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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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18:45:3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320日至4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6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在市委巡察组意见反馈后,管委会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党委委员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反馈的3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和3条建议,细化为40个整改问题和86条整改措施,并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限期销号。整改期间,党委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党委会8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1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督导,每周汇总分析;驻委纪检监察组提醒把关,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上下联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有的领导表率作用发挥不够、能力不足,主动担当和抓好分管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推动落实不够有力”问题。按照市委部署,结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两个《意见》、省委十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等重要文件和精神,扎实开展“百千万”“四提一争”“千名干部破千题”“八八战略”大学习等活动,并研究出台管委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对班子成员进一步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特别注重发挥班子成员中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在重要岗位、重点难点任务中的担当带头作用。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诚恳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分别在所在支部进行自我剖析,提出整改目标举措,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巡察以来,班子成员表率意识明显增强,主动担当作为的积极姿态明显提升,在破解拥江发展、项目推进、征迁清零等难题中得到了具体体现,班子成员的作风转变,能力提升直接带动了管委会整治生态和建设健康发展,促进了以“拥江发展”为重点的各项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关于“党委重开发建设轻服务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严格工程建设监管问题。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落实,强化过程管理,注重工程变更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时效性和依据完整性,特别是针对紧急变更项目,必须严格程序,按照会议纪要、设计单位或设计管理部门确认意见后实施。规范工程款支付,按合同约定、监理审核意见、第三方审计咨询意见执行。二是加快安置房外墙脱落问题整改。本着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立即成立管委会安置房立面整治项目管理组,启动外立面专项提升改造工作。投入大量精力开展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和审批、施工招标准备等前期工作。在市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整治项目立项、施工图内审、项目招标公告等工作流程。下一步要加快招投标工作进展,稳妥推进改造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维修。计划11月上旬完成招标,2019年底完成整治。三是积极协调安置房办证及地下车库分配问题整改。由于回迁安置房分配时经五方集体讨论采取的优惠举措与现行政策不符,造成了大量安置房无法办证。地下车库分配也需要属地部门统一制定方案。管委会一直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多次与江干区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寻求尽快解决方案。由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须在区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后解决。目前正积极与区有关部门跟踪协调,加快落实。四是有效缓解群众信访问题。管委会党委一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近5年来,管委会信访主要围绕拆迁回迁等方面的问题,尤其近2年大规模回迁基本结束后,主要是针对安置房办证、外墙脱落以及地下车位分配等问题。目前我委正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一一解决。对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在原有办公室专职信访员基础上,增加综合管理和招商处(地政处)一名工作人员为专职信访接待员。巡察反馈后,信访形势整体呈现出“平稳好转”的良好态势,信访量较2017年同期下降约30%。从信访量上看,20181-9月共办理信访件94件(不计重复件、咨询件),其中,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4件,12345市长公开电话70件,承办的信访件按时反馈率100%,网上信访公开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综合满意率、重复交办率、续报率、效能指数均达标。

二、关于“党委在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上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养提升方面存在差距”问题。建立干部队伍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结合“四提一争”、“八八战略”大学习等活动,以“新城大讲堂”“拥江大讲堂”和学习调研为载体,邀请专家学者或委领导讲课、带队调研,针对性开展拥江发展、办文办事、党建实务等培训,着重解决拥江发展职能转变带来的不适问题。通过几个月的学习调研活动,干部职工承担拥江发展相关职能的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肯定。

(二)关于“工程审价工作仍然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明确目标、加强力量,继续有力地推进审价攻坚工作。通过梳理项目,明确至2018年底审价攻坚项目送审率达到95%,审结率达到80%的目标。二是通过召开审价代理公司座谈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进度延误的原因,要求加大协审计工作力度,在审计进度方面有突破;三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管委会内部各职能处室提出明确有要求,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四是出台单方结算办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题会议和审计专家会议及单方结算、诉讼等手段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问题,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截止20189月底,完成414个项目送审,审结项目310个,送审率92.4%,审结率74.9%

(三)关于“在街道社区补贴资金监管不力方面”问题。驻委纪检监察组牵头我委相关部门,对五福剩余区块拆迁工作经费开展核账,发函街道,要求进一步规范使用。党委书记与街道、社区书记、主任进行约谈提醒。制定《关于征地房屋补偿委托动迁工作经费拨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应管理制度,明确补贴依据、范围,严格决策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做到一项目一档案,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三、关于“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把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内容和党建主体责任目标,写入《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和管委会年度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形成合力,营造氛围。按要求向市委及时报告本单位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落实专人和专业人员负责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针对性。对个别同志在管委会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教育。四是加强重大活动、重要信息的安全保密,防止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开展保密知识宣传,通过楼道电子屏及张贴宣传海报,宣传保密知识及有关要求;按照要求进行数据安全自查工作。

