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中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12-21 18:47:3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1120日至12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6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市局党委全面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陈祥荣任组长,成立督查组负责整改督查工作。专题研究讨论,将巡察发现的412项反馈意见,细化成47个整改任务,并增加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形成了51355个具体问题清单,一同整改。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党委会4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部署会7次,先后通报整改情况3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情谈话8人次,领导班子与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4人次,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11次,局级层面制订完善规章制度10个,下属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个。目前,55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班子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党建业务两手抓,切实把“一岗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完善党组织主要职责描述书、岗位党建履职说明书、党建工作行事历,落实党委班子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建立谈心谈话及廉政谈话制度。建立《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积极健全完善班子成员交流沟通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同分管工作处室负责人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7月,陈祥荣同志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逐一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情谈话8人次,既谈年初以来问题的整改,又谈巡察问题的交办,既提事又点人,事先发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任务交办通知单》,事后下发《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问题整改清单》,共梳理交办问题56个,目前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4人次,梳理交办问题119个,极大地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

完善落实“双汇报双督查”制度。修订完善了“双汇报双督查”制度,进一步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到“三必讲、三必达”(“党员固定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情况、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必讲,市局领导固定主题党日参加率、支部党员参加率、固定主题党日时间固定率均达到80%以上),固化“四评”模式,落实结果运用。

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局党委于723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市管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市委市纪委会议精神,针对巡察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原因25个,提出努力方向和举措21条,批评意见31条。围绕“怎么看、怎么办”从班子自身查找原因。总结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少、过问少、督查少、批评教育少等共性原因;以及对党委决定事项跟踪不紧、不严,抓党建思想上不够重视、工作上不够到位,以“严实”的作风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够扎实,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中心工作开展“你点我查”执纪监督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分管的处室廉政风险点的防控重视不够,干部工作不够认真细致,会议接待、政府采购等方面管理力度不严等8方面的个性原因。

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分管条线和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制定《市局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整治活动方案》,全局开展了一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查找了廉政风险点133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52条。

二、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把关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制度,严格执行2017930日修订完善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杭市管党[2017]37号),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并细化了基础建设、自行采购、机关和下属单位大额资金使用等提交党委会讨论的标准。2018年以来,市局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对照目录清单,加强对会议议题的规范管理,确保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纳入党委会议题。

加强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针对《党委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加强对各处室、直属单位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推动提升日常操作的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对“三重一大”议题管理审核把关。

三、关于“下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专题研究有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723日,市局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重点单位党建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下属单位党组织建设中存在薄弱环节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

进一步完善基层党支部设置。新设立食品药品事业发展中心与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党支部和消保委秘书处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增设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进一步明确食药检院党委党建职责分工。食药检院党委下达关于院党委职责和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杭食药检院[2018]16号),重新对院党委委员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委员的职责内容和工作关系,落实专职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

四、关于“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字当头,突出解决单一来源这个核心问题;“严”字托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

严格教育,提高认识。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和有序化。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岗位履职的自觉意识和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熟练采购知识运用和具体操作,加强采购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市局将组织1-2次业务培训。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购主体是市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的预算申报、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采购合同的履约及验收管理。计财处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采购项目资金的使用、采购方式的初核和采购进度的监督,履行好市局自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做好采购项目内控管理工作。

严格项目分解,严控自行采购项目。加强对采购项目内容与预算资金内容的比照核查,严控项目分解。规范项目分解标准,防止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行为。采购部门要主动压缩本单位采购项目分解和单一来源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自行采购项目的数量和金额采取一定限额的方法,鼓励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采取除单一来源外的其他采购方式。

严格条件,严管单一来源。重点加强对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唯一性、紧急性和连续性的条件审核,细化单一来源方式“三性”标准,进一步明确唯一性的理由,紧急性的程度和延续性的要求,对不符合“三性”标准要求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严格程序,从紧把关。采购部门要在采购项目实施前1个月,由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内审签字把关,确定采购项目内容后报局自行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核。内审签字和初核意见作为业务分管领导及局自行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内容。需要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项目,由局自行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上报,形成从采购申报、审核、研究、公示到实施五个环节的闭合管理。采购项目可分解可不分解的一律不分解,能不用单一来源的一律不用单一来源,从严从紧控制项目分解和单一来源方式,把采购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挺在前面。

