着力构建基于数据大脑、智慧应用、大地模型“三大系统”为主干的智慧乡村管理平台,编制了1万多份文化旅游专题图件和20多套卫星遥感影像图。认真筹备“百千万”活动办下达的“党建引领、规划先导推进乡村振兴”活动现场会的组织保障工作。六是积极推进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相关工作。结合连续四年开展的“百名规划师服务百家社区(村)”活动,完成关于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下一步,将重点完成《关于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实施细则(暂定名)》起草工作。
(三)关于“理论学习还不扎实。党组和理论中心组,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中央会议精神和重大部署时,多停留在传达性学习上,深入讨论不充分。中心组学习多为中层干部会,少有交流发言”问题
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并认真落实每月1次集中学习制度。如6月29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成员一行28人赴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和空军某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活动。7月2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和深入讨论交流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实施“八八战略”15周年之际的指示精神和个人体会。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抓常议不够, 每年党组专题研究仅体现在年初下发一个工作要点上,未能结合形势需要、系统特点,定期学习、定期研判”问题
落实中央《实施办法》、省《实施细则》的刚性要求,加强日常督查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健全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年度宣传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如8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三是成立了党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四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要求。五是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八八战略”在杭州主题展厅布置工作。
(二)关于“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阵地宣传好规划事、规划人,传播正能量方面力度不够。如政务微博多发布日常生活知识。”问题
市委巡察组提出微博信息发布问题后,我局在第一时间对微博发布信息进行了整改。经统计,6月初至8月中旬,微博发布及转发信息,除按规定转发杭州发布等信息外,已大量增加关于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信息,不再转发与规划工作无关的生活类知识。同时为加强此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局《新媒体宣传管理制度》,制度中对局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内容、原则、发布程序、平台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制度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三)关于“应对处置舆论导向的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一直未按要求制定出台应对热点、敏感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引导机制和工作预案”问题
分管局领导于7月10日召集相关处室、分局对热点、敏感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会后,制定了局《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办法》,该办法已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发。充分发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微博平台,积极做好拥江发展规划、亚运场馆建设、依法行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结合“双百服务”,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增进市民对规划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关于“对局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局领导班子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认识不到位,监管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了党建考核体系建设。根据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布置会议精神,已启动局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全面修订工作。升级智慧党建考核系统(进入调试阶段)。结合局领导大调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大督查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年底将继续开展“八考合一”。二是继续做好对事业单位定期巡查工作。修订完善了《局党组巡查工作办法》。各局领导结合大调研活动,分别赴联系事业单位,对巡察整改、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三是加强对重点整改事业单位的监管。责成市规划院、市勘测院和信息中心建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改方案。8月15日,整改办听取三家单位负责人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汇报。
(二)关于“局领导班子未定期对事业单位现状及未来发展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对事业单位运行中的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还未被纳入到局班子集体决策范围内”问题
一是局整改办两次召集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事业单位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二是责成局属事业单位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有关事项纳入局班子集体决策议程。如8月13日局党组会,审议了勘测院大关院区征收补偿工作报告。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对事业单位进行了蹲点调研。四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事业单位现状和发展。
