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8年6月27日—8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原市卫生计生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原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以及原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确保整改的每项具体工作落实落地。委党委先后3次开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了以委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领导工作。对反馈的六类21项问题清单梳理形成45个具体问题逐一分析,对每个具体问题以项目化、清单化的形式,明确了牵头委领导、责任处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对每个承担整改任务的处室和单位相应制定了巡察整改任务书,签字背书落实责任。同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印发给直属单位。督促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我体检,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实现巡察整改成效最大化。
一、关于“党委班子站高位、观长远、谋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理念创新和引领意识还有待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理论武装放在首位。2018年11月12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市宣传思想会议精神;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并在《健康杭州》报刊登部分体会文章,促进相互学习交流;结合行业特点,拟订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坚持项目引领建设。在梳理分析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存在的短板基础上,研究制定了“1+5”(即先锋党建+智慧医疗升级版、高水平医联体、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积极融入“六大行动”“建设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等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找准对标一流城市的目标定位,坚持“补短板、保平稳、强创新、争一流”,谋划了卫生健康领域推进民生福祉专项行动计划和2019年重点工作思路;推进智慧城市健康治理大数据分析评价、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研究和实践,力争从城市治理层面综合分析城市健康问题,并从政策路径、制度、源头上把影响公众健康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三是形成争先进位氛围。印发了《关于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实施履职情况季报制度通知》,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季报”制度和“破难”工作制度。在“千名干部破千难”活动中表现突出,“用心打好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的‘组合拳’”成为全市典型。四是强化健康杭州建设。进一步健全健康杭州“6+1”平台工作体系,印发了《2018年健康杭州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2018年健康杭州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并组织了全市培训。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开展“将健康理念融入杭州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建议研究”。完成《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研究报告》《健康杭州建设部门工作指南(初稿)》《健康杭州发展报告(蓝皮书)》《杭州市健康村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
问题2:合力推进医改统筹还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强化督察指导。加大对区县(市)医改办的指导和督查,从2018年7月起,对区、县(市)和市属医院重点医改指标进行每月通报,针对未达标的考核指标,认真梳理问题剖析原因,再次分解目标,制定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指标的管控力度,精心抓好过程管理。二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部门职责。起草了《杭州市更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报请市政府于2018年10月9日印发实施。同时,起草了《杭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组织指导淳安、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建德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三是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精细化管理。杭州市科教管理信息化系统已经完成开发并通过安全测试。杭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已经完成招标,目前正在按管理要求进行系统部署。
问题3: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机制,畅通渠道,及时帮困解难。强化委领导党建联系点工作,建立委领导及机关党支部与直属单位结对共建制度,定期到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调研。本次巡察整改,委领导对党建联系点单位分片进行督导,以上率下,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责任意识。二是查找短板,群策群力,激发创新创优热情。组织市级医院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院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大讨论活动,引导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树立“积极探索、勇于变革、敢想敢干、敢于突破”的意识,努力攀登医学高峰,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医院。三是改进作风,深入调研,推动深化改革。结合改革发展重点中心和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社区圆桌会”、“体验调研”、“党建联动”等活动,委领导带队、机关党员干部带头与百姓面对面、心连心,真正听民意、解民忧。委机关9个调研组共54人次深入10家市级医院体验就医流程,与患者开展个别访谈、调查问卷89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近100余个,形成调研报告9份、体验感受文章8份。各市属医院纷纷行动,近500人次参与互换式体验调研,系统外各界人士160余人次参与到“我来当医生”体验中来,形成了强大的共识。四是依托平台,积极推介,扩大成果转化。推动成果转化中心运作,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专场推介会,为优秀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平台。五是对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完善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投入的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六是对市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偏低,未能充分反映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会同原市物价局制定《杭州市市级公立医院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下一步会同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论证完善后组织实施。
二、关于“班子对自身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情况
问题1:民主集中制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委领导班子成员会前通气机制和讨论事项会前的商议工作。二是自2018年10月底起,涉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事项,办公室一律提前向班子成员及涉及处室负责人提交讨论稿及相应背景资料,并及时根据领导及处室意见对相应讨论资料进行会前完善和补充。三是委党委专题学习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转发委属单位党组织,要求遵照执行,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纳入各单位党组织领导年度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内容。
