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 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委书记孙璧庆于当日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并于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对照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20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分析原因、逐条整改,严格做到对账销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在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过程中,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6次主任办公会,专题听取整改工作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推动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具体指导、检查和督促分管业务线落实整改措施;在每周工作例会上,由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整改进度,及时梳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强班子成员规矩意识,及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针对党委工作机制不够规范问题,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出台了《中共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从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形式、议题确定、议事程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执行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委党委全年专题研究班子建设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做到年初有工作要点,年中有工作检查,年终有工作总结。7月23日,委党委会专题学习《党委会议事规则》,研究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研究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签定责任状。8月6日,委党委会研究商务委基层党建工作,通过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二是对照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结合市委巡察、大党建考核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委党委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以及委班子成员的“一人一单”责任清单和“一年一单”问题清单,做到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对照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对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及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检查,查找问题,督促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增强落实“一岗双责”力度,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党委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力度,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委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委党委每年组织3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廉政教育党课,并且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党委和纪检监察组每年将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班子成员则有重点听取分管领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积极支持委纪检监察组在商务系统依法依纪履职,商务委“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先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全力支持和配合好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如干部选拔监督,因私、因公出国境备案,信访举报处理等。6月20日以来,均已严格遵照执行。8月10日,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委领导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关于“政府采购制度不健全,缺少内部制约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府采购内部制约机制。出台了《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并设采购办公室,明确采购限额、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要求集中采购项目和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必须按政府采购流程实施,超过10万元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也要委托社会中介代理采购,杜绝不合理的自行采购行为,不断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同时狠抓政府采购办法的落实和监督。一方面,有效发挥委采购办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以集体审议的方式对采购方式进行前置审核,审查并建立委内供应商库,积极参与业务处室10万以下自行采购项目谈判的监督和指导,严格采购活动制约和审查。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已召开采购办专题会议5次,对18个项目的采购方式进行了审核,审查138家供应商加入商务委供应商库,参与项目谈判监督20余次。另一方面,加强财务报销审核,要求各项材料手续齐全,强调“谈判询价记录”等相关材料的审核,杜绝直接采购定价不合理等问题;财务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9月份,结合第三期商务大讲堂,组织全委相关干部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制度与实务操作培训,加强对承办处室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切实使规定不只写在纸上,更要让大家牢记心里。
三、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比例过高,部分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审核单一来源采购对象。出台新的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杭商务财务〔2018〕211号),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加强事前审核。要求采购对象必须按程序加入商务委供应商库,符合资质要求,在采购前业务处室必须提供充分理由,符合“三个唯一性”,发布公告。强化按级审批。明确凡是需要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要提交委采购办前置审核并委纪检监察组审查,再提交委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2018年1月至11月,我委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数占全年3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项目总数的34.1%、合同金额占该时期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3.9%。
四、关于“部分应公开招标的服务项目直接委托发包,或拆分项目直接委托”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新的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杭商务财务〔2018〕211号)对采购限额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100万元以上非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论证、审核和上报审批;从源头抓起,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就明确预算项目的名称、内容、采购方式等,执行时严格按预算内容采购、开支,堵塞项目拆分漏洞;严格采购方式前置集体审核,对同一内容的项目要求打包采购,凡具备一定的公开招标条件的,坚持实行公开招标。
五、关于“部分委托业务直接发包给不具备承办能力的协会、商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实行委内供应商目录库的动态管理。委采购办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承办能力进行认定,对不具备承办能力的协会、商会一律不纳入供应商目录库。供应商目录库采取定期调整的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六、关于“专项经费支出使用存在随意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杭州市商务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财企〔2018〕40号),在管理部门职责、申报对象、支持范围、分配方式、资金审核拨付、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专项资金进行规范。今后凡是涉企政策性资金,一律采用事后补助的形式。
七、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重新修订《2018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调整中心组学习的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并把深入学习“八八战略”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作为专题编入学习计划。同时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市商务委实际,委党委决定开设《商务大讲堂》,由班子成员带头,处长跟上,讲工作,谈体会,互相学习、互相启发、互相跟进,共同提高。7月,党委书记孙璧庆带头以“时代的要求 奋进的号角 历史的使命——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一点体会”为题,在委内通讯发表专题文章,激励大家把全会精神化作实际行动。8月1日,第一期商务大讲堂取得圆满成功,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邀请了两位知名专家分别作“当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形势及对杭州深化试点的启示”和“中美贸易摩擦背景及对应措施”为主题的讲座。“商务大讲堂”计划于每月定期组织,这一创新之举的目的是号召全委机关干部一起求新知、树新志、促成长。开展“大讨论”活动献计献策,要求机关各处室对照各项职能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对标找差,献计献策。至目前,共收到个人建议111条;各处室归纳推荐的合理化建议68条。通过梳理汇总,党委会讨论决定列出15条在年底前可落实完成的意见建议,制定《意见建议落实责任分工表》,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大落实整改力度,推进作风转变。