四、关于“存在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完整”问题。全面启用管委会专用会议记录本,完整记录会议全过程;加强对党委秘书培训,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委领导和责任处室加强对党委会议记录情况的检查。

(二)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自巡察指出问题后,党委书记认真整改,坚持做到两点,一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逐一先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后再作总结发言表态,二是涉及需要书记本人作情况说明、补充介绍的议题,做到只介绍不表态,待大家发言后再表态。

(三)关于“以党委会议决策代替规范程序,以集体表决突破制度规定”问题。对《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决策规则、记录规范等规范程序;党委进一步加强有关党纪党规和有关工作制度的学习,按章履职、依法办事;确实无章可循要说清情况,适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落实,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的主体监督职责,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季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分析等各类检查,党委专题听取汇报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二是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修订《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党建工作责任书》,并将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细化听取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具体操作,完整听取、点评、整改、反馈的闭合环,并修改《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履职汇报、点评材料和整改材料放入个人廉政档案。每季度党委按照“两清单一责任书”,开展督促和专题分析。三是党委明确,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矛盾问题、分管处室人员的不当言行和被问责情形,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有责任进行有效管控、疏导化解,并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管,分管处室人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分管领导要和处室整改负责人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自我批评,并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确保压实责任,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第一时间有效化解。克服好人主义。近期对一名党员违反党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按规定在支部会议上作深刻自我批评,举一反三,加强教育警示作用。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所在党支部、所在处室的负责人对该同志开展谈话教育,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组织生活和政治思想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在组织生活更“严”。巡察以来,党日到课率保持在100%,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先锋党员评议严肃认真,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支部得到认真执行、有效开展。二是思想政治工作更“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及时研究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答疑解惑,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全面”问题。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完成制定管委会《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机关党委与各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以落实党支部13项经常性工作为抓手,规范党支部“123”基本任务开展。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季度定期检查支部工作,不定期抽查支部台账情况。7月份开展半年度党支部工作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三是加强支委班子建设。4月份党支部调整后,各支部明确支委职责分工,机关党委及时开展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支部支委和党小组长的党务实操培训,7月底指导各支部完成党建阵地布置。四是深化“党建+”机制建设,继续擦亮“双建双强铸铁军”党建品牌,开展“岗位建功”先锋行动,深化支部结对互促,积极培育“好支书”,发现“好党员”,强化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

七、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选任程序有瑕疵”问题。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干部工作有关规定的学习领会,对照通报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程序瑕疵问题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立即整改,下一步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选任工作。

(二)关于“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问题。免去一位原“正处级干部”和两位原“副处级干部”非领导职务,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按岗聘任。

(三)关于“基础工作不严谨”问题。提高组工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绩效,对照通报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发文规范、任免审批表填写、人事档案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立即整改。

(四)关于“干部交流制度不符合规定”问题。按照杭组通〔201314号《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修订管委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实施办法》有关干部交流条款。

八、关于“项目实施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一些项目未按规定纳入市统一监管平台”问题。对于市招标办受理范围的限额外项目,根据杭钱新委〔201616号文件精神,进入管委会小型平台项目招标管理平台招标。巡察后,管委会一方面扎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市有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由分管领导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标办积极沟通对接,争取纳入统一管理。

(二)关于“管委会小型平台管理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招标平台管理,管委会完善评标室设施,并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招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出台《管委会小型项目招标管理平台实施细则》(试行),对信息发布、招标方式、额度控制、专家组成、评标现场的管理等予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三)关于“合同添加和签订补充合同不规范”问题。规范合同签批流程,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巡察中出现的现象再次发生。

九、关于“在建工程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项目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严重滞后”问题。一是通过继续推进审价攻坚工作,加快完成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二是对管委会的项目全面梳理,财务决算具备条件一个实施一个。至20189月底,已完成财务决算8个项目初审工作。计划至2018年底完成财务决算项目5个;2019年完成10个,根据工程决算进度排出下一年财务决算项目。