问题2:少数领导干部思想站位还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实施“四提一争”主题活动,落实举措推动干部破难题。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市管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能力提升班。2018年11月20日召开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启动干部冬训。三是制定《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持续深化“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专项整治,以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绩效管理为抓手,通过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领导牵头,处室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增强指导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关于对2018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市直单位综合考评目标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及督促落实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我委涉及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直单位绩效考核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社会评价意见整改项目、健康浙江考核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做到进展情况一月一报,一月一汇总。
问题3: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还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机关干部对规范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的监督。2018年11月中旬,通过机关办公系统向全体机关干部下发并组织认真学习《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工作规则》《杭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提高机关干部对相关制度规范的知晓度,形成参与监督委领导班子规范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的氛围。二是完善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的机制。严格执行《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工作规则》《杭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相关要求,坚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的机制。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
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及集体决策流程进行重申和强调,所有大额资金使用都上会研究。二是巡察期间,根据委党委要求,全面实施大额资金使用报党委会议研究后方可办理,并修订完善《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使用处室的职责和党委会审议规定。三是继续实施每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委机关各处室和各位委领导,并定期向党委会通报委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四是对委属各单位正式印发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逐一审查,确保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还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
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制度。下发2018年度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评比通知,以点带面促进全面提升。二是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下发《党支部建设“双促双提升”党建主题活动方案》,编印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基层党建优秀案例汇编》,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建设。“健康杭州”党建云平台在各直属单位全面推行,平台使用群体达到3552名党员,关注率达到99.89%。以信息化提升党建工作能力,缓解工学矛盾问题。
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工作程序。今后直属单位拟提任委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实行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纪检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度,再由驻委纪检监察组出具廉政鉴定。
问题2:讨论决定任免干部过程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18年10月底起,合理安排党委会的议题,确保干部任免事项有充分的讨论时间。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落实专人记录并加强会后补充审核,确保客观、详实、全面、完整记录参与讨论决策人员的意见。三是规范会议表决,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相关规定,对表决环节逐一发表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问题3: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未全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计划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全覆盖。抓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的运用工作。
六、关于“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还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制定实施《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强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培养。制定实施《杭州市医坛新秀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计划到2020年选拔培养两批100名市级医坛新秀。2018年10月,组织了21名后备干部到台湾开展了为期14日的管理培训。强化直属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境外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三是持续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联合浙江大学于2018年9月组织住培师资杭州专场培训,253名住培带教老师参加。完成了住培学员技能比武和师资教学比武。2018年10月25日—26日,市一医院住培基地代表浙江省接受了中国医师协会专家组织的基地管理检查,检查结果位列接受检查三家医院之首。
问题2:人才流动进出比例失衡且人才招聘难的问题也相对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巡察整改督导,继续强化单位人才工作责任。各直属单位特别是市级医院针对人才流动进出比例失衡问题出台工作举措,建立院领导与有关人才的谈心谈话制度,定期研判离职人才情况。二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健全体现医务人员知识、技术、劳务机制。三是积极招揽人才。强化与招聘网站合作,发布招聘信息。2018年10月以来,由委领导带队直属单位赴北京、哈尔滨、沈阳、大连等地招揽优秀应届毕业生。
七、关于“个人事项还存在瞒报、漏报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15年以来干部个人事项漏报、瞒报情况汇总分析,形成《进一步加强委管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的通知》,分析常见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各直属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落实相关举措。二是将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在近期举办的委管后备干部培训班上,将个人事项报告作为培训内容组织了集中学习。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部分接待把关不严,存在超标准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作了重申和强调。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一律不提供酒水,每人用餐标准控制在120元以内。三是严格执行《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在交办接待任务的同时,向接待处室重申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核要求,明确所有公务接待必须经过接待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财务与审计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报销。
问题2:培训结算与通知要求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下发《杭州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财务与资金管理办法》,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收缴有关事项和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财政法律法规,着重强调严格把关会议培训费用等支出,进一步提高执纪意识与执纪水平。二是已修订完善《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问题3:存在挂账消费、多次接待集中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通过机关办公系统公告栏目发布《杭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让机关干部掌握具体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在交办接待任务的同时,明确公务接待执行一次一结,当天结算。