加强走访调研。围绕调研问题不足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大调研力度。委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到13个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商务部门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和基层一线,走访调研年度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应对措施,并认真听取意见,分析查找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调查的基础上加深对全市商务工作长远发展战略和年度中心工作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变化及时研究处理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应的对策措施。紧紧围绕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杭州建设成国际重要商贸中心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着重抓好营造电子商务产业生态环境、推动市级商业中心国际化、彰显商旅互动特色、接轨国际城市标准、做大做强商贸品牌等工作。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能力。党委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及时找班子其他成员谈心,提高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班子成员也主动做好向主要负责人汇报请示工作。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与市管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精神要求,市商务委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的通知》,每年集中组织一次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工作,同时在干部职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干部职工患有重大疾病、干部选拔交流等时机,有针对性做好与有关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今年6月以来,党委书记孙璧庆同志利用双休日时间与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和委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及时了解单位情况和干部的工作、学习和思想动态。
规范会议制度。针对商务委近两年来基本没有召开过定期工作例会或务虚会,处室及委属单位缺少了解全委工作渠道,工作合力不够强问题,专门制定《会议规程》,规定每周召开1次主任办公会、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每季召开1次处长汇报会、每半年召开1次商务(粮食)系统工作交流会、每年召开1次年度工作会议,从而以制度形式理顺工作关系,促进工作交流和落实,更好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目前市商务委已严格按照《会议规程》落实相关规定。
八、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做好干部基础工作。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学习,认真落实上级组织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做到“凡进必审、凡提必核”,做好《考察对象任前审核表》的填写,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对新提任领导职务干部建立“一人一档”纪实档案,对以往干部档案进行1次全面自查,查漏补缺。重新学习《干任表填写规范》,干任表填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加强综试办干部选任把关。根据综试办纪要〔2017〕1号文件规定:市商务委党委“主要研究决策综试区管理办公室‘三重一大’和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反腐败等需要党委会研究决定的相关工作”,“涉及干部人事事宜由综试办主任会议酝酿研究后提交市商务委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综试办涉及干部人事事宜一律提交市商务委党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决定,人事工作统一由市商务委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以加强对综试办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以上规定已得到全面落实执行。
九、关于“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监督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的具体举措和我委干部队伍实际,党委已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围绕未来商务粮食建设需要,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年轻干部来源渠道,建立年轻后备干部库,优化干部队伍调整机制,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力度,努力减少机构改革带来的中层领导职数超编影响。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委党委决定组织开展“振奋精神、争先进位”大讨论活动,加强对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大讨论”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对照标杆找差距,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提振精神、锤炼队伍、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以提升创新能力、发展能力、执行能力、攻坚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以“唯认真”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努力开创商务粮食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为整合干部管理监督管理组织,由机关纪委牵头,会同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和综合处成立机关作风效能监督检查组,确立监督内容、监督方法、问责追究等事项,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干部作风效能和上下班考勤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全年不少于4次。8月初,机关作风效能监督检查组对机关上下班考勤、中午就餐、工作秩序情况进行了自查,从检查结果看,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提升。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台账规范促党建规范。对巡察反馈意见中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举措,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的通知》,针对机关党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到人;先后多次召开机关党委会和党支部书记会议,布置落实整改工作,狠抓措施落实。突出“工作台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召开支部党建工作台账规范化建设交流会,交叉检查了各党支部工作台账,交流好的经验,指出存在问题,在对比中发现不足,在交流中提高水平;同时,把党支部工作台账规范化情况列为支部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以台账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推进党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于9月14日举办了以新时代基层党建及党支部工作要求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培训班,委机关及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复。重新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党委专题研究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委党委已多次听取和研究了机关和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严肃规范党内生活,以“固定主题党日”制度为抓手,推进“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完善《委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要求,以及党内组织生活考核督查责任;制定《委机关“最强党支部”创建指标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和《关于创建机关“最强党支部”的实施方案》,开展委机关党支部创建“最强党支部”工作。加强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调整了机关党支部建制设置,落实每位委领导联系指导一个党支部;举行6个党支部到期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十一、关于“长期借用行业协会工作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清理借用协会人员。针对借用问题,近期对借用行业协会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借用时间超过1年的已一律清退,机关干部和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混岗现象不复存在,做到了职责分明,办公分离。此外,今后对确因工作需要借用人员,将严格按照规定报党委审批,借用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年。