(三)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暴露不少问题。2015年,规划院、勘测院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勘测院部分领导及员工公车私用。2016年底,城市规划咨询有限公司1.15亿元存款未实行竞争性存放。2016年审计指出日照分析业务管理不规范、规划院对外投资未取得分红收益、部分房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问题
一方面,抓好面上整改。制定了局谈心谈话制度,把局主要负责人对事业单位一把手约谈作为重要内容。对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重点落实用人、用钱、用房、用车等情况,确保事业单位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改革。目前,各事业单位已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自查报告和制度清单。另一方面,抓好具体问题整改。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对2015年规划院、勘测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看相关制度建设有没有跟上、实际落实是否到位;规划院和勘测院加快推进公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公车管理使用要求,完善业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责成规划院将1.15亿元存款实施竞争性存放。市规划院于7月底开展存款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流程,8月23日开标,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标,承担为期五年的资金存放服务,经公告、公示等程序完成后签订了服务协议。三是对于“日照分析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审查工作的通知》,切实废除以规划局名义发文的关于日照分析方面的制度意见;并要求信息中心自8月20日起不承接市区所有范围内的日照分析业务,以严格区分“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做到管办分离。四是关于“规划院对外投资未取得分红收益”问题,规划院已进行了整改,原股权持有期间的分红收益计35万元,于2016年11月24日汇入规划院账户,并按照国资委文件要求,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持有的股权划拨给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是关于“部分房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结合我市第三次房产清查工作,全面清查上报了局机关、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共11家单位的各类房产,做到全登记、规范登记、合理使用;目前,局和各事业单位分别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四、关于基层规划(分)局在管理体制上的多样性问题落后于城市发展需要
(一)关于“市局与区县(市)基层局有八种管理模式。与市域一体化发展的‘大杭州’目标背离,造成区县(市)在规划管理上各自为政,相关规划难以融入上位规划,全市规划战略部署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工作被动。”问题
结合机构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市域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配合市委市政府加速推进规划委员会建设;出台杭州市规划统筹管理规程和杭州市乡村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等。二是结合临安分局成立,规范了全市各规划分局的名称和职责;出台了规范基层规划管理所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三是按计划基本完成了市、区县(市)两级规划主管部门的联网和13个基层规划管理机构的规划“一张网”建设。四是按计划做好12个规划分局和17个基层规划管理机构的信息平台一体化推广应用。三县(市)平台已部署应用了市局统一的标准办公门户、地理市情平台、内部邮件及传阅文件等系统。五是加强对规划编制、实施的“全链条”监督。完成局综合处和建设项目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内设机构调整;起草制定了《杭州市规划管理督察实施方案》;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和规划编制、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加强各类规划监督,对存在重大违法问题的重点图斑进行督办,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类)展开了批后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六是严把规划调整审查落地关,梳理了局部控规调整程序并完善审查程序。缩短了控规调整审批时间,局审会对同意项目当场出纪要,即时启动批复程序。提升成果入库质量,将入库标准公告给各设计单位并提供校核接口,以减少返工环节。明确在调整主体提交合格成果后,一般项目2个工作日,多街区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库。七是加强审批廉政风险防控,发挥好“数字监察+”作用;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年底前全面落实十区分局规范化、标准化的实施落地。在局系统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联系点领导人盯人、点对点地制订党风廉政责任清单。7月31日,局党组负责人主持召开了批后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分局监督检查科科长开展日常提醒教育。下一步拟结合机构改革,以统一规划事权为核心,着力构建全市域统一管理的大规划体制机制。
五、关于“对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轮巡视中个别问题目前仍存在。2008年巡视中指出临时人员借用较多。2008年巡视中指出临时人员借用较多。目前借用现象更加严重,共26人,占机关在职总人数的56.25%”问题
提高认识,及时制定了借用人员清理方案,严格将借用人员清理控制在15%以内,将现有挂职人员从26人减少到8人,但考虑到目前机关空编2人、外面挂职3人,拟第一阶段整改将人数减少到13人(其中5名同志按照“增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如机关进编1名同志,则减少1名借用人员)。按此方案,对于13名应清理的同志(实际已为11名,有2名在巡察后调出和辞职),本着稳步做好分流人员工作的要求以及加强局监督职能、窗口服务效能和财务集中管理工作,相关处室可以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从11名同志中进行挑选,也可另行选择。同时,制定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对局机关有关处室具体的挂职人员专门发文进行了明确。目前,局机关挂职人员已减少到13人。