问题4:套取会议结余经费用于发放补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下发《杭州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财务与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11月4日-5日开展系统财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纪意识与执纪水平。二是通过定期巡察活动,加强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审查管理。针对系统内存在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等问题,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工作,牵头修订、并认真执行《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委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委系统内政治巡察的重点内容。
九、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还存在瓶颈与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分级诊疗”制度还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基层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2018年10月9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杭州市更高水平医联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组织各地卫生健康局和市级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二是强化基层网络建设,目前已建成19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机构的乡镇覆盖率100%。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技术辐射作用,通过加快推进高水平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行基于信息技术的优质资源共享、发挥医联体优势专科辐射带动作用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开展5年来,市级医院积极下派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指导、帮扶和共建,截至2018年底累计下派常驻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626人,短期人员14822人次,为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和管理能力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市级分级诊疗平台与浙江省平台互通共享。市属医院与16家省级医院临床影像诊间互阅共享。2家医院接受电子病历五级评审现场查考,6家市级医院接受国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四级甲等测评现场查考。五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推进医疗票据电子化,印发《关于改革医疗电子票据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所有市属医院已实现医疗票据电子化和按需打印服务,并提供“浙里办”和“杭州健康通”查询。“杭州健康通”APP向签约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工作,提供市属医院网上当日预约和100家计免接种点预约服务。
问题2:综合改革目标考核工作还有待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7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市属医院绩效考核目标的补充通知》,补充完善《2018年委属单位绩效考核目标》中的医改指标考核内容,调整和增加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水平、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检查化验收入占比等考核项目。并督查委属医院强化目标管理,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二是根据2019年省医改考核目标要求,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考核。
问题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还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明确整改方向。2018年10月,由委领导带队对所有区、县(市)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调研。组织召开基层卫生部门多个层面的签约服务研讨会,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形成整改合力。二是强化重点人群签约工作。改变原来单一考核的模式,对于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工作由专业部门进行专项考核,提高签约服务质量。2018年10月20日-11月5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妇幼保健院对主城区签约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第三方抽查考核。经过考核,有效签约率达77%,知晓率92%,满意度98%。三是完善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杭州健康通APP向签约居民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西湖区、江干区试点个性化家医平台,开展住院转诊、慢病评估精细化管理等个性化健康服务。四是依托信息平台对续签居民简化签约程序。有32万孕产妇和儿童利用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实现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服务,儿童实现3年一签。五是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调研,收集相关意见建议。与医保、财政部门研究完善签约服务政策问题,包括对依从性好的签约人群实施长期签约、以及开展移动签约和医共体内签约服务等。
问题4:“智慧医疗”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努力推动在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中明确设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市级专项经费,与市级信息平台完成全面对接的区、县(市)给予100-200万元的经费补助,专门印发《关于2019年区、县(市)全民健康信息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杭卫计办〔2018〕92号)文件,指导各区、县(市)做好2019年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二是制订《杭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采集交换标准和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以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试点医院启动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并先行完成市属医院执业医师(护士)体检报告和残疾人鉴定体检报告归集到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中心,满足行政服务领域“一证通”办工作要求。三是基本完成杭州市DRG医疗服务系统建设,启动市属医院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四是建设居民电子健康卡系统。实现实名制就医、报到、挂号、诊间结算、自助支付、移动支付、电子发票打印、家庭医生签约、双向转诊等多种应用。全市累计发放居民电子健康卡540余万张。五是打造智慧医疗升级版。全市推广“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服务是“城市大脑”卫健系统的重要内容,2019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不含省属医院)全面推广,截止3月底,11家市属医院按期接入云医健康平台,提供“先看病后付费”服务。市属医院均启动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数据归集共享工作。六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完善“智慧医疗”杭州模式。市属医院全部开通银联绑定支付,刷脸就医在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基础上,在市一医院实现。截止2018年12月底,主城区9个区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为签约居民提供药品免费配送上门服务开展了配送服务,累计为签约慢病患者提供药品配送服务2万余人次,解决慢病患者在基层配不到药跑大医院的问题。杭州市全部医疗机构提供献血患者和家属用血在院减免服务。
问题5:对直属医院的特色定位和差异化发展还不够明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下发《关于印发市级医院开展“医院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医院按要求成立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大讨论方案,总结形成讨论成果。利用现有优势和基础,进一步明晰发展思路,将医院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作为今后发展规划的重要方面。二是按照2017年3月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要求集团委员会健全定期会议制度,整合和优化集团资源,扶持和强化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学科,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服务功能,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已支持市一集团与中大物产下属江干区人民医院及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全面托管合作。