严控时间,提高效率。采购部门明确采购项目实施的具体时间,并要有一定提前预估量,以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采购项目的审批流程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自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后,各环节的审批尽量控制时间,除要上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项目,以及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单位公示时间为5天外,其他各审批环节应当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

加强监督,严肃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要求,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按照各自职责对采购工作进行执纪监督,接受采购方面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五、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财务有关规定。组织学习财务规范开支、招投标、政府采购、学习培训开支标准、外包项目阶段支付比例规定等规章制度,加深对各项规定的理解认识。

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各业务处室按预算要求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制订好详细的预算实施方案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年底(四季度)突击花钱的现象,2018年上半年全局预算执行率达47.3%

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每一项预算执行倒排执行进度计划,建立各处室责任人、具体经办人与计财处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把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双汇报、双督查”内容,明确专人负责中心经费使用的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反馈提醒。

六、关于“违规选任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违规晋升处级非领导职务问题已于2017年纠正。违规选配干部问题于20178月经审计发现后,市局党委于20179月免去杜某的市食药发展中心主任助理职务(杭市管[2017]171号)。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强化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坚持择优选优,坚持事业需要,严把程序关。在选拔过程中严格要求按照人员分工,各负其责,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要求协调组织实施,具体人员要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七、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规范选人用人的思想认识。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严格遵守条例各项规定,规范选拔,把好程序关。

制定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单。按照流程单规范操作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对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予以公布,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实行全程监督。

对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干部档案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自查纠正、查漏补缺。对干部人事档案存在缺件的107位同志列出补充材料清单,全部落实整改到位。

开展了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工作。通过推荐、谈话、分析研判、单位审定,建立了市局优秀年轻干部动态库。

提出解决非领导职务晋升存在论资排辈现象的举措。一是统一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的领导,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非领导职务岗位上来。二是认真落实习总书记的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用好干部标准改进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培养方式,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好的作风选好的干部。三是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个别酝酿上,加强党委领导,将用人导向体现进去,对工作实绩特别突出、个人素质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予以综合考虑。推荐内容上,提高德才权重,把年龄资历作为同等条件人员晋升的参考因素,着重考察个人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好中选优。群众公认上,更加注重运用考察成果。在考察过程中,注重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测评。目前由于机构改革停止干部选拔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在具体的干部选拔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来落实体现整改的具体要求。四是统筹考虑,促进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

八、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干部管理,注重抓早抓小。一是严格党员干部管理。对原机关第三党支部活动违规打牌喝酒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原支部书记陈某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参与打牌的6名党员给予批评教育问责,其他参与超标准用餐的8名党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超标准餐费上缴市纪委廉政账户。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123”基本规范,特别是认真执行党员固定主题党日活动,市局领导固定主题党日参加率、支部党员参加率、固定主题党日时间固定率达80%以上。二是严格执纪监督。动态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改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改进机关作风营造干事创业氛围的通知》,严格规范干部日常考勤管理。根据《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规范,着眼于抓早、抓小,严格干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抽查和核查工作。2015年以后,有5人因核查不实被取消提拔资格,个人事项抽查中,有1人被责令作出检查,有11人被批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个人事项核查工作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干部个人事项抽查和核查工作,对干部个人事项核查中的违规行为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个人事项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有关政策的辅导,引以为戒,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九、关于“违规发放有价卡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福利津贴发放。违规发放卡券问题市局本级2016年下半年以来,已经进行了整改,停发卡券福利。领导班子成员已清退20152016年度发放卡券,上交市纪委廉政账户。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有价卡券的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后已经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卡券也都按照金额退回单位账户。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人社等部门下发的福利费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执行相关标准和使用范围,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十、关于“‘三公经费’使用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规范会议培训时间、费用标准要求。在2018324日下发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中,进一步对组织召开会议的规模、会期等作出具体要求。2018428日又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审批管理的通知》,细化了会议审批管理要求,进一步把好会议时间、规模、规格等审批关。加强会议事前管理。要求各处室将已按规定审批完成的《会议活动审批表》报办公室,作为核发会议活动通知文件的依据;没有报备《会议活动审批表》的会议通知文件,一律不予核发。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办公室重新梳理和制定了《组织召开会议工作流程》,下发各处室、直属单位,指导和规范好会议活动的组织过程。目前,各处室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均按要求进行了事前审批,没有发现会期超标准情况。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20161121日修订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公务接待的程序,重点规范了接待用餐费用标准,完善清单管理,明确每起公务接待必须制作清单,包括《公务接待申报表》、《公务接待预算审核表》、来访单位公函、来访人员名单、发票、公务卡电脑小票、用餐菜单等材料,从制度层面约束和规范我局公务接待工作。执行该办法后,超标接待问题、接待无清单问题均已纠正。同时,办公室做好公务接待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汇总工作,并对每起公务接待有没有清单、有没有超标进行复查,制定公务接待情况统计表,上报机关纪委。今年以来,共处理公务接待74批次,接待人员633人,均按要求提供了清单,没有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办公室重新梳理和制定了《公务接待工作操作流程》,整合优化了公务接待单,下发各处室、直属单位,进一步规范具体操作环节。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查阅了相关原始凭证,陶某于2016425日从杭州到北京的火车票报销的是二等座,429日从北京返回杭州由于没有买到二等座的车票,买了一等座车票,陶某本人已经将差价退还,上交财政账户。市局主要负责人找其谈话,帮助指出问题,剖析根源,陶某也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今后财务人员将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做好财务报销工作。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内部自查。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计财处负责人涉及的差旅报销费用进行核查,查漏补缺,补全了相关凭据,计财处负责人本人对此做出情况说明和深刻反思。