(二)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规划院承担西湖分局房租,仍在继续承担”问题
规划院停止为西湖分局支付房租,2018年底前西湖分局进驻区行政中心集中办公。
(三)关于“违纪案件后续整改不到位。2015年规划院通过市科技咨询中心承接项目发放收入被纪检部门查处。查处意见未落实,项目尾款29.07万至今未入规划院大帐”问题。
经联系协调市科技咨询中心,项目尾款已于7月30日返还规划院账户(扣税后,实际返还资金为23.145万元)。
(四)关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漏报、瞒报问题历年来频发不断”问题
对报告不实人员进行诫勉和批评并责成本人在所在党委(支委)会和处务会上进行检讨。组织处级干部开展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两项法规”专题学习。
六、关于“组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无细化标准,缺乏操作性。除干部人事外,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基本由行政会议决定,未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问题
对局2016年出台的《杭州市规划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杭州市规划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完善,着重明晰“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内容细化明确、程序严格规范、记录详细、管理严格。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会前必须填报《党组决策审核表》。
(二)关于“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议事程序进行规范,细化党组会会前、会中、会后操作规程,并通过制度上墙、建立专项表格等形式一丝不苟抓好落实。
(三)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逐一发言情况未反映,讨论表决过程没有完整记录,字迹潦草。”问题
5月底,已挑选一名综合素质好、字迹工整的业务骨干负责专人记录,并在制度中明确会议记录要求。
七、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班子成员主要精力集中在业务工作,未能把党建和业务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中层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不够主动深入。”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首责意识。强化局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和局党组定期听取和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情况,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大党建工作,完善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细则,开发升级智慧党建考核系统,继续完善“八考合一”做法;建立了局系统党建组织员(联络员)队伍。二是建立局领导党建责任清单体系。修订印发《局党组党建责任清单体系》和《关于建立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中,分别参与联系点支部指导活动开展。三是抓好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地。持续推进中层负责人年度述职评议。召开了半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会;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了专项督查工作会议、“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以及对各基层单位落实巡察意见整改的督查。
(二)关于“个别党支部换届不及时、不规范。市规划展览馆支委2015年换届延迟6个月,投票把差额变成等额选举。”问题
6月26日,对展览馆支部2015年换届情况开展调查。7月23日党建专题会上,进一步强调明确支部换届、增补委员的要求和规定。
(三)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落实党支部“123”基本规范,开展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7月17日印发第二季度作风效能检查情况通报,将局系统各支部(党委)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纳入通报。8月29-31日,组织局系统27名党务干部培训,落实党支部“123”基本规范,提升党务干部实务工作能力。
(四)关于“党费管理欠规范”问题
严格落实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的 “七一”表彰通报中,及时纠正了奖励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2016年文体、工会、妇委会、团员先进个人奖励等不应列入党费列支的,已要求从工会费、团费等划转到党费。8月29-31日,结合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将党费缴纳、管理、使用规定纳入培训内容。
八、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有瑕疵”、“干部选任工作不严谨”和“干部选任工作纪实台账不健全”等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力量建设。落实市委组织部要求,在组织人事处配备了1名正处级组织员和1名正科级组织员;在局系统建立了党建联络员(组织员)队伍,并结合党建联络员(组织员)队伍培训,做好对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文件宣贯解读。二是编印了《规划局公务员管理文件汇编》、《规划局事业单位管理文件汇编》和《规划局干部人事管理文件汇编》。三是修订了《关于局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
九、关于“编外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局机关和五城区分局9名编外用工,未实施劳务派遣,存在用工风险”问题。
目前,上城、下城、西湖、江干分局和局机关7名编外用工已和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拱墅分局1名编外用工已同杭州北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1名编外用工名额暂缓使用。
十、关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一些项目单一来源依据不充足。2017年《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与管理规定》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单一来源理由不充分”问题