十、关于“抓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杭州市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市属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的若干要求》,持续做好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市、县(区、市)两级医疗质控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质控中心的作用,依托市级医院成立省级质控中心2个,市级质控中心23个,各县(区、市)均设置了12个必设质量控制中心,建立完善质控管理体系。三是组织开展质控联合检查。组织全市医院感染管理、急诊、产科等16个市级医疗质控中心对所有市属、市管医院以及四区三县(市)的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质控联合检查。汇总各质控中心检查发现的亮点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项书面通报并督促整改反馈。对市属医院进行院感、放射源、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联合检查,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四是组织各市属医院上报2015年至2017年间发生的医疗差错和事故处置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认定材料不全及处置不到位的事件抄告各医院,并责令各医院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问题2: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还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杭州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2018年版),召开杭州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提升我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卫生应急相关工作制度、规范,适应现阶段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并建立常态、动态管理机制。完成《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修订工作,规范现场处置流程与要求;更新完善了处置技术方案体系,编制包含58个技术方案的《杭州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汇编》。三是加大培训督导力度。举办了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防治技术新进展、传染病疫情监测技术以及杭州市肠道门诊医护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疾控系统新进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及杭州、衢州、舟山三地卫生应急演练,结合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以及世界游泳锦标赛保障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大型活动应急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病例监测工作。强化市、区联合督导,对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四是兼顾常态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置的双重需要,组织市疾控中心对储备应急物资进行梳理,增补了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五是加强传染病检测网络实验室建设,制定《杭州市传染病检测网络实验室建设方案》,构建网络实验室,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市疾控中心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并加强推进。六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风险评估和大型活动专题评估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日常风险评估,同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题风险评估,针对H7N9禽流感、流感、登革热、学校传染病等开展专题评估6次。
问题3:处方集中点评督促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市肿瘤医院、市红会医院和市三医院对抗菌药物管理不合理问题进行整改。市肿瘤医院已对不合理用药的科室负责人和个人全面约谈反馈,对不合理数量特别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谈话并责成书面深刻检查。制定了《杭州市肿瘤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杭肿院〔2018〕63号)》,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市红会医院对相关科主任及违规医师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违规医师进行绩效扣罚并责成做出书面检查,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全院通报。同时医院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每月采用三级点评制度。强化急诊抗菌药物信息化监管。完成急诊抗菌药物处方限量3天的软件功能。邀请省内专家对全院医师进行多次抗生素知识培训,对于重点科室,尤其是发热门诊及急诊外科医师,进行科室岗前培训。市三医院对相关科主任及医师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违规人员进行绩效扣罚,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内网公示并通报。进一步加强处方点评组织领导,成立合理用药专家组,修订了《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三级点评管理办法》。医院纪委进行动态监管,发现异动及时提交医务科开展专项点评,查处不合理用药。二是2018年1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点评工作的通知》。加强处方点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构架;完善处方点评规章制度,强化临床处方管理;加强处方点评人才培养,完善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处方点评结果应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追责问责。三是开展处方飞行检查,抽查所有市属医院一周内处方进行点评,对发现的不合理处方,要求医院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处理,推动了处方点评结果的运用。四是下发《市级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月报表》,要求医院每个月定期上报月度全处方点评结果以及处理情况的详细报告,并在内部公开,有效推动医院落实处方点评结果运用工作,切实提升处方质量。五是组织市卫生信息中心和药事质控中心调取市属医院所有处方和医嘱,利用信息化点评系统开展集中点评并形成专项通报。对点评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察,强化督促整改落实。
问题4: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能力亟待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出台协调联络、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推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至2019年3月底,我市76家二级以上医院共中已有71家采购了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并运行。目前正与全省医疗废物智慧监管平台数据交换对接。下一步,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督促剩余5家医疗机构完成医疗废物信息采集运输终端部署,并接入全省智慧监管平台。三是积极探索中小医疗机构医疗废物48小时内收集处置的有效模式,鼓励、推进淳安县“小箱进大箱”管理试点工作,努力破解医废处置“最后一公里”问题。下一步我将积极做好与淳安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努力推进“小箱进大箱”工作。四是会同物价、环保和农业等部门就医疗废物处置问题的收费标准问题,深入医疗机构和医废集中处置单位调研,并根据医废集中处置单位的申请,向其公开全市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数。五是开展医疗废物源头排查、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市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督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废水管理专项检查。全市全年监督检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8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家,其他医疗机构2760家,对286家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存在违法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432350元。2019年一季度,共检查2229家医疗卫生机构,对其中存在违法行为的41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六是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污水、废液的规范处置管理,推进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十一、关于“部分临床治疗低价药品短缺的问题长期未得到解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市属医疗机构报送药品短缺情况,并于当月26日以纸质件形式报送省药械采购中心进行采购。二是继续按省药械采购中心要求做好短缺药品省药械采购平台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10月23日电话督促市属各医疗机构及时申报。