(二)关于“已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项目,移交不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建管衔接。工程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各方进行移交前的检查工作,完善移交手续,罗列项目所有交付清单,列明帐面金额,并由各方进行签字确认,待财务决算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发函告知移交单位,确保移交双方账面资产完整性。二是定期对管委会的资产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目前已按照管委会《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开展一次固定资产自查,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B-03闻潮尚庭、F-01和谐北苑二期等后续维修及移交事宜。三是进一步加强管委会内部处室的有效衔接,对巡察中发现的移交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补齐资料。目前对已完成财务决算项目均已办理移交手续。

十、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问题。一是修订《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委会(指挥部)财务管理制度》,把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二是主动将管委会及直属单位钱塘江博物馆(筹)、归口管理单位奥体博览城建设指挥部等3家单位年度预算情况上报市财政局,今后每年按市财政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关于“未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按要求做好下一步会计核算工作。

(三)关于“未经审批对外支付”问题。已完善对庆春路过江隧道补助资金等审批程序。

(四)关于“银行对账不规范”问题。一是完成20181-7月份银行对帐,今后严格按月及时对账。二是对所有未达帐二个月以上的情况均查明原因,完成清帐。三是规范银行对帐手续,落实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明确专人复核。

(五)关于“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电汇单等)未按票号进行收发存登记管理”问题。分单位建立空白凭证登记表,及时记录反映购入、作废及留存情况。

(六)关于“往来款未进行明细核算”问题。进一步规范往来款的财务核算工作,确保帐目清晰。

(七)关于“各账户之间资金收支范围及资金调度、审批权限不明确”问题。一是已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账户之间资金收支范围及调度审批权限;二是进一步做好单位公款存放工作,已启动新一轮定期存款招投标工作。

(八)关于“支付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大额采购无明细清单”问题。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会计档案整理,对大额采购明确要求附明细清单。

十一、关于“少数房产出租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修订《管委会国有资产租赁实施办法》,根据不同租赁面积明确合理租期;二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完善租赁合同,修订租金的收缴条款;三是严格遵守招租程序,做好租赁方案编制、租金评估、公开租赁等各项工作;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租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十二、关于“超标准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调标工作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计入缴存公积金基数的口径范围和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逐人测算、报市公积金中心批准后执行。主动与公积金中心沟通,对部分人员部分年度超过部分完成退缴。

十三、关于“公务招待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程序组织公务接待。坚持来函审批和一事一结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完成用餐刷卡数据的后台整理,已经重新制作员工就餐卡,明确一人一卡,完善外来人员用餐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予就餐,确因工作需要由处室填报用餐申请单。按月拨付食堂经费。           

十四、关于“公务用车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市车改办关于事业单位车改有关要求,制订管委会车改工作方案报批。二是研究出台《管委会保留车辆及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派遣、车贴发放、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和预算控制等。三是针对违规报销派遣区县城乡统筹工作人员自备车过路及燃油费问题,去年8月已停止发放。

十五、关于“‘四风’问题依然未根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第十四次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认真查摆整改管委会存在的作风建设问题。二是聚集“四风”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廉洁纪律提醒,并对工作纪律、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多次专项检查。三是以单位职能及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开展处室及工作人员岗位风险点排查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四是抓好信访举报和违纪处理工作,对该案件严格按照审查审理有关程序,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党纪处分,被处分人在支部会议上作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话教育,举一反三,加强警示作用。五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六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巡察涉及问题的处室负责人普遍进行提醒教育。

十六、关于“对课题外出调研及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课题外出调研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杭州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拥江发展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杭钱新委〔201826号),进一步规范课题的立项、经费、验收等过程。二是根据新城建设和拥江发展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下一年度调研课题,坚决杜绝没有实质内容和实际效果的调研活动,坚决杜绝借调研之名游玩的行为。三是严格课题调研计划管理、人员外出审批管理、差旅费管理。

(二)关于“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外事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钱江新城管委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坚持“务实、高效、精简、节约”,遵循“因事定人、人事相符、有事才去、完事就回”原则,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40个整改问题中,领导表率作用发挥等3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程审价、财务决算等3个问题部分整改到位,无未整改到位问题。给予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开展各类主体责任谈话79人次、监督责任谈话42人次,对涉及问题的处室负责人普遍进行提醒谈话。修订完善《中共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委会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10项,新制定《杭州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拥江发展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7项。

下一步,管委会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查组的要求。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打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回头看”,防止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加强督促,确保按时完成;对出现的新情况和“四风”等容易反复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其发生。三是切实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和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管委会中心工作中,促进拥江发展战略和钱江新城核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28991210。邮政信箱:杭州市钱江路637号。电子信箱:zzc28991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