考虑《杭州市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与管理规定》课题项目涉及对有关规定、制度和政策进行法律论证,需要熟悉城乡规划管理领域的法律专家起草,且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自2003年以来受聘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机构,所以2017年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经过学习《招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文件,认识到《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与管理规定》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有瑕疵,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用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方式采购。同时,对于规划编制项目也将加大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采购力度,8月份制定了《杭州市规划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今年6月至8月整改期间编制中心采购规划编制项目共24项,其中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20项(占83%),单一来源采购项目4项(占17%),与往年相比,大大减少了单一来源的采购比例。
(二)关于“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存在明显指向性。2017年城市总规实施评估项目公开招标,设定供应商资格“近三年承担过副省级以上城市总规编制”,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具有倾向性。”问题
一是7月26日将各类招标采购最新文件梳理挂在局内网上供全局学习,并发短信提醒全局同事及时学习掌握采购有关要求。二是对局开展的重大项目,如城市规划年会会议服务外包、档案库房搬迁、拥江发展重点板块规划等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三是修订完善我局市委市政府临时紧急任务管理办法,以规范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规划编制经费。四是8月份制定了《杭州市规划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
(三)关于“项目执行与监督未分离。2017年规划局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委托规划院和信息中心,中标方信息中心属于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三合一。加剧日照分析业务领域垄断控制”问题
为解决信息中心在日照分析业务中属于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三合一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审查工作的通知》,切实废除以规划局名义发文的关于日照分析方面的制度意见;并要求信息中心自8月20日起不承接市区所有范围内的日照分析业务,以严格区分“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做到管办分离。
十一、关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信息中心、规划院预算未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预决算未纳入局预决算公开内容。各项收支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缴纳10%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和资金。”问题
7月11日,局整改办会同局办公室召集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我局涉及财政业务的整改事项进行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整改方案,确立了信息中心、规划院两家事业单位全面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目标,并分阶段整改完成。2018年由局对事业单位的预算进行审核批复,报市财政确认备案。2019年,两家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8年9月底前,规划院、信息中心两家单位制定出台预算管理规定。
(二)关于“部分事业单位拖欠上交绩效工资调剂资金。2013—2014年,规划院、勘测院未缴纳调剂资金,2015年10月被审计后补交。”问题
2015年10月,勘测院、规划院两家单位将2013-2014年应缴纳的绩效工资调剂资金予以补缴,其中勘测院上缴95.81万元,规划院上缴1319.33万元。2015-2017年度已按时足额缴纳。
十二、关于“对事业单位投资办实体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规划院所属咨询公司股权不清晰。历年累计利润1.26亿元。股权不清晰和职工代持股份存在较大股权法律纠纷隐患。”和“咨询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公司与院在人员部门设置、办公场所及承接业务等方面重叠交叉。存在很大廉政风险、极易产生利益输送。”问题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结合大调研,与市规划院班子就此问题进行了研究;规划院已完成法律咨询工作。局两位主要负责人召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清理工作方案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步骤。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以实现规划咨询公司为院办国有企业为目标,分阶段推进规划咨询公司清理工作。第一阶段,着重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暂停咨询公司所有资产处置和人员变动(包括不新增人员);二是由局组织对规划咨询公司2000年以来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三是院工会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就工会持股资产提出处置意见和工作方案。第一阶段的工作,原则上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然后进入第二阶段的工作,由整改办汇总有关情况,并提出咨询公司整改清理具体实施方案,力争于2019年6月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关于“下属三家单位(规划院、勘测院和信息中心)的职工技协注销清算收益处置不规范”问题
对三家单位的职工技协初始投资情况及注销清算工作进行核查,其中规划院、勘测院收益归属处置规范,已清算完成。信息中心于已明确将所有收益(608.14万)从工会账户归还到行政账户,7月31日归还590.14万,8月23日归还18万元,资金收益已全部归还到位。两辆轿车归还行政并结合车改上交。
(三)关于“投资审批监管不到位。如2014年4月市规划局在收悉勘测院计划投资200万元成立杭州地信测绘院有限公司的请示后,未根据相关要求报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而是擅自以便函形式批复同意其成立。”问题