十二、关于“市肿瘤医院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欠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杭州市肿瘤医院开展“PD-1定制技术自体免疫T细胞治疗晚期多线治疗后食管癌的研究”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以往核查中存在的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成立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未按要求在医疗机构批准临床研究项目立项后30日内向我委进行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等问题进行再次复核。二是督促市肿瘤医院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研究项目管理,要根据自身功能、条件和能力,慎重开展临床研究项目。三是市属市管医院对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开展自查,提出整改意见。临床研究过程中出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暂停或者终止研究项目情形的,要立即暂停或者终止研究,并及时书面报告委职能处室。四是在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规范细胞治疗技术临床研究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
第十三、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还不够有力”问题
问题1:层层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重视还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年初制定下发了《2018年杭州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和《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突出向下延伸,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分类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及问题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拟定了《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正在征求意见。在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委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分类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抓实责任传导。三是委党委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分析市级卫生健康系统管党治党有关情况和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四是深化委机关党建“上下联动、互促共进”机制,班子成员对联系单位除业务分管指导外,还“点对点”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清廉建设等工作,定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和调研,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具体问题。2018年,委领导带队开展督导3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领办并解决问题45个。五是根据市纪委以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为主线、以岗位为单位,一年一次的动态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试点及整体安排,适时跟进、周密部署、认真展开。
问题2: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持续地开展廉政和纪律教育。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心,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知识集中轮训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二是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和智慧廉建,拓展廉政和纪律教育新阵地,在系统党建微信群、机关党建微信群和各支部微信群上定期转发廉政提醒和案例通报。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开展廉政提醒。加大警示教育,对医疗卫生行业特别是本系统内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2018年10月18日,我委转发了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一起违反“九不准”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各市属、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传达学习、深化落实重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同时,开展对《通报》传达学习情况的督查和电话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的效果。四是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每年均定期组织听取委党政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室负责人等三个层面的述责述廉书面或口头报告。已于2018年8月27日组织听取了委党政班子成员上半年“一岗双责”履责情况报告并作点评。听取委党政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室负责人的书面报告,并择时开展一定层面的口头报告。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负责人的书面报告将送联系(分管)领导审阅并要求作出点评、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完善。五是修订完善《杭州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财务与资金管理办法》,再次强调市属医疗单位严禁药品、耗材线下采购,严禁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免费投放。六是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委属单位设备科长会议,会上重点强调: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对设备采购进行分类管理;院内采购环节要流程清晰,采购档案资料要完整;医疗设备政府采购可能的风险点以及风险防控等。
问题3:对下属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市一医院某职工身为专业技术干部、副主任护师,未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出国(境)暂行规定》(市一院〔2016〕99号)的相关规定,未按医院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请假,未按要求将因私护照上交市一医院人事科管理。一是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讨。二是责令其上交护照。三是责令市一医院按相关规定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绩效。四是在医院对其批评教育以后,当事人作出深刻检讨,主动提出提前退休的请求,医院予以同意。五是责令市一医院对相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职工因私出国(境)和考勤管理。
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是将巡察反馈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因私出国境问题下发到各直属单位。各单位对照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二是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对部分委管干部谈话提醒。三是对信访规范的问题。将在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进一步严格信访核查的程序和要求,提升信访工作质量。
十四、关于“行业系统廉洁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15年以来,委党委对直属单位实施了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政治巡察,2015-2017年完成市属医院的巡察全覆盖,2018年对9家医院开展了巡察“回头看”。结合业务指导相应开展专项巡察,2018年上半年开展了防统方和住培基地的专项巡察2次,巡察市级医院及相关单位32家次。推进直属单位开展科室巡察、支部巡察,使巡察覆盖到每个支部,每位党员。二是积极参与“第六届最美杭州人”评选活动和“第十四届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评选活动,推选出系统候选人选,组织事迹材料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后上报;宣传优秀护士先进事迹和各单位涌现出的“最美”现象,近期在《健康杭州》杂志进行大篇幅宣传;组织开展摄影通讯员深入基层卫生服务中心采风,拍摄医务人员“最美”点滴,在《健康杭州》微信上宣传转发。三是建立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平台,落实系统各单位舆情责任人,2018年11月份已开始试运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就医人员对系统医疗主要单位在网络上的各种反映及评论等舆情,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关注并处置。