严格把好报销审核关。进一步完善财务凭证的日常装订管理。认真梳理了财务主要报销事项,对一些标准及报销要件,作为重点提示告知各处室及下属单位。强调了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和报销凭证单据要求,要求出差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明确市局干部的出差审批程序:处以下干部(包含非领导职务)由处长审批;处长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副巡视员、巡视员、副局长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十二、关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财务管理和试剂、材料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物料系统管理。推进实物资产管理规范化。改进物资健全物资出入库和结余登记制度,购买仓库管理维护合同,对院采购的物资(办公用品、实验耗材、固液试剂等)进行系统管理,进行信息化系统完善。对采购全流程进行管理监督,做到物资的账物相符,流向明确,使用清晰。强化实物盘点制度,修订了院内部物品申领、采购管理制度,对一级二级库房的物资开展了全面盘点,基础信息录入仓库管理软件系统,及时了解、掌握、监督各部门资源使用情况。

加强院财务监督管理。一是分清职责落实制度。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重要工作须由党委会议事决定。规定每月至少开一次党委会,遇到重要事情可临时召开党委会决定。二是制定制度并严格落实。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加强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完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实施分级管理,严格审批管理,制定了审核表,对非日常性支出确定了管理规定。对全院年度财务专项支出超过20万的项目均进行了申报,已通过市局党委的审批。对于超过5万元的资金使用,均通过院党委会议的讨论表决。

关于经营性收入纳税问题。一是专题分析项目成本核算。根据巡察提出的项目成本核算的问题,院党委进行了专题分析,整理2015年、2016年、2017年检验收情况,核对项目核算成本情况,完善了成本控制系统。二是积极与财税部门沟通。按时提交创收项目收入与成本支出年度报告,2017年创收绩效超发部分的10.33万元已退回国库。与下城税务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对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5-2016年检验收入性质的反馈意见》,市食药检院已向下城税务局补缴税款53284.66元,其中补缴2015年税款21811.91元,滞纳金7829.3元,补缴2016年税款18097.63元,滞纳金5545.82元,问题整改到位。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局级层面制订完善规章制度10个,下属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0个。市食药检院补缴税款53284.66元,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已清退20152016年度发放卡券现金18300元,卡券价值900元。

下一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举措的深化落实,着力防止巡察问题的反弹、反复,继续扩大整改成果。进一步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严格对照市局党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两个责任”清单按图对表抓落实。持续深化廉情谈话问题领办制度,对问题实行动态式销号管理,形成有力的压力传导和责任承担机制。发挥好机关纪委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协作,推进专项监督执纪“你点我查”常态化。注重源头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规范选人用人的思想认识,对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突出党建引领,以党建来推动问题的整改、工作的提升,开展“思想大解放、问题大排查、争先大行动”活动,努力实现党建和业务的互促共进,以务实的整改实效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排头兵要求,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86438758;邮政信箱: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091205室;电子邮箱hzsscjdglj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