勘测院2014年投资成立的杭州地信测绘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4月注销。今后,局将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的投资审批监管,将事业单位的投资纳入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十三、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会议费列支公务接待费。2016年青岛、临沂、珠海、台州和广州5批接待用餐7368元,会议费开支。”问题
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管理,2018年2月下发了《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报销要求,规范了日常经费审批和报销流程,增加了开支计划审批环节。通知下发后,我局严格按通知规定执行,做好事前审批环节的审核,对每笔涉及公用的开支严格审批,对差旅、会议、培训和公务接待等科目统一在公用科目中开支,按照标准核定,确保不再发生不同会计科目的报销混用现象,同时向各处室重申明确,无事前审批不予报销。
(二)关于“公务接待违规送礼。2016年规划院接待国内来宾,赠送丝巾1752元。”问题
规划院相关责任人已退回1752元违规使用的公款,并提交书面说明和进行批评教育。7月13日,局整改办参加规划院“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强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三)关于“下属单位公款买烟酒。2017年省纪委抽查发现勘测院3张购烟酒发票3082元。”问题
2017年纪检发现问题后已及时完成整改,由相关责任人将发票金额退回至勘测院入账,并提交书面检查。局要求对下属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方面严格管理,定期将事业单位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向局党组和分管联系领导汇报。7月12日,局整改办参加勘测院“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并上了一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题党课。
十四、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报销会议伙食公杂补助。2016年12月徐某赴宁波参加座谈会,多报销1天伙食及公杂补助。”问题
7月19日,已由局财务联系当事人退回多报销的一天伙食和公杂补贴,共计180元,款项已退回单位账户。财务人员将进一步做好对会议、培训等的报销审核把关。
(二)关于“差旅费支出欠严谨,外出培训存在绕道。2016年1月李某深圳培训从广州返回。”和“会议费支出不规范”问题
外出培训绕道的当事人,已于7月24日提交情况说明(因机票价格原因费用不增加),但对其未向单位报告擅自调整行程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从今年初开始,我局严格规范会议费的事前审批,在会前局财务按照会议费标准要求对主办处室提前进行核实和告知。
十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问题
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计划。目前,各位局领导完成对所有联系点(直属5家事业单位、12家分局和三县(市))的蹲点调研任务。
(二)关于“个别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问题
一是抓好即整即改。对信息公开败诉案件组织书面专题分析,并组织败诉处室全体人员召开专题分析整改建议会,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新收信息公开案件组织专题讨论分析会,对个案折射的共性问题形成会议纪要指导具体实践,避免类似问题产生。二是抓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局“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方案,方案将降低案件败诉率作为年度主要目标。编制了信息公开、案件应诉、信访标准化工作手册。对近年来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进行了汇编。三是抓常态化整改。8月10日,组织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分析和相关法律法规讲座。6月21日组织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存在主观原因导致败诉的案件,将败诉情况与原因抄告机关党委,列入局作风建设考核扣分。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整改期间,42个子问题中,整改到位的有39个,部分整改到位的有3个。共批评处理各类人员6名,其中对3名同志批评、1名同志诫勉、1名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同志开除党籍,其中1名正处级试用期干部取消试用期并调离岗位。共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41项;规范各类资金共计1.2132亿元,其中规划院1.15亿元存款实现竞争性存放,市科技咨询中心归还规划院23.145万元尾款,2016年文体和工青妇不应由党费列支的奖励费共计1.45万元已从工会、团费划转至党费账户;信息中心于所有收益(608.14万)从工会账户归还到行政账户;规划院相关责任人退回2016年违规使用的1752元公款;退回2016年多报销的180元伙食和公杂补贴。
下一步,市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党组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在点面结合、抓纲举目、标本兼治中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切实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领导作用;继续抓好支委(党委)会这个“源头”工程,真正把党的领导力凸显出来;二是围绕长效整改机制落实建立责任清单,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文明单位评选和定期巡查之中。三是继续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建设,切实抓好“两责汇报”、廉情分析、约谈提醒等制度落实。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深入查找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点,并出台针对性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聚焦“六大纪律”,开展“廉洁规划”行动。四是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坚持从德为先,把牢干部政治“红线”,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与职业道德、社会公道、家庭美德等一贯表现结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368271;邮政信:杭州市市民中心E座808室;电子邮箱:4493637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