十五、关于“政府采购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
整改落实情况:第一,市红会医院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市红会医院在采购招标管理上规矩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足,存在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时任院领导管理严重缺位、把关不严,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直接违反杭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导致项目拆分。一是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二是委党委对时任相关院领导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医院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三是医院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罚三个月绩效工资等。并由院纪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市老年病医院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市老年病医院相关制度不够健全,流程不够规范,违规将消防隐患整改项目直接委托医院零星维修单位施工,错误地按时间分段完成工程量,送审计结算,造成整体工程拆分的事实。一是委党委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二是医院纪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作深刻检讨,取消其个人及科室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在2018年10月31日召开的职能科室例会、周会等会议上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告诫相关人员对政策理解要全面透彻,责成总务基建部门今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市中医院设备采购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杭州市中医院的三产公司——杭州广兴堂中医文化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兴堂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经我委报批备案的以传播中医药文化知识及延伸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为主的公司。自公司成立后,杭州市中医院院长就兼任广兴堂公司董事长。问题中提及的设备合同均签订于2013年或更早,并于2014年登记入固定资产库。2014年以来,广兴堂公司已不再参加任何“同一法人招标”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问题,委党委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医院党委会已经通过领导班子成员提交广兴堂公司相关职务的辞呈。下一步,按照规定流程召集广兴堂公司股东召开董事会讨论杭州市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再兼任广兴堂公司董事及以上职务的事宜,同时将该规定列入公司章程。对负责采购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批评教育,责成相关人员认真反思、引以为戒。第四,市中医院免费接受供应商提供设备、先使用后采购问题。该问题已经在巡察之前完成整改。2016年5月,杭州市审计局对医院运营管理专项审计时,已提出医院存在“免费接受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的情况。对此,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对此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立即整改,将两台设备退还给供应商,根据医院的设备管理规范流程采购两台设备,完成请购审批后,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了采购与合同签订;结合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全院各类医疗设备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尤其对各个实验室的设备严格自查盘库,认真核对资产台账与实物,将固定资产盘存常态化。并与所有科室签订《杭州市中医院设备器械使用管理责任书》,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医院对涉及此两台设备的科室负责人做出了严肃处理,医院党委与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院作通报批评。第五,市三医院免费接受供应商提供设备、先使用后采购问题。该问题已经在巡察之前完成整改。2016年6月1日-17日,杭州市审计局对市三医院2013年至2015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中发现了医院存在“接受供应商投放设备,对应使用试剂金额1718.27万元”的问题。医院党政领导班子人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免费投放设备情况及时自查整改,8台设备予以退回,10台设备予以采购,对事件涉及的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修订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出台《医院医疗设备试用制度》、《医用耗材试用制度》及审批流程,加强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与管理的内部控制,落实固定资产定期核查要求以加强督查,医院与各科室中层干部,科室主任、护士长与科室成员签订院科二级《廉洁承诺书》,与各设备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问题,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于2016年10月12日在委党委专题会议上作情况说明、整改方案汇报,并进行自我检查、检讨。医院党委于2017年2月22日再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院院长、纪委书记针对设备投放事宜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我剖析和检讨,均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分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也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表态发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了专题报告,于当年2月23日利用院周会向全院干部职工进行了反馈。约谈相关设备供应商,强调廉洁购销纪律要求,并作无赠送过任何财物的书面承诺。分管院领导因未尽到设备分管责任在院党政联席会上作深刻检讨。分管职能科室负责人因设备管理未尽责在院办公会上作深刻检讨。免去相关工作人员行政职务并作深刻检讨。医院党委、纪委于2017年1月20日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廉洁从医书面承诺。约谈相关设备供应商,强调廉洁购销纪律要求,并作无赠送过任何财物的书面承诺。2017年3月调整医院领导班子分工(三院委发〔2017〕1号),对分管工作予以明确规范。第六,市红会医院免费接受供应商提供设备、先使用后采购问题。该问题已经在巡察之前完成整改。2016年5月份杭州市审计局根据工作部署对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3年至2015年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医院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抽查发现违规接受供应商投放设备。医院领导班子对审计报告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及时作出处理,2016年10月出台杭红院〔2016〕75号关于“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关于检验科设备投放事件的处理报告”的文件,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处理结果已报我委。2017年,设备科将临床科室综合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增加“科室采购医疗设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1.5分),科室接受供应商设备免费投放,发现1起扣1分”。目前检验科已经整改到位,没有类似投放医疗设备。同时,设备科也加强对全院的医疗设备的监管,对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张贴专用标签,每年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的核查,以杜绝临床科室接受供应商设备免费投放现象。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停止使用所列出的三台设备和相关试剂。二是由纪委书记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诫勉谈话,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三是设备科对于仪器设备管理存在漏洞,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设备科进一步完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设备投放的发生。第七,市红会医院合同签订把关不严问题。医院对合同管理有缺陷,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不到位。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电子病历维保合同会签时间晚于起始时间。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委党委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二是医院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并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由院纪委及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