十二、关于“部分调研工作委托外包,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调研工作管理。2014年我委承办市政协十届三次全会建议案《关于借势上海自贸区,加快创造杭州转型发展制度新优势的建议》;2015年,我委承接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杭州市建设高端人才创业高地对策研究》。在办理过程中,把答复稿和相关调研材料的撰写工作分别委托给浙江省商务厅所属浙江省商务研究院和浙江工商大学。虽然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了全部调研过程,但确实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究其原因,当时负责这两个课题的处室负责人,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自身理论基础薄弱,不借用外力难以高质量完成任务,行动上存在缺乏自主研究的具体举措,作风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拈轻怕重。针对这些问题,孙璧庆主任要求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全面整改,树立立足自我、敢于探索、勇于挑战的工作态度,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同时,为规范调研工作,经委办公会议商议决定,对全委的调研的工作采取分层管理的模式,调研主题、方式、经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定。并制定下发了《杭州市商务委调研工作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要求委机关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各类调研工作,确保调研主题明确、调研经费使用规范、调研成效明显。同时,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培训,以委机关“商务大讲台”为平台,邀请行业专家、教授、律师等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内外贸业务、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授课,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和能力储备,坚决杜绝调研工作上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十三、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从制度和源头上预防,从监督严管上保持长效。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杭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江省外宾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委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用餐标准,严格陪餐人员,严格事前审批,严格事后审核。
十四、关于“外出考察学习审批不够严格、次数过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外出考察学习调研。结合《杭州市商务委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委外出考察学习调研规定,杜绝无实际内容的学习考察活动;合理控制参加人数和在外天数,确保学习考察和日常工作都能有序运转;进一步明确外出人员审批程序、报销要求,处长(含)以上人员由主要领导审批,副处长(含)以下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带队的,报主任办公会讨论同意;承办处室要提供外出学习考察方案,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学习考察)审批表》;严格监督检查,机关纪委、办公室、财务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十五、关于“公务用车费用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标准。经查,公务用车费用在账面上有超支情况,是由于跨境电商综试办的工作特殊性,市财政为其额外特批了每年12.6万元的公务用车预算,市综试办也是在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下步,将严格按《市商务委(市粮食局)公务出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杭商务办〔2017〕222号)执行,确保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不超指标。
十六、关于“机关福利费列支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确保福利列支合理合规。制定委干部职工伙食补助相关规定,明确饭卡充值时间每季度一次,由办公室根据组织人事处的通知和机关在编人员进行列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发放。同时,进一步清理2015年以来福利费中列支干部职工伙食补助费用情况,对2016年1至2月重复列支伙食补助问题,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员,并对重复列支涉及到的人员逐季予以扣发充抵。
十七、关于“礼品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礼品管理。已制定礼品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批、购置、发放礼品,建立日常管理台帐。并明确礼品购买采用一事一购的方法进行,由承办处室填写《礼品购置申报表》,经办公室、财务处审核,承办处室分管委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做好购置、领用、发放登记。
十八、关于“委托协会组织赴外地考察,费用报销不符合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机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管理。修改完善了《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商务财务〔2018〕207号),明确差旅费、会议费等开支范围,凡是考察学习一律不得外包,严禁在下属单位和协会列支各类费用;组织了商务大讲堂财务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规定、制度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尤其对委托业务费要严格审查,开支内容不明确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十九、关于“部分下属单位房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房产管理,按要求移交或委托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朝晖七区7幢房屋产权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粮食后勤服务中心代管,2013年1月租赁合同到期后,多次与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处沟通房产移交事宜,房管处答复等待移交,在未移交前可维持现状。但在续租过程中,出于对本单位利益的考虑,把联华超市上调的租金全收到了后勤服务中心的账户,造成从合同上看上交财政的租金不涨、上交后勤服务中心的租金涨的现象。出租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后均不续签。目前,我委已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针对这个问题,委主要领导责成分管领导对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严格资产管理,按照规定程序落实移交,不留后遗症。
朝晖七区73、74幢房屋产权属市粮食后勤服务中心,与朝晖七区7幢底商作为一个标的由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承租开办超市,原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该处房屋出租方案经报市财政局批准,已委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房屋出租程序公开挂牌招租。
二十、关于“市粮食收储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所属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已参照《杭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于6月24日经收储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通过并发文。2018年1月起公司业务接待,已实行一次一结,不进行挂账,公务接待一律不准用酒。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得以明显提升,机关工作节奏明显加快,整体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同时,结合巡察指出的问题,开展机关作风效能监督自查自纠,对相关责任人员口头提醒、批评教育,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16项。
下一步,市商务委将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目标,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扭住问题不放手、紧盯重点不动摇,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一是加强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始终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机关纪委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持之以恒,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对巡查组发现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部分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积极协调,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的整改项目,做到边整边改、长抓不懈。三是整改促工作,开展争先进位大讨论活动。以这次集中整改为新起点,对标先进,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振奋精神、争先进位”大讨论活动(简称“大讨论活动”),解决全委上下的精神状态和有所作为的两大问题。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设《商务大讲堂》,为全市商务系统“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奠定良好基础。四是立足长效,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从委领导班子抓起,从各处(室)领导干部抓起,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整改有效提高市商务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市商务委办公室许新,电话85257699;邮政信箱: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1513室;电子邮箱:3696481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