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是修订完善《杭州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财务与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违反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2018年10月23日,举办一期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培训班,就招投标管理、基本建设风险防控等问题作了专题培训,共157名系统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三是严格零星装修工程招投标管理,将零星装修工程招投标管理纳入医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与医院领导年终绩效奖励挂钩。四是制定出台《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经济合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以加强对医院日常经济合同监管。目前该信息管理平台正在市中医院丁桥院区、市妇产科医院进行试点,明年在全系统推广。五是《杭州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财务与资金管理办法》再次明确,严禁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免费投放。并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委属单位设备科长会议,再次强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企业不得参加举办单位的医疗设备招投标活动(包括集中采购和直属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不得接受附带耗材、试剂后续销售行为的医疗设备免费投放或捐赠。六是2018年10月22日,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召开会议,明确责任人,要求在组织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时,加强对投标主体资格审核,严格把关。七是根据与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审计协议》,“甲方对乙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及评估。如果抽查及评估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发现,而政府审计部门审计、财政监督部门检查或者纪检部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那么甲方将按照每个问题2000元的标准扣减审计费用。”目前已扣罚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各4000元审计费。
问题2:中药饮片的采购方式亟待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10月31日前,对各市属医院中药饮片长期协议购销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汇总各市属医院近五年中药饮片采购金额,采购目录、供应商等情况。二是2018年10月,组织召开市属医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研讨会议。三是对市属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各市属医院饮片采购目录、供应商、采购金额等基本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四是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杭州市卫健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的意见》。对全市中药饮片质量管理提出要求,在学科和队伍建设、招标环节管理、采购验收环节管理、代煎环节管理、加强检查考核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待市司法局备案通过后预计4月份正式印发实施。
十六、关于“内控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市肿瘤医院未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建章立制不严谨、规矩意识不够强、内控体系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充分等问题。相关院领导,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此问题上负有领导责任,并作为课题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责任心不强、专注度不够、工作不细致。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二是对医院院领导分别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医院专题会议上作出检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发一定绩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
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是组织开展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科技计划项目自查自纠,分别于2018年6-7月和10月进行两轮科技计划项目的自查、自纠和抽查督查。出台《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研究所(中心)运作等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杭卫计科函〔2018〕30号)对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院所运作情况进行清理。二是2018年8月24日召开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教半年度工作会议,邀请科委农社处讲解《杭州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验收》。三是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及研究所规范整治工作,对市肿瘤医院科委立项的主动设计项目单位配套400万和省部共建项目配套50万两个项目,以及市肿瘤研究所和市一研究所进行了核查。制定出台《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正在审议。四是于2018年底完成开发杭州市卫计委科教管理系统,建设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平台,重点关注经费使用管理。目前杭州市医学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已通过初验。
问题2:防“统方”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7月,原市红会医院职工,因涉嫌通过非法获取医院院决策分析系统超级工号密码以及非法软件程序,非法侵入医院数据库获取统方信息,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刑拘;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予以开除和注销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委党委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狠抓管理,认真整改。要求医院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物防、技防、人防三个角度,围绕规范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强化责任监督三方面落实整改,扎紧安全篱笆,提升防护效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安全和廉政安全。2015年11月,医院通过反统方系统预警发现并抓获一名外来非法统方犯罪嫌疑人,移送潮鸣派出所处理,据警方反馈信息,此案的破获,不仅及时杜绝了省市三家医院处方外泄的隐患,同时也打掉了一家从事非法统方活动的公司,为社会拔除了一颗毒瘤。
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是2018年9月和11月两次召开市级医院信息科长防“统方”工作推进会,推进市属医院防“统方”工作制度落实。结合清廉医院检查,开展市属医院防“统方”专项巡查回头看,市属医院结合医院业务管理模式和信息系统现状实施了高值耗材敏感字段加密工作。二是2018年11月,联合市商务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由9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在我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三是2018年10月,我委印发《关于调整杭州市卫生计生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组织领导体系。四是2018年10月,转发国家《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及市属医院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治理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在医药采购(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其它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过程中索要、收受销售方贿赂、“回扣”和医疗服务中索要、收受患者或患者家属“红包”问题。五是市属医院按照《关于杭州市卫生计生系统防“统方”专项巡察结果的通报》从制度、技术、管理多个方面落实了整改。六是要求市属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规范院内工作行为;完善医药耗材监管制度,形成综合治理体系。
十七、关于“对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监管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对固定资产监管还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妇产科医院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土地界址测绘和杭州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目前土地复核验收资料已交到上城区办事窗口。二是市西溪医院完成竣工资料城建档案馆备案工作。
问题2:存在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充分及竣工验收环节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市一医院对工程预算管理资金控制意识不强,规矩纪律意识不强,有经验主义倾向,责任意识不够强,项目内控监督管理不严,事先沟通不够深入,方案论证不够周全,施工设计方案不够严密。一是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二是委党委对相关院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医院党委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三是由医院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检查,并在行政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取消2018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由医院纪委、分管院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市儿童医院对工程把关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项目施工前的论证不够充分,对相关政策把握不深。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专业知识缺乏以致基建内控管理不够严格。落实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委党委责成医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二是对相关院领导给予批评教育。三是医院党委对总务科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责令总务科作出深刻检查,取消总务科2018年度评先资格;并对现有基建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与完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取消相关工作人员2018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是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委财审处加强对系统基本建设前期设计、预算控制和竣工审价管理。进一步完善系统基本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二是2018年10月23日-24日,我委举办卫生计生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实务培训班,重点加强医院基本建设基本流程管理、常见问题纠治和风险防范,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基建管理水平。三是从机关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基本建设前期设计、预算控制和竣工审价管理,会同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修订市属医疗机构基建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系统基本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医院经济合同履约管理,启动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医院日常经济合同监管。
十八、关于“对直属单位医院开办药店缺乏规范与指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相关工作的通知》(杭卫计办〔2018〕95号)、《杭州市西溪医院奖惩条例》,责成市西溪医院对6位开具大处方的医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同时予以扣罚奖励性绩效处罚。
举一反三,健全机制:一是全面梳理直属医院自办药店、租赁办药店廉洁风险点。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10月,制定了《2018年市级医院自办及租赁办药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采取医院自查、互查及重点抽查形式,对市级医院自行出资设立的药店(简称自办药店)以及医院租赁场地给企业和个人投资设立的药店(简称租赁办药店)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形式,加大督导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医院开办药店的管理。三是健全管理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立医院自办药店及租赁办药店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自办药店及租赁办药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仍还存在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卫健委党组、省委办公厅相关实施意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定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委部署扎实推进清廉卫生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委系统的清廉建设。各医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清廉医院建设办法。三是开展部分直属单位巡察整改回头看,实施2018年直属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以检查考核推动落实“一岗双责”。
二十、关于“一些班子自身建设的问题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直属单位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由办公室、规财处、医政处共同督促直属单位对行政“一把手”负责大额经费审签及担任药事管理、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专委会负责人情况进行整改。二是指导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党委会议事规则》《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范围和程序等要求,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二十一、关于“指导服务基层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委领导党建联系点、机关党支部与直属单位结对等为载体,密切委领导及机关与直属单位和基层单位的联系,推动机关处室定期走访沟通,畅通意见收集渠道,及时为基层帮困解难。2018年,委领导带队开展督导30余次、结对调研1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领办并解决问题45个。二是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在机关oa系统新建“意见征集”版块,今后将在正式下达基层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事项时通过该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三是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委领导进一步密切与联系点单位的沟通联系,结合巡察整改工作督导、党建工作指导等载体,强化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四是落实督导机制。结合党员固定日活动、“百千万”蹲点调研等活动,强化对基层调研和指导。加强对重点工作过程性指导,做好考核目标阶段性进展汇总分析。
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组移交的信访3件、问题线索3条,给予组织处理24人,诫勉8人,教育提醒16人,制定和修改完善制度61项。
下一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新时代“健康杭州”的新征程新起点,进一步凝聚系统力量,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一手抓巡察整改,一手抓工作推进。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逐步消除可能存在的本位主义和利己思想,避免出现“还可以、过得去、差不多”的自满心态和“等一等、缓一缓、歇一歇”的松劲情绪。持续强化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推进本单位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61353;邮政信箱: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信箱hzwszw@